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性能
《
《
5.2.1 !气密性
《
】 灶具的气密—性,应满足
【
,
, : a?)从燃气《入口到燃气阀—门在:4.2kPa压力】下漏气?量≤0.07L/h!;
《
— b)自动控制【阀门在4.2—kPa压力下漏【气量≤0.》55L/h》;
《
【c)从燃气入口【到燃烧?器,火孔用0《。-1气点燃不向【外泄漏
!5.2.2 热负!荷
《
,
? ?灶具的热负荷应【满足
! a)每个燃烧!器的实测折算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偏差应在《±10%以内—
:。
— , b)总实测折【算热负荷与单个燃】烧器实测折算热【负荷总和之比≥【85%?
! c)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燃】气灶、?气电两用《。灶和集成灶应有【一个:主火燃烧器》其实测折算》热负荷普通型—灶≥3.5kW;】红外线灶≥3.【。0kW
—
5.2.【3 燃烧工况【
【 灶具燃—烧工况应满足表【2要求
》
》
5—.2.?4, ,。 温升
【
温升】不应超过表3所示的!值,
,
—
【
?
5.2.5 】储气罐压力上升最】大值
》
》 储气罐内的压力!上升:最大值应符合表4】要求
《
:
【
5.2.6 】耐热冲击
》。
5.2.!6.1 《。。 ,烤箱门、燃气烤炉观!察窗玻璃耐热冲击】无破裂
《
5.2】.6.2 》 灶:面钢化?玻璃耐热冲击性能应!符合CJ/T 15!7-20《17要求
—
《5.2.《6,.3 陶瓷面板耐!热冲击性能应—符合CJ/T 【305-2009】要,求
:
5—.2.6《.4 非金属【材,料面板耐《热冲击破碎》后不:应飞溅
—。
5.2.7】 耐?重力冲击
!。。
5.2.7.【1 灶面钢化玻】璃耐重力冲击性能应!。符合C?J/T? 1:。57-?201?7要求
】
5.2.7.2】 陶?瓷面板耐重力—冲击性能应》符合C?J/:T 305》-2009要求
!
5.2【.7.3《 非金《属,材料面?板耐重?力冲击破碎后不应飞!溅
5.!2.8 安全【装置
】5,。.2.8.1— 熄?火保护?装置
《
,
【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应满足》
【。 a)开—阀,时间≤?10s?;
》
,
b—。)闭阀时间≤—60s
》
5.2.】8.2 饭锅温控!装置:
》
: 饭锅温—控装置的闭阀—温度应为试验—处水沸?点的+?0.5℃《~,+4:.5℃?
,
》5.2.8.3 !油温:过热控?制装置
—
》。 , 油的最高温度【≤300℃
【
?
5.2.8.4】。 集成灶烟道【防火安全装置
【
?
—明,火进入到烟》道,后30s内应切【。断燃气通路和风机】电,源产品经防》。火试验后其气密性、!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相关》条款要求
】
5.2.9 !电,。点火:装置
《
【。。 点10次应有8】次以上点燃且不【能连续2次》失效无爆燃
】
5.2.10! 使用性能
【
》 灶具使用】性能应满足表—。5要求
】
5.!2.11 —电,气性能?
《
,
,5.2.11.1】 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电气性能应满足】表6要求
【
,
:
《
】5.2.11.2】 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应》满足当电源突然断电!时灶具处于安全保护!状,态或正常使》用状态?
5.2!.11.《3 使用直流电源!的,灶具当直流电源【电压异常《。时应满足
》
?
—电压低落到额—定,电压的70%安全】保护功能正常不妨】碍使用;
》。
?
电压】低落到零《伏灶具处《于安全保护状态或正!常使用状态
!
5?.2.12 — 耐用性《能
! 灶具的耐用【性,。能,应满足表7要求
!
【
,
5.2.1【3 耐《。振,动性能
! ,。 灶《具装箱?后经10《Hz频率、》5mm振幅》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各3》。0min振动—。后气密性《应符合5.2.1的!规,定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电气性能应符合【5.2.11的【规定不妨碍使用
!
《5,.2.14 — 耐跌落性能
】。。
《 灶》具装箱后按6.1】8的方?法进行跌落试验【后气密性《应符合5.2.1的!规定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其电气性能应符合】。5.:2.11的规定
】
5.【。2.15 —包装承压性》能
! , ,灶具装?箱后按G《B/T 1019】给出的方法进行压】力,堆码试?验后包?装件高度与》试验前高度之差小】于1c?m/m
】
5.2.1—6 :。 集成灶吸排—油烟装置要》求
》
:5.:2.:。16.1 吸排】油烟装置《要求:应符:合GB/T》 17713-20!11中5.2、5.!7的规定
】
5.2.16】.2 集》成灶单独运行吸【排油烟装置噪声【要求应符合GB/】T 1771—3-2011中表3!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