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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审查!。程序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建设用地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项!目用:地,的位置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按【。不,同的程?。序和:权限完成审查—。报批
第十】三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分批次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城市规划!。有条件?对一定?区域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招标《、拍卖的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城市分区功》能和有关批》准文件?等分批次编制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补充耕?地方案和《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报批征—用土地工作完—成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规划要求】设,定使用条件确定使】用方式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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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不?办理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个人建《设占用土地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分批次】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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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建设只】占,。用国有?农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只需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只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建》设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 地—行政主管部门只【需拟订供地方—案;同一建》设,项目:占用上述不同地类的!。土地应按不》同地类的规定—分别拟?订方:案一:。并报批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应当同其他永久性】用地一次申请确【实需要单《独申请的或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由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项目的有关设计】文,件、用地范围—、时间?、工:。期及工程结束后的】复耕方案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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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依:法,缴纳的耕地开—垦费:或开垦保证金后5】日,内下发批准文件【
】 耕地开垦费的缴!。纳标准
【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和城郊未划入】保护区的水地—、菜:田每平方《。米,20-30元;
! —。(,二,)基本农《田以外其它耕地【每平方米1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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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接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后应当》在5日内通知建【设单:位依:法缴纳有关税费【正式签订有》关协议、合同未【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及其他】有关税费《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批准建设用地手】续,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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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方案经批准!下达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其开垦!耕地:工作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检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其中】开,垦耕地工作由各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检查: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月底要将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和!建设用地项目—供地的情况向—国土资?源部备?案
《。 : 地区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每月底以前将本级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各—县、市建设用地项】目供地的情况向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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