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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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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绿》化事:业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切实?可行的原则组织编】 制和?实,施绿:化规划
【。 绿化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应防灾避险需【。。要保:持历史风《貌体现首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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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规划【。。包括绿地系统规划、!植,树造林规划等专【项规:划
》 , 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化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绿线管理 【
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包括各类绿地的功能!形态、绿地》指标、绿地布—局面积和控》制原则等内容—区、县绿地系—统规划还《应当:包括分期建设计【划,和建设?标准等内容
】 绿《地防火设施》建,设应当纳入》所在地区消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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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本市城市 总体】规划
【 区、县绿》地系统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定!并符合市绿地系【。统规划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 建制镇》绿地系?统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定并【。与区:、县绿地系统—规,。。划相一?致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
《第十五?条 绿地系统规划】报批前组《织编制部门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可以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有 ?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 ? 绿地系《统规:划在实施中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重新:审批
第【十六条 本市依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绿化隔离地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 ,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应当?。坚持:。城乡统筹原则—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扶!持与绿?。化隔离地区》功,能定位相适应—的 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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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市加强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乡村公园》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绿色》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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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绿地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坚》持生态、景观、文】化,协调统一《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乡土】植物注重营造—植物景?观突出生物》多样性形成合—。理,。的种植结构》
第十九【条 绿地《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公共绿地由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其中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等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分别由?各有关 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 (二)建设工程】附属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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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铁路、—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绿地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 , (四》。)村:庄规划绿地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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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建设责任不明确【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建设并方【便管护?的原则确定》。
公共!绿,地,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划安排】绿化用地
】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绿》地系统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用 地—总面积的比例其中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化用地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成片开?发或者改造的地【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集中绿地绿地建设】费用纳入开发建设总!投资
》 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附属:。绿化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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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绿,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和:规范:从事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 资质依法应】当实行招标的绿化】工程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第二【十二条 公共绿地】绿化施工前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报送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
建】设工程附属》绿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施工的30》日前书面告》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报送绿—化工
】程设计方案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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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绿地建设费用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
《 居住区、居【住小区建设工—程分期建设的其【。附属绿化工》程的:具,体建设时序》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土地条— ,件的内容并予以明确!
居住】区、居住小区—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应当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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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竣工后市或者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应当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范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附属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予以核实》;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对绿化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载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公共绿地建设】工程、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有关资料应当纳】入城市建《设,档案: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居住区、居住小区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在居住【区、居住小区—的显:著位:置 进行永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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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露天【停车:场地面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绿化种【植可以达到遮—阳效果的树木
】 鼓励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及文化体《育设施符合建筑规】范适宜屋顶绿化【的应当 实施—屋顶绿化
第!。二十七条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临时绿化所需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农村地《区应:当科学?。布局绿化用地—按照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河渠风景《化、农田《林网化的要求实施绿!化;提高农村绿化】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兼顾绿化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组织村民【参加村庄绿化—。建设:组织村?。民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村庄》。周围的空《地、:村,。庄,内的闲置《土地进行《绿,化支持村《民对:住,宅庭院和周边—。的空地进《行绿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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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村庄:绿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第—三十条 农村居民】在住宅房前屋后种植!树木的树木收益【归种植者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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