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用地:申请
《。
第九条 建设用!地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持有关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
—
,
第十条 【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附具下列》。材料
》 !
,
》 : (?一)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 】。
— :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批复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 ,。 》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文件;?
《。 【
《 》 (四)》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
】
— (五!)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 ?
!。 , (六)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的【途,径和方式;》
?。 !
》 : : (七)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
《
】
— : ? (?八)建设项目用【。地涉:及环:保、文物《、林业等的应—当由相?关部门?提供有关《文件;
!。 , ?
】(,。九)在?城,市,规划:区以内要《附具城市规划—部门的城市建设【规划许?可文件
!第十一?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个,人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申】请的内容主要包【括户主姓名及身份】证,件、家庭人员结构、!申请理由、申—请面积以及现—宅基地?面积、旧宅》基地处理《办,法,等并附具是否符合村!镇,建设规?划的有关文件乡(镇!)、:村,(,或村民小组)两【级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农民集资联》办企:业、农民《个人出资办企业以】。及农民集体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联办企—业及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提《出经村(或村民小】组)、乡(镇)审】核,后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申请的内容参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