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 建标库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室条件

6.1.1  室温为20℃±5℃,在每次试验过程中室温波动应小于5℃。室温确定方法:在距灶具正前方、正左方及正右方各1m处,将温度计感温部分固定在与灶具上端大致等高位置,测量上述三点的温度,取其平均值。

6.1.2  通风换气良好,室内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应小于0.002%,二氧化碳含量应小于0.2%,试验灶具周围1m处空气水平流动速度≤0.1m/s。

6.1.3  电源条件:试验室使用的交流电源,电压波动范围在±2%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