第五章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八条 —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工程《造价2%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九条【 承担城市管网养!护、维修的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定期对城市管网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检查》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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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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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 :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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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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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 第?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委托】有关部门代》为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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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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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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