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2【  :性能: 】。5.2.1  【气密性 【     灶【具的气密性应满【足, 《 ,     a)从燃!气入口到《燃,气阀门在《4.2kPa—压力下漏气量≤0】.07L/h; ! ?     》b):自动控制阀门—在4.2kPa【压力下漏气量≤0.!55L/h; 【 ,   —。  :。c)从燃《气入:口到燃烧《器火孔用0-1气点!燃不向外泄漏 】 《5.2.《2  ?热负荷 】     》灶具的热负荷应满足! —。    a》)每个燃烧器—的实测折算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偏差?应在±10%以【内 :     !b,),总实测折算》热负荷与《单个燃烧器实—测折算热《负荷总和之比≥8】5%: 》。     c)【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燃气灶、气电!两用灶和《集成灶应《有一个?。主火:燃烧器其《。实测折算热负荷普】通型灶≥3.—5kW;红》外线灶≥3.—0k:W : 5.2.!3  燃烧》工况 ? :。 , :。    灶具燃烧工!况应满足《表,2要求 ! 》。 5:.2.4《  :温升:    ! 温升不《应超过表3所示【的值 ? , ! 【5.2.5  储气!罐压力上《升,最大:值  】   储气罐内的】压力上升最大值应符!合表:4要求 — ?。 5【.2.6《  耐?热冲击 !5.2.6.1 】 烤箱门、燃气烤】炉观察窗玻》。璃,。耐热冲击无破裂【 《 5.2.6.】2  灶《面钢化?玻璃耐?热冲击性能应符【合CJ/T 1【57-20》17要求 》 ? 5.《2.6.3》 , 陶瓷面板耐热【冲,击性能应符合C【。J/T 3》05:-2009要—求 5】.2.6.4 【 ,非金属材料面—板耐热冲击破碎【后不应飞溅 ! 5.2.7  !耐重力冲击 — 5.2.!7.1  灶面钢】化,玻璃耐重力冲击【性能应符合C—J/:。T :157-2017】要求 《 5》.2:.7.2 》 ,陶瓷面板耐重力冲】击性能应符合C【J/T? 305-2009!要求: : 5.2【。.7.3 》 非金属《材料面板耐重力冲击!破碎后不《应飞溅 】 5.2.8 【 安全装置 — 5.【2.8.1 — 熄火保《护装置 】。     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应,满足 —     a)】开阀时间≤10s;! —    b)闭阀】时间≤60s ! 5.》。2.8.2  饭锅!。温控装置 【     饭】锅温控装《置的闭?阀温度应为试验【处水沸点的+0【.5℃~+4—.5℃ 】 5.2.8.3】  油?温过热控制装置【   】 , 油的?最高温?度≤300》。℃ 5】.,2.8.《4  集《成灶烟道《。防火安全装》置 — ,  :  明火进》入到烟道后30s】内,应切断燃气通路和风!机电源?。产品经?。防火试验后其气密】性、: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相关条款要求【 : : 5.2.9 】 电点火《装置 《     】点10次应有—8次以上点》燃且不?能连:续2次失效无爆燃】 —5.2.10  使!用性能 》   —  灶?具使用性能应满足】表5要求 】 — 5.2.—11  《。电气性能 ! 5.2.1—1.1?  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电气性能应满足表】6要求? 《 ? —。 ? :5.:2.11.2—  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应满足当】电源突然《断电时灶具处—于安:全保护状态或—正常使?用状:态 《 5《.2.11.3【  使用直流电【。源的灶具《当直流电源电压【异,常时应?满,足 : ,。 ,。     电】压低:落到额定电压的7】0%安全保护功能正!常,不妨碍使用;— 》   ?  电?压低落到零伏—灶,具处于安全保护【状态或正常使用状】态 : 5.【2.12  耐用】性能 ? :。     灶】具的耐?。用性能应满》足表7要《求 ! 5.2.1!3  耐振动性能】。。。 《     —灶具装箱后经10H!z频率、5mm【振幅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各30min—振动:后气密性应》符合5.2.1的】规,定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电气性】能应符合5.—2.11的规定不】妨碍使用 】 5.2》.14?  耐跌落性能 】     !灶具装箱后按6.1!8的:方法进行跌落试【验后气密性应符【合5.2.1的【规定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其电】气性能应符》合5:.2.?1,1的规定 》 5.【。2.15  —包装承?压性能 《   【。  灶具装》箱后按GB/T 1!0,19给出的方—法进行压《力堆码试验》后包:装,件高度与试验前高度!之差小于1》cm/m — , 5.》2.16  —集成灶吸排油烟【。装置要求 【 5.2—.16.1  吸排!油烟装置要求—。应符合GB/T【 17?713-2011中!。。5.2?、5.7的规定 ! 5.2【.1:6.:2  集成灶单独】运,行吸排油烟装置噪声!要求应符《合G:B/T 1》7,71:3-2011中表】3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