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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进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除?外
》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简易《。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和无需规划许】可的项目名》录由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 属应急抢险工程!。的建设单位可以先】行施:。工同时?向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并在其】确定:的期限内补办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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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市区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市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进行审【查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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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前组织公告并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 , ,第三十三条在—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农村《村民:住宅等建《设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原有宅基地或!者村内空《闲地等不《需要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的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农村村民【单体住?。宅建设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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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建》筑对:住宅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有日—照影响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日照要求》综合确定建筑间【距
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其建筑间距!达不: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日照】标准: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取得受影—响建:筑所有权《人的同意达成—日照补偿协》议并向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经?公证的?。建筑所?有权:人放弃权利主张【。的有效证明日照补偿!的具体适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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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定位【、放线经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检验!符合要求的方可开工!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项目放线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告示牌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并在工程建设!期间保持《设置完好接受社会监!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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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应?当向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乡规划、村庄【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且!经公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才】能批准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有?关单位还应》当召集相关利—益主:体,(含原竞买单位)】举行听证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改【。变规划条件》确定的?用,。地性质?提高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建【筑高度或《者建:筑密:度,降低规划条件确定】的绿地率或者减少规!划条件确定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的不—得批准
》 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变更《规,划条件但未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建》设项目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涉及土地出让合【同变更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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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界限(含【项目建设用地和【周边公共用地—)内按规《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因施工【需要临时搭》建的设施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前自行拆除》并清理?完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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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在?建设工程施工—期间以?及,竣工阶段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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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规—定向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手续:对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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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广城市雕塑》、城市色彩等城市】公共艺术城市雕【塑等城?市公共艺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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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取得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因】施工需要进行的临】时建设和按照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已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临时建设除外】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筑:不得超?过两层?因项目特殊需要的除!外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两年!。有效期满确需延期】的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每次—延续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临时建筑《应,当在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前自行—。拆除
临时】。。建筑不得改变—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途: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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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选址意见书!后,一年内未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申请延续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延续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获批准的—相应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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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按照规划许—可用途使用房—屋确需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在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向】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用途临?时改变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其中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期限届满需!延续:的,可以申请《延续:每次:延续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 临时改变房屋【用途不得作》为改变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内】容的依据《临时改变用途的房】屋被拆迁的其—补偿标准应按照原】房屋:用途的补偿标准【执行但剩余年限内的!土地收益金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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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司】法机关处置规划区内!无,合,法权:益来源?证明的房屋、—土地权益前应—当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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