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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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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既有民用建筑【(以下简称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建筑物用能系统运!行等活动以及对【建筑节能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节能是指建—筑物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采:用相:应的建筑结构、技术!、工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规范【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减少建筑物及其用能!系统的能《耗合理、有》。效利用能《。源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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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促】进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并将建筑节能】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建筑节能职责【部门:的考:核内容?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建筑》物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价格、工】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节能【相关工作
【 各级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机构应当—做好建筑节》能相关工作
! 第五条支持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在】建筑节能中的科研创!新和应用《活动:。对取得较大节能效】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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