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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既有民用建【筑(以下简称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建筑】物用能系统运行【等活动以及对—建筑节能《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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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节!能是指建筑物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采用相应的》建,筑结构、技术、工】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规范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减少—建筑物及其用能【系统的能耗合—理、有效利用—能源的活动
】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促!进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并将建!。。筑节能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建筑节】能职:责部门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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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建筑《。物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价格、工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节能相关—工作
各】级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机构应当做好—建筑节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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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支持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在建筑节能中的科研!创新和应用》活动对取得》较大节能效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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