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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村镇规划《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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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镇:必须制?定村镇规划村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
】 村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 编制村—镇规划应当》依,照村镇规《划标准进行》。并遵守有《。关公路、铁路—管理、?军事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的编制—。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
村!镇,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十年建设规划】期限应与总体规划】期,限,相,同近期建《。。设规划为五年
】 第七条《 村镇总体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状况进行编】。制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镇的!性质和?建设:规模、速度、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第,八条 编制村—镇,规划应当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各项【建设应相对集中【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可以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的】不得另批新地
】 第九条 村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村镇的性】质、规划、发展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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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镇的布点、—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及定额指标;!
— (三)村镇—的交通、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文教、【。卫生、商业》等,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建设【布局和配置;
! : :。(四)保护、—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 (五—)保护文物古迹【和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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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应当在村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规—划内容及各项技【术指标按规》划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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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村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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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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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农—、,林、牧、渔》场场部建设规划【按照村?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由本单位】组织编制经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所在—。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同意可以【对村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县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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