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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安全设施—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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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第十七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设计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述;
】
(三)建设】项目周边安》全环:。境分:析,;
? (四)建筑及】场地布置《;
? (五)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六)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
! , (七)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八)安全!专项投资概算;
】
(九)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
: (十)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 (:十一)国家和本省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 第:十八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
(》二)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及评】审资料;
】 (: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
? , (:四)国家和本省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安全审核
】(,一)安全设》施,设计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的; 【。
(二)主】要危害防治措施不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的; —
(三—。)安全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的【;
《 (四《)安:全设:备、设施、器材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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