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 水 封 井
!
4.!6.1 规定设置!水封井的条件—
:。
【 水封井是》一旦废水中产生【的气体发生爆炸或火!灾时防止通过管【道,蔓延的重要安全装置!国内石油《化工厂、《油品库和《油品转运站等含【有,易燃易?爆的工业废水管渠】系统中均设置水封井!
?
《 : 当其他管道—必须与输送易燃【易爆废水的管—道连接时《其连接处也应设置水!封井
《
4.—6.2 规—定水封?井内水?封深度?等
! 水封深度—与管径、《流量:和废水含易》燃易爆物质的浓度】有关:水封深度不应小于】。0.2?。5m
【
?。 , 水封井设置—通风管可《将井内有害气—体及时排出》其直径不得小于1】00mm设》置时应注《意
—。
《 ? :(1) 避—开锅:炉房或?其,他明火装置
【
—。 《 (2) 不】得靠:近操作台或通风机】进口
【。
【 (3)》 通风《管有足够的高度使有!害气体在大》气中充分扩散
!
:
《 (4)】 通风管处设【立,。标志避免工作人【员靠近
《
】 水封井底》。设置沉泥《槽是为了养护方【便,其深度一般采—用0.3m~—0.5m
》
4—.6:.3: , 规定?水封井的位》置
?
《 水封—井位置应考虑一旦】管道内发生》爆,炸时造成的影响最小!故不应设在车行道和!行人众多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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