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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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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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的规模、》步,骤和标准处理—好,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突出地【。域和民俗《特色:改善人?居环境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管理工作并确!定专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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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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