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沉 砂 池
6.4.1 污水厂应设置沉砂池,按去除相对密度2.65、粒径0.2mm以上的砂粒设计。
6.4.2 平流沉砂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最大流速应为0.3m/s,最小流速应为0.15m/s。
2 最高时流量的停留时间不应小于30s。
3 有效水深不应大于1.2m,每格宽度不宜小于0.6m。
6.4.3 曝气沉砂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平流速宜为0.1m/s。
2 最高时流量的停留时间应大于2min。
3 有效水深宜为2.0m~3.0m,宽深比宜为1~1.5。
4 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曝气量宜为0.1m3~0.2m3空气。
5 进水方向应与池中旋流方向一致,出水方向应与进水方向垂直,并宜设置挡板。
6.4.4 旋流沉砂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最高时流量的停留时间不应小于30s。
2 设计水力表面负荷宜为150m3/(m2·h)~200m3/(m2·h)。
3 有效水深宜为1.0m~2.0m,池径与池深比宜为2.0~2.5。
4 池中应设立式桨叶分离机。
6.4.5 污水的沉砂量,可按每立方米污水0.03L计算;合流制污水的沉砂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4.6 砂斗容积不应大于2d的沉砂量,采用重力排砂时,砂斗斗壁与水平面的倾角不应小于55°。
6.4.7 沉砂池除砂宜采用机械方法,并经砂水分离后贮存或外运。采用人工排砂时,排砂管直径不应小于200mm。排砂管应考虑防堵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