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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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绿化事业】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切实可行的原则组】织编: 制和实《施绿化规《划
【绿化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应防灾避险需【要,保持:历史风貌《体现首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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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化规划包括绿地系统!规划、植树》造林规划等专项规划!
— 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化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绿?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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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包括各类《绿地:的功能形态、绿地指!标,、绿地布《局面积和控》制原则等内容区、】县绿地系统规划【还应当包括分期建】设计划?和建设标准等—内容
— , 绿地防火设施建】设应当纳《入所在地《。区消防规《划
第十四】条 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本:市城市 总体规【划
【区、县绿地系—统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定—并符合市绿地系【统规划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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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绿地系统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定并与区、县—绿地系统规划相【一致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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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绿地系统规划报批前!。组织编制部门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可以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有 《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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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系统》。规划在?实,施中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重新】审批
第十】。六条 本市依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绿【。化隔离?地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应当坚持!城乡统筹原则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扶持与【绿化隔离地区—。功能定位《。相适应的 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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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市加—强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乡村公园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绿色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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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绿地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坚持生态、景观、文!化协调统《。一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乡土—植物注重营造植物】景,观突出生物多样性形!。成合理的《。种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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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绿地—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公?。共绿地由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其中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等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分别由各有—关 :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 (二)—建设工?。程附:。。属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建设;?
— (三)铁路、【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绿—地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 (四)村】庄规划?绿地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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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建设责任不明确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建设并方便】管护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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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绿》地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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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划安排】绿化用地 》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绿!地,。系统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用 地总《面积的比《例其中?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化用地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成片开发或者改造!的地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集中绿地【绿地建?设费用纳入开发建设!总投资?。
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附属绿化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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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绿—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和,规,范从事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 资质依法应当!实行招标的》绿化工程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第!二十二?条 公共绿地绿化施!工,前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报送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
【 建设工程—附属:绿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施?工的3?0日前书面告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报送绿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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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设计】方案: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绿地》建设费用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
居】住区:、居住小《区建设工程分期建设!的其附属绿化工【程的具体建设时【序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土地条? 件的内《容并:。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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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居住:小,区,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应当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
第二】十四条? 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竣工后—市,或者: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应当!。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范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附属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予以!核实;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对绿化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载《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公!共绿地建设工程、】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有关资?料应当纳入城市建】设档案?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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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居住区—。、居住小《区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在居住区—、,居住小区《的显著?位置: 进行永久公示【
第》二十六条 露天停】。车场地面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绿化种植】可以:达到遮阳效果的【树木
】。鼓励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及文化体育设施】。符合:建筑规范适宜—。屋顶绿化的应当【 实施屋顶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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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临时绿》化所需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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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农村地区应当】科学布局《绿化:用地按照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河渠风景化、农!田林网化的要—求实:施绿化;提高农【村,绿,化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兼顾绿化—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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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组:织村民参加村庄【绿化建设组》织村民?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村—庄周围?的空地、村》庄内的闲置土地进】行绿化?支持:村民对住宅庭院【。和周边的空地进行绿!化美:。化
》 ,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村庄绿—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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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农村居!民在住宅房前屋后种!植树木的树木—收益归种《植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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