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设【计图纸和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工程造】价并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给付施?工单位  —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投资!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经规划部【门审核的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三,)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措施:的资料?;   (四)】。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书;  】 (六)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七)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八)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资料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符合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并签订书!。面合同 《。   第十七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提供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条件的施工场地【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及毗邻区域内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 ,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文件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受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  : 备案受理单位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十五《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交付】的住宅工程应当提供!工程使用说明书和工!程质量保证书 】  工程质量保【证书的内容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和屋面工】程分:部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中?的一项检测业务拆】分委托不同》。的检测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