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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村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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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保护【饮用:水,源有条件的村庄应当!实行:集,中供:水并使饮用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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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在村庄公共饮!用水源地建厕所【、畜禽圈、污染【型企业或者排—放污:水,以及堆放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 第四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村民:在宅:旁、路旁、水—旁、村旁《植树造林绿》化村庄?美,化环境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第,四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村庄环境卫生的管】理明确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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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应当?。维护村庄环境卫生不!得随意倾倒垃圾【、,粪便、废料》废渣和其他废弃物】。。。有条件的村庄应【当设立垃圾收集处】理,点建设污水》排放设施村民—建厕所、畜禽—圈等不得占用村庄街!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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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 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村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管《理保证正常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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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村庄?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风景名胜资源】、军事设施和—国家:。公共设施
【第四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村庄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等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归档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村庄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应—当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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