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十【一条 坚持地【上建设?与,地下管线建设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开,发地上地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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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行业管线专项】规,划并按法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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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规划《各类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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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地下:管线建设应遵守【“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规定的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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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提》交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建设单位—可以到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申请查—明;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不明或者》不齐全的《应当查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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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定位放?。线定位图经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审核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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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应将竣》工图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备【案核:实地下管线》工程未经规划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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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报送《地下管线《竣,工验收资料
【 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符合济源城市—。坐,标系的?地下管线空》间坐标数《据、适用《比例尺的城市带【状地形图、》地下管?。。线图、成果表和【控制测?量成果等其他法定】资料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须符合我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要求的数据—格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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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不得擅》自迁移、变更或【。者,废弃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确?需迁移、变》更,或者废弃的应当【经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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