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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向】市规划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申请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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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申《。领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市规划局根据!城市规划《要求提出规划—设计要?求;
—(?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市规划局审定后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三)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经市规《划局审?核其:中有:关,城市规划内容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报送?下列图?件
—(一)填妥的建】。设工程申请表;【
(二)!当年有效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文—件,;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及旧有—建筑物产权证;【
(四)!环保、防疫、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五)全套工程施!。工,图(包?括三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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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第二十九条— 市规划局在【收到前条规》定的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报送的资料后应在二!。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或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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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按国有土地!使有:权有偿出《。让、转?让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和其它设—施必须持土地—使用权?证向市规《划局办理以下审批】手续
】(一)报送根据出让!合,同中载明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编制的建设用地平!面布置图和设—计方案经市规—划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二)报送—。施工图经市》规划局审《核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工批准后【应在:现场放好灰线—经市规划局检验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方:可破土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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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 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因故在一年内不能动!工的应在期》满,一个月前向市规划局!办理延期手续—;未办妥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自行失效
【 属特—殊抢险工程的应向市!规划局申《。明理由经同》意可先动工并及时】补办:各项手?续
【 第三十三条! , 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管线等未《预见设施《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待妥善】处理后方可施工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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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城镇居》民私房的修》建、:翻建不?得扩大原有宅基【地面积城镇居民私】房的修建、翻建必须!。经市规划《局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已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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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确定建设地址通】知核定?的用:地界限内按规定【应予以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因施工需要临时【搭建的设施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完成前或市规划【。局许可的期限—内予以拆除并清理】完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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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时市规划】局有权对《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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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七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规划: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第三十八条【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使用性质》的须经?市规划局审查同意】
【 :第三十《九条 ? 重要地段的重要建!筑设计方案应由市】规划局审核报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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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沿城【市道:路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应根据建筑》总体布局要求、【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具体条件适当—向道路规划红线【外后退?留出必要的场地【供作绿?化、停车和敷设附属!工程、管《线等使用建筑物(】以阳台、雨》篷、踏步等》突出部分为准)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如下
【(一)居住建【筑在主要干道两【侧的后退距离不少于!三米:;在次要道路两【侧的不少于二米【在,旧区改建地段后退确!。有困难的可视情况】适当减少
】(二)》学校教学楼、幼儿】园、医院等》建筑除应《符合有关《消防、卫生等要【求,外在主干道两侧的】后退不少于四米【次干道不少于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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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层建筑其后退距离不!少于五米大型公共设!施以及有《大量人流集散的和使!。用性质?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还需留有!人流集散地和停【车,。场地
(!四)工厂、》仓库、商店等建筑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应后退三米至五【。米
现】有建筑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在改—建时应按《规定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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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一般建筑】之间的间《距,除符合消防要求【外还应考虑日照【、通风?。、绿化、视线等要】求,
: 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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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北朝向时在—旧城区间距与南【面的建筑物地面至】。檐口高?度的比例不小于一】比一;在新区—间距与南面的建筑】物在面至檐》口高度的比例不小】于一点一《比一
【(二)东西朝向时!新,建筑物在原建筑物正!。。。面的间距《。与新建筑物高—度,的比例不小于—一,比零点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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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应能满足消防、!卫生、交通》、绿化的《要求:一般控制在四点【。五米至六米高层建筑!、沿街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的日照间《距、:山墙: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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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建》造,公厕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配备冲洗设施公!厕建:在民用房屋的无窗】两侧和平房背侧【面的其?间距不少于》六,米;建在民用建【筑开设门窗一—侧的:其间距不少于—十米大型公共设施】应同时建造》室内或室外》厕所:
!第四十三》条, , 主要道路沿线不得!建设有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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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沿主要道路的】外廊式住宅和阳台】改建须经市规划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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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住!宅小:区不得修建》封闭式围《墙确实?需要的可设》置通透式围墙或以】绿篱代替围墙学校】、医:院、:厂区、仓库等—设置通透《式围墙或栅栏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需要《。修建封闭式围墙的须!经市规划局》批准:
— 第四十六】条 新建雕—塑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凡属一般雕塑建!设由市?规划局批准;重要】雕塑建设由市规划】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雕!塑建设?由,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市—规,划局审批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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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设计、】施工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必须按以下规定!查验:规划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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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单位承】担建筑?设,计任务时必》须查验市《规划局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要求等有关图!件;
《 :(二)》施工单位在》承包建设工程业【。务时必须查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批准】的,。图件;
!(三)?建,筑管理部门在批【准,施工时必须》查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时必须查验营业】用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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