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设】。计图纸?和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工程造】价并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给付施工单位 】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投:资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经规划!部门审核的》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 ,(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三)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措施:的资料;   (!四)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书; —。  (?。六)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七)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八【)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符合》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并签订书面合同 !  第十七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提供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条件的施】工,场地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及毗《邻,区域内?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文件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受—理,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  备?。案受理单位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十:五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交付的【。住宅工程应当提供】工程使用说明书【和工程质量保证书】   工》程质量保证书的【内容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和屋!面工程分《部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中—的,一项:检测业?务拆:分委托不同的检【测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