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 :性能:
】。5.2.1 【气密性
【
灶【具的气密性应满【足,
《
,
a)从燃!气入口到《燃,气阀门在《4.2kPa—压力下漏气量≤0】.07L/h;
!
?
》b):自动控制阀门—在4.2kPa【压力下漏气量≤0.!55L/h;
【
,
—。 :。c)从燃《气入:口到燃烧《器火孔用0-1气点!燃不向外泄漏
】
《5.2.《2 ?热负荷
】
》灶具的热负荷应满足!
—。 a》)每个燃烧器—的实测折算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偏差?应在±10%以【内
:
!b,),总实测折算》热负荷与《单个燃烧器实—测折算热《负荷总和之比≥8】5%:
》。
c)【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燃气灶、气电!两用灶和《集成灶应《有一个?。主火:燃烧器其《。实测折算热负荷普】通型灶≥3.—5kW;红》外线灶≥3.—0k:W
:
5.2.!3 燃烧》工况
?
:。
,
:。 灶具燃烧工!况应满足《表,2要求
!
》。
5:.2.4《 :温升:
! 温升不《应超过表3所示【的值
?
,
!
【5.2.5 储气!罐压力上《升,最大:值
】 储气罐内的】压力上升最大值应符!合表:4要求
—
?。
5【.2.6《 耐?热冲击
!5.2.6.1 】 烤箱门、燃气烤】炉观察窗玻》。璃,。耐热冲击无破裂【
《
5.2.6.】2 灶《面钢化?玻璃耐?热冲击性能应符【合CJ/T 1【57-20》17要求
》
?
5.《2.6.3》 , 陶瓷面板耐热【冲,击性能应符合C【。J/T 3》05:-2009要—求
5】.2.6.4 【 ,非金属材料面—板耐热冲击破碎【后不应飞溅
!
5.2.7 !耐重力冲击
—
5.2.!7.1 灶面钢】化,玻璃耐重力冲击【性能应符合C—J/:。T :157-2017】要求
《
5》.2:.7.2 》 ,陶瓷面板耐重力冲】击性能应符合C【J/T? 305-2009!要求:
:
5.2【。.7.3 》 非金属《材料面板耐重力冲击!破碎后不《应飞溅
】
5.2.8 【 安全装置
—
5.【2.8.1 — 熄火保《护装置
】。
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应,满足
—
a)】开阀时间≤10s;!
— b)闭阀】时间≤60s
!
5.》。2.8.2 饭锅!。温控装置
【
饭】锅温控装《置的闭?阀温度应为试验【处水沸点的+0【.5℃~+4—.5℃
】
5.2.8.3】 油?温过热控制装置【
】 , 油的?最高温?度≤300》。℃
5】.,2.8.《4 集《成灶烟道《。防火安全装》置
—
, : 明火进》入到烟道后30s】内,应切断燃气通路和风!机电源?。产品经?。防火试验后其气密】性、: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相关条款要求【
:
:
5.2.9 】 电点火《装置
《
】点10次应有—8次以上点》燃且不?能连:续2次失效无爆燃】
—5.2.10 使!用性能
》
— 灶?具使用性能应满足】表5要求
】
—
5.2.—11 《。电气性能
!
5.2.1—1.1? 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电气性能应满足表】6要求?
《
?
—。
?
:5.:2.11.2— 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应满足当】电源突然《断电时灶具处—于安:全保护状态或—正常使?用状:态
《
5《.2.11.3【 使用直流电【。源的灶具《当直流电源电压【异,常时应?满,足
:
,。
,。
电】压低:落到额定电压的7】0%安全保护功能正!常,不妨碍使用;—
》
? 电?压低落到零伏—灶,具处于安全保护【状态或正常使用状】态
:
5.【2.12 耐用】性能
?
:。
灶】具的耐?。用性能应满》足表7要《求
!
5.2.1!3 耐振动性能】。。。
《
—灶具装箱后经10H!z频率、5mm【振幅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各30min—振动:后气密性应》符合5.2.1的】规,定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电气性】能应符合5.—2.11的规定不】妨碍使用
】
5.2》.14? 耐跌落性能
】
!灶具装箱后按6.1!8的:方法进行跌落试【验后气密性应符【合5.2.1的【规定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其电】气性能应符》合5:.2.?1,1的规定
》
5.【。2.15 —包装承?压性能
《
【。 灶具装》箱后按GB/T 1!0,19给出的方—法进行压《力堆码试验》后包:装,件高度与试验前高度!之差小于1》cm/m
—
,
5.》2.16 —集成灶吸排油烟【。装置要求
【
5.2—.16.1 吸排!油烟装置要求—。应符合GB/T【 17?713-2011中!。。5.2?、5.7的规定
!
5.2【.1:6.:2 集成灶单独】运,行吸排油烟装置噪声!要求应符《合G:B/T 1》7,71:3-2011中表】3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