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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村庄:规,划
》第,九条 农村—村庄建?设应:当编制规划村—庄规划包括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以县》域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与基—本农田保《。护、小流域治理、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规划相衔接符合】国家和?省,编制村庄规划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条 】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 (一)《。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庄【的各项建《设,;
(二)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使村庄建!设的规模、速度同】。当,地经济发展、人口】增减相适应;—
(三)合理用!地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
(四)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统一规?划村庄绿化、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设施;
【(六)?。保护文物、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突《出地域和民俗—特色
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县》。域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的总体》格局作出安排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二条 村【庄总体?规划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县域规划》组织编制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村!庄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布点村!庄规模和《。发展方?向村庄和村民住宅】的总体风格村庄【。的道路交通、—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绿化、—企业和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广《播电视等设施—的配置
—第十三条 村【庄建设规划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助下: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依据村【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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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布局和建】筑风格?道路走向、》宽度养殖和》加工:等产业发《展用:地供水?、,排,水、:供,。电、:通,信及其他工程管线】和绿化?、环境卫生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具体安排本村企业!。和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和规模】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或【者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村庄规划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无偿提!供地质勘测、—自然资源《状况等?有关的基础》资料并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的服务工作
! 第十五条 村庄!总体规?划,的年限一般为20】年村庄?建设规划《的,年限一般为1—0年:村庄规划的变更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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