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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   ? 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    【 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可在被拆迁人原房屋!货币补偿评估—价(不含《附属:物、装修)的基础】上增加10》。%对其补贴 —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拆迁范围公—布后新建、改—建、扩建的附属物】不予补偿 【    】第,二十九?。条, 拆迁?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必须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作适当补《偿,不作安置具体补【偿标准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  《  第三十】条 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   —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时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为】基本:依据结合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  —。  《 房地产评估机构】在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前—应当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 本条以及【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评《估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    — 第三十二》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国土!。管,理部门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的市场平《均价格?分别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每:年3月底《前公布  !  前款所】指房:屋用途?分别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和其—他房屋 《 ?    第】三,十三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提出不少于两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并说明?。其资质、《信誉等情况供被拆迁!人,选择被?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后十日内》作,出选择评估机—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按参》加,选择的被拆》迁人的多数意见确定!被拆迁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选择或选《择票数?相等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确》定 —。 ,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被拆迁房屋的】门牌号、《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被拆迁地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 》。 ,    !第三:。十五条 按照—本办法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后其被拆迁】房屋按规定容积【率占有的土地不【再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补】偿被拆?迁人依法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其面积超过被!拆迁房屋按规定【容积率占有的—。土地:面积的超过部分【的,土地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补偿《具体标准按照市【国土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六条 被拆》。迁地:段用于同类商品房建!设的被拆《迁,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  《  : , 前款同类商【品房销售建设单位应!将被拆迁人优先购】买的期限《(不得少《于七日)予以公告被!拆迁人应在》建设单位《公告规定的优—先购买期限内办理】购房手续逾期视作】放弃 【   第三】十,七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结!算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差价  !  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价格按照本】章规定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第!三十八条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提供不小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 》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开工:建设的安《置用:房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交付前!。应当经综合验收合格! 《 ,   第三十!九条 被拆迁—人,。属于生?活特殊困难人员其被!拆迁住宅用房每户建!筑面积小于》三十:六平方米(》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他住宅—用房的合并计算)】并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不小:于建筑面积三十【六平:方米的成套房—作为安?置用房?。该安置?用房和被拆迁房屋】互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 前款所称的生】活特殊困难人—员是指由民政—部门确认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当地城市【居民被拆迁住宅【用,房每户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时被拆迁人的!户籍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为依据—确定 ?   — ? 第四十条 拆【迁房管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包括》不成套房)按下【列方:式予以补偿安置 !  《  (—一,)房屋承租》人享有按照房改【政,策购房的权利房屋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房后拆迁人应当对】其按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   》。 , , :(二)?。房屋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未与被拆迁人!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方式安置用】。房的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相!等的部分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结算差价安置【用房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由原房屋【承租人按市场评【估价格购买并—拥,有产:权; —    — (三)房屋—承,租人不选《择,上述二项补偿—安置方式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应,予,以货币补《偿承:租人:由,被拆迁人安置不少】于原面?积的房屋 !   拆迁房!管部门直管的非住宅!公房:拆迁人领《取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终止租赁合】同房管部门应依法办!妥租赁?合同的终止手—续,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  !  : ?第四:十一条 《拆迁:落实私房《政策换约续》租的住宅用房拆迁人!除按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外对房屋承租人【应以续租面积按本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有关—直管公?房的规定进行安【置 — ,。  : ?拆迁私?有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   第四】十二条? 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代管房屋有使用【人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代】管房屋无《使用人的由代管人选!择补偿安《置方:式 : : , ,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仍由房管部!门代管;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由代管人专户【存入银行 》。 :    》 , , 第四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为准认!定房:。屋用途以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作为依据 — 房屋》所有权证未明确用途!的由:产权登记部门依照职!权或者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调查确认《  —  》房,屋,所有人?要求改变原登记用】途,的可以在其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前持有关《文件:向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改变用途】的,审批办法由》产权:。登,记部门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    — , 第四十四—条 一九九O年【四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的用途延续使用的】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按改变后《的用途?认定由产权登记【部门:变更:登记;其中改为【商业用房的应当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延续使用—的营业证明营业【执照负责《人应与房《屋所有?人相一致 】    《 一九九O【年四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后》已经规划、国土、工!商、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同意改变!房屋用途并持有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载明用途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用途确认单)!。以及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文件的按【认,定的房屋用途予以】补偿:安置未经批准的其房!。屋用途的认》定办法按《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  【  ? :改变房屋用途按【规定应当交纳土地收!益金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在变更登记前依【法,补交土?地收益金 !   》 第四十五条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   【 过渡—期间的周转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具体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 ?    !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用房的四个月内【腾,退,。周转用?房 —   》。 第:四十六条 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到被?安置:后的四个月内支【付其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当地租赁与被—拆迁房屋相当面【积、地?段的住宅《用房所需《费用的平均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    !。。 拆迁人超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延期使用安置—用房的损失 !。    【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周转用房应】当与:。被拆迁房屋的居【住条件相《当拆迁人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延期使用安!置,用,房的损失 】  :  ? 第四十七条 拆!迁人:应当支付《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搬》家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  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周转用房迁往安置!用房的应《当再次?支付搬家补助费 ! :    》 第四十八—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的经!济损失以《及搬迁、安装、过】渡费用?由,拆迁人?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到】被安置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过?渡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按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  ?  : ?第四十九条 拆除】产权属于学》校、:医,院、敬老院、幼儿】园,。、影剧院、居—委会等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