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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专项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含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 —第三条 扬州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是市人》。民政府对市》。区城乡规划进行决】策的议事机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需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城》。乡,规,划、重要项目的选址!以及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等市区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决策 【  《。   ?市规委会的议事【规则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第四《条 扬州《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扬州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乡规划!管理:由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具体实施 】 ,    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做好其辖—区内: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发改、!国,土、建设、房—管、交通、水利、城!管、环保、农业、卫!。。生、公?安、财?政、民防《、园林、文物等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 : 第六—条 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应当】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听取:专家意见 【 《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