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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拆迁管理 !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计?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时考虑近期—新建商品房的市场】供应等因素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拆迁年度《计,划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  第八条 !。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  :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不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第】九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建设项目!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方】案应:。当对临时周转用房】和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作出安《排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按照拆迁预算—的百:分之:八,十确认?、专户储存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可以折》价,计入:;不足部分由拆【迁人: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 , :    —。 :。第十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 第十一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起五—日内将建设项—目的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拆!迁期限?等内容予以公—告 》。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    》 第?十二条 拆迁人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实施拆】迁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然失效!并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予以公告!    ! 实施房屋拆迁不!得,超越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予以:答复:   【 《。第十三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从事拆迁!业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 :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  第十四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签订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合同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 :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    第!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根据本办法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补偿形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安置地点、安】置用房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 : ,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 : ,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人应当与—房管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代!。管房屋有使用人的】拆迁人应当与房【。管部门、房屋使用】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管部!。门应:当就被?。。拆迁的代管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拆迁人应当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协议—。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按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统一文】本,执行 —    — 第十六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 ?第十七条 搬迁【期限:期满后拆迁》人,申请:在拆迁范围》内断电?、断水的水、—电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配合】  —  《 第十八《条 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过渡方》式、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内容在搬迁期】限内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部门应当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在—复议和?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按裁决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第十九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 第?二十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    (!一,),有产权纠《纷的; 【   ?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 ?   —(三)暂时无法【确定产权人的 !。    》 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安置房屋由!房管部门代管 !    【 第二?十一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    《。 第二》十二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归!侨侨眷房屋、涉外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二十三条【 拆:迁范围内的公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由原所有人》。按规定期《限自行迁移所需迁】。移费用由拆》迁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偿原所?有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   第二十!四条 对拆迁范围内!的花木?、绿:地应当尽可能保【留不能保留》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  《 第二十五》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确需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并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项】目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告【 》受让:人不能履行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转【。让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 第二十—六条 拆迁人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应当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具!体按: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    !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制度加强!对房屋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    房屋!拆迁:的档案资《。。。料包括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有关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及其!调整资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其结算资料以—及其他与《拆迁有关《的,档案资料 【 :   拆》迁人在建设项目拆】迁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所拆除房—屋的土?地、房屋《有关权证移交给国土!、房:管部门予以注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