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规《划的监督 — :。  第三十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专项规!划或者?区域:规划与总体规划【、下级?政府规划与上—级政府规划以—及,专项规划之间—存在:矛盾的可以要—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并依:法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   第》三十四?条 规划编制机关拒!不采纳有关部门【提,出的合理衔接意见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相,抵触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该规划无效】或者部?分无:效;造成下级政【府规划与上》级政府规划相抵触】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该规划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   第三十五条! 对未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规划》的,由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三十—六条 ?规划的论证》、评估单位或者个】人在规划的论证、评!估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规划—编制机?关,5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规划【的评估、论证—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