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六条 ?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向市规》划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申?请开工
!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申》领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市规【划局根据城市规【划要求提《出规划设计》要求;
【,(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市规划!局,审,定后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三)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经市规划局审核其中!。有关城市规划内容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第二十八】条 :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报送下列【图件
—(一)》填,妥的:建设工?程,申请表;《
《(二)当年有效!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文件【。;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及【旧有:建筑物产权证—;
(四!)环保、防疫、【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五):全套工程施工图【(包括三废处理)】;
? :。(六)》其他
【
第—二十九条 市规划!局在:收到前条《规定的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报送的资《料,后应在二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或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按?国有土地使》有权有偿出让、转让!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和!其它设施必须—持土地?。使用:权证向市规划局办】理以下审批手续
!。 ?(一)报送根【据出:让合同?中载明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编制的建】设用地?平面:布置图和设计方案经!市规划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二)报送施工!图经:市规划?局审核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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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工批准后应》在现场?放好灰线经市规【划,局,检验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方】。可破:土动工
》 ,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因故在一年内】。不,能动工的应》在期满一个月前【向市规划局办—理延期?手续;未《办妥: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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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特殊》抢险工程的应—向市规?划局申明理由经【同意可先动》工并及时补办各【项手续
! :。,,第三: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管线等未预!见设施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待妥善处—理后方?可施工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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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城镇居民私!房的修建、翻建不】得扩大原有宅基地面!积城:镇居民私房的修建、!翻建:必须经市规划局【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已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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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确?。定建设地址通知核定!的用地界《限内按规定》应予以?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因施工需要—。临时搭建《的设施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完成前或市规划局】。许可的期限内予以拆!除,并清理完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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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时市规!划局有权对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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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规划!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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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使用》性质的须《经市规划局审—查同意
】
第—三十九条 重要】地段的重要建—。筑设计方案应由市】规划局审核报—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 ?。第四十条 【沿城市?道,路,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应【根据建筑总体布局】要求、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具体条件适当向道!路规划红线外后退留!出必要?的场地?供作绿化、停车和】敷,设附属?。工程、管线等使用】建筑物(以阳—台、雨?。。篷、踏步《等突出部分为准)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如下
! ?(:一)居住建筑在主要!干道两侧的后退距】离,。不少于三米;在次要!道,。。路两侧?的不:少于二米在旧区改】建地段后退确—。有困难的可视情【况,适当减少
】(二)学校【教学楼、幼儿—园、医院《等建筑除应符合有】。关消防、《卫生等要求外在【。主干道两侧的后【退不少于四米—次干道不少于—三米:
—(三:)高层建筑其后【退距离不少于五【米大型公《共设施?以,及有大量人流—集散的和使用性质】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还需留有《人流:集散地和停车场地】。
(四)!工厂、仓库、商【。。店等:建筑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应后退三米》至五:米
现】有建筑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在改建时》。。应按规?定退:让
《
【第四十?一,条 一《。般,建筑之间的间距【除符合消防》要求外还《。应考虑日照、通风】、,绿化:、视线等要求
! 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为《。
(一)!南北朝向时在旧【城区间距《与南面?的建:。筑物地面至檐口高度!的比例不小于一比】一;:在新区间距与南面的!建,筑物在面至檐—口高度的比例—不小于一点一比【一
》:(二)东西朝向【。时新建筑物在原【建筑物正面的间距】与新建?。筑物高度的比例不】小于一比《零点八
【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应能?满足消防、卫—生、:交通、绿化》的要:。。求,一般控制在四—点五米至六米高【层,建筑、沿街》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的日照间距【、,山墙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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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 建造公厕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配备冲洗设施公厕建!在民:用房屋的无》窗两侧和平房背【侧面的其间距不少于!六米;建在民用建】。筑开设门窗》一侧的其间距不【少于十米大》型公共设施》应,。同时建造《室内或室外厕所
】
— 第四十—三条 主要—道路沿线不得建设】有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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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沿主【要道:路的外廊式住宅【和阳台改建须经【市规划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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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住【宅小区不得修建【封闭式围墙》确实需要的可设置通!透式围墙《或以绿?篱,代替围墙学校、医】院、厂区、仓—库等设置通》透式围墙或栅栏【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需》要修建?封闭式围墙的—须经市规划局批【准
【 ?,第四十六条 — 新建雕《塑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凡属!一般雕塑《建设由市规划局【批准;重要雕塑建】设由市规划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雕塑建设由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市规《划局审?批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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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条 设计、施工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必须按以下规【定查:验规划?图件
—。(一)设计单位!承担建筑《设计任务时必—须查验市规划—局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要求等【。有关:图件;
— ?(二)施工》单位在承包建设【工程业务《时必须查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批准的图《。件;
(!三)建?筑管理部门在批准】施工时必须查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时必须查验【。营业用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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