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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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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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先规》划,后建设注重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突出地方特色【提,。升城市品位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公共卫生《、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的需要》
《 市区发展应将人!口疏解、《。功能提?升和环境改善—相结合增加》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控制建筑容量【和高层建筑》科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都市区《。发展:应促进城乡》融合推动市》区与组团《县(市)一体化【发,展,控制城镇空间形态保!证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共建》、共享;都》市区以外县(市【。),发展应促进城乡协】调重点发展》县城(市区》)和重点镇引—导产业、人口、土地!适当集中提高—城镇化质《量和城镇、乡—村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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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都市区各县(市】)设:立的派出机构以其】名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 其他《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监督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权限《和,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镇、乡、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工》作并应当确定—相,应机构或者专人进】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改设街道】办事处的前述职责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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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本市!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制定、实—施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审议意见】并作为本级政府【规划决?策的:参考依据
— , 城乡规—划委员会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其【中专:家,和公众代表比—例不低?于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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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管理经《费原则上《由乡镇?财政负担县级财政补!贴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相关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认?真研究和吸纳公【众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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