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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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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按照计—划进行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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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城—乡规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使用坐标系—、高程系统一的【地,形图
!。 第十二条》。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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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在】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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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报送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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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域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后可以不再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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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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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城乡规划中交通、】水利、电力、燃【气、通信、》给,排水:、环境卫《生、:。绿化、消防、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及历史建筑】保护、生《态和:水系保护《等涉:及空间?布,局与:利用的专《项规划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对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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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各类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
】第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可以将【城市规划区划分为若!干规:划管理单元并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
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县(市!。),域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不设区的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备案:
《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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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调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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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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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乡规划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乡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乡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位【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和?村庄不?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位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不编制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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