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抗爆间室(泄爆面除外)在设计药量爆炸荷载作用下,不应产生爆炸飞散、爆炸震塌破坏和爆炸破片的穿透破坏。
3.0.2 抗爆间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药量不大于100kg,且一面或多面墙(或屋盖)应为易碎性泄爆面。
2 抗爆间室泄爆面外应设置П形和Γ形的抗爆屏院。
3 墙(板)的长边与短边之比不宜大于2。
4 墙(板)的厚度不应大于墙(板)长度及高度的1/6。
5 墙(板)尺寸、爆心距墙(板)距离与设计药量应同时满足下列公式要求:
6 墙(板)尺寸、爆心距墙(板)距离与设计药量无法满足本条第5款的要求时,钢筋混凝土墙(板)应配置连续波浪形斜拉系筋,并应在两个边墙(板)的条形基础间设拉梁或在地面下设置整块底板等措施,且应同时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7 当30kg<Q≤50kg时,应分析冲击波漏泄压力对邻室的影响。
8 设置在厂房内的50kg<Q≤100kg的抗爆间室,有关专业应共同采取保护周围人员、设备和建筑物安全的措施。
3.0.3 设计药量Q>100kg的抗爆间室应独立设置,且一面或多面墙(或屋盖)应为易碎性泄爆面,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2条第2~8款的要求。
3.0.4 抗爆间室内设计药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TNT炸药,设计药量应为抗爆间室内能同时爆炸的药量。
2 对于非TNT炸药的其他种类爆炸品,设计药量应由工艺专业结合危险品性能及状态等确定。
3.0.5 抗爆间室设防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满设计药量的爆炸事故频繁的抗爆间室,应为一级设防。
2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满设计药量的爆炸事故较少的抗爆间室,应为二级设防。
3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可能性极少的抗爆间室,应为三级设防。
4 同一抗爆间室的不同墙(板)可根据其不同的使用要求划分为不同的设防等级。
5 抗爆屏院的设防等级应与抗爆间室一致。
6 各类抗爆间室设防等级可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3.0.6 抗爆间室与抗爆屏院允许延性比和设计延性比应按表3.0.6采用。
表3.0.6 抗爆间室与抗爆屏院允许延性比和设计延性比
3.0.7 厂房内抗爆间室屋盖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爆间室屋盖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
2 设计药量Q≤5kg时,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当已采取消除其对周围危害影响的措施或与之相连的厂房及其他抗爆间室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时,也可采用轻质易碎屋盖。
3 设计药量Q>5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
3.0.8 抗爆屏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爆屏院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2 当设计药量Q<1kg时,可采用厚度为370mm、强度等级不低于MU10的烧结普通砖与M7.5砂浆砌筑的П或Γ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3m。
3 当设计药量1kg≤Q≤3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或Γ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3m。
4 当设计药量3kg<Q≤15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或Γ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4m。
5 当设计药量15kg<Q≤30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5m。
6 当设计药量30kg<Q≤50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6m。
7 当设计药量50kg<Q≤65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7m。
8 当设计药量65kg<Q≤80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8m。
9 当设计药量80kg<Q≤100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9m。
10 抗爆屏院墙高不应低于抗爆间室的檐口底面标高。当抗爆屏院进深超过4m时,抗爆屏院中墙高度应按进深增加量的1/2增高,边墙应由抗爆间室檐口底面标高逐渐增至抗爆屏院中墙顶面标高。
3.0.9 抗爆间室与主体厂房之间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爆间室与主体厂房间宜设缝,缝宽不应小于1.00mm。
2 设计药量Q<20kg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的抗爆间室及轻质易碎屋盖的抗爆间室,且主体厂房结构跨度不大于7.5m时,抗爆间室与主体厂房之间可不设缝。主体厂房的结构可采用铰接的方式支承于抗爆间室的墙上。
3 设计药量Q≥20kg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抗爆间室,抗爆间室与主体厂房之间应设置防震缝,并应与主体厂房结构脱开。
4 主体厂房结构的支承点,应设置在抗爆间室墙(板)有相邻墙(板)支承的交接处或其靠近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