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爆间室结构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07-2013 建标库

5  爆炸对结构的整体作用计算和局部破坏验算

5.1  爆炸对结构的整体作用计算

5.1.1  空气冲击波对抗爆间室墙(板)整体作用的平均冲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k——系数,根据所计算墙(板)面的相邻面(相邻的墙、板或地面)数量N和爆心位置,按本规范附录D计算;

      U——角度和距离因子;

      kα——角度和距离的影响系数,根据计算墙(板)面的尺寸及爆心位置,按本规范附录D计算。

5.1.2  ≤0.45时,按本规范第5.1.1条计算出的平均冲量值应乘以冲量值修正系数。冲量值修正系数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0.45时,冲量值修正系数应取1.0;

    2  =0.15时,冲量值修正系数应取1.6;

    3  当0.45>>0.15时,冲量值修正系数应按线性插入法确定。

5.1.3  抗爆间室泄出的空气冲击波对抗爆屏院墙(板)面的平均冲量i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中墙(板)面平均冲量i可按下式计算:

    2  边墙(板)面平均冲量i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ηp——能效系数,按本规范附录B计算;

      Rd——等效爆心与抗爆屏院中墙(板)的垂直距离(m);

      R——等效爆心与抗爆屏院中墙(板)面代表均布冲量点的距离(m);

      Rp——等效爆心与抗爆屏院边墙(板)面中心P的距离(m);

      Lx——抗爆间室泄爆墙(板)面的宽度(m);

      Hx——抗爆间室泄爆墙(板)面的高度(m);

      S2——抗爆屏院的进深(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