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雨水调蓄池
4.14.1 需要控制面源污染、削减排水管道峰值流量防治地面积水、提高雨水利用程度时,宜设置雨水调蓄池。
4.14.2 雨水调蓄池的设置应尽量利用现有设施。
4.14.3 雨水调蓄池的位置,应根据调蓄目的、排水体制、管网布置、溢流管下游水位高程和周围环境等综合考虑后确定。
4.14.4 用于合流制排水系统的径流污染控制时,雨水调蓄池的有效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V——调蓄池有效容积(m3);
ti——调蓄池进水时间(h),宜采用0.5h~1h,当合流制排水系统雨天溢流污水水质在单次降雨事件中无明显初期效应时,宜取上限;反之,可取下限;
n——调蓄池建成运行后的截流倍数,由要求的污染负荷目标削减率、当地截流倍数和截流量占降雨量比例之间的关系求得;
no——系统原截流倍数;
Qdr——截流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m3/s);
β——安全系数,可取1.1~1.5。
4.14.4A 用于分流制排水系统径流污染控制时,雨水调蓄池的有效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V——调蓄池有效容积(m3);
D——调蓄量(mm),按降雨量计,可取4mm~8mm;
F——汇水面积(hm2);
Ψ——径流系数;
β——安全系数,可取1.1~1.5。
4.14.5 用于削减排水管道洪峰流量时,雨水调蓄池的有效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V——调蓄池有效容积(m3);
a——脱过系数,取值为调蓄池下游设计流量和上游设计流量之比;
Qi——调蓄池上游设计流量(m3/min);
b、n——暴雨强度公式参数;
t——降雨历时(min),根据式(3.2.5)计算。
4.14.6 用于提高雨水利用程度时,雨水调蓄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降雨特征、用水需求和经济效益等确定。
4.14.7 雨水调蓄池的放空时间,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to——放空时间(h);
V——调蓄池有效容积(m3);
Q'——下游排水管道或设施的受纳能力(m3/s);
η——排放效率,一般可取0.3~0.9。
4.14.8 雨水调蓄池应设置清洗、排气和除臭等附属设施和检修通道。
4.14.9 用于控制径流污染的雨水调蓄池出水应接入污水管网,当下游污水处理系统不能满足雨水调蓄池放空要求时,应设置雨水调蓄池出水处理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