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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专】。项,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含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 【第三条 扬州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是市—人民政府对》市,区,城乡规划进行决策】的议事机《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需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城乡规《划、重要项》目的选址《以及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等市区!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决!策 : ,    》 市规委会的—议,事规则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第四】条 :扬,州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扬州》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乡规划管》理由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具》体实施   !  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做好其辖!区内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 《。 第五条 发改】、国土、建》设、房管、交通、水!利、城管、》环保、农业、卫生】。、公安?、财政?、民防、园》林、文物等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应当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听取【。专,家,意见 》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