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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村镇规划的—制定
—。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镇《必须制定村镇—规划村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
村!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 编制?村镇:规划应当依照村【镇规划标准进—行并遵守有关公【路、铁路《管理、?军事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的编制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
》。 村镇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十年建设!规划:期限应与总体规划期!限相同?近,期,建,设规划为《五年
》第七条 村镇—总,体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状》况进行编制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镇的性—质和:建设:规模、速《。度、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第八条 编】制村镇规划应—当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各—。项建设应相对集中】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可以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的不—得另批新地
【 第九?条 村?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 《 (一)《村,镇的性质、规划、】发展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方,向;
】 (二)村镇的布】点、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及【定额指?标;:
(三!)村镇的交通、【。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文?。教、卫生、商业等】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建设布局和配置】;
— (四)》保护、?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 : :(五)保护文物古迹!和,水,源地
《 第十?条 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应当】在村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规划内容及各项技术!。。指标按规划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一条 村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 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 : 国有《农、林、牧》、,渔场场部建设规划】按照村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由—本单位组织》编制:经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所在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同意【可以对村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县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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