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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水 封 ! 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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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规?定设:置水封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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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封井是一旦废】水中产生的气体发】生爆炸或火灾时防止!通过:管道:蔓,延的重要安全—装置国?内石油化工厂、油品!库和油品转运站【等,含有:易燃易爆的工—业废水?管渠系统《中均设置水封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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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其他管道必须—与输送易燃易—爆废:水的管道连接—时其连接处也应设】置水封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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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规定水封井【内水封?深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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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封深度与!。管径:、流量和废》水含易燃易爆物【。质的浓度有》关,水封深?度不应小于0.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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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封井设置通【风管可将井》内,有害气?体及时排《。出其直径不》得小于100mm设!置时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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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避,开锅炉房《或其他明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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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得靠近!操作台或通风机进口!
【 (3!) 通风管—有足够的高度使有】害气体?在大气中充分扩散】
【 》 (?。4,。) 通风管处设立!标志:避免工作人》员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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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封井底设置沉泥槽!是为了养护》方便其?深,度一般采用0.3】m~0.《5m
4!.6.3 规定】水封:井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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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封井位置应【考虑一旦管道内【发生:爆炸时造成的影【响最小故不应—设在车行道和行【人众多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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