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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管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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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1 》 ,排,。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渠、建筑物、构【筑,物等相互《间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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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敷设和!检,修管道时不应互相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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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排水管道损坏—时不应影响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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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 污?水管道、合流—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相交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的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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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3 排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或构筑—物)水平《和垂直?的最小净距应根据两!。者的类?型,、高:程、:施工先?后,。和管线损坏》的后果等《因素按?当地城?镇,管道综合规》划确定亦《可按本规范》。附录B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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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4 再生》。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合流管道和污—水,。管道:相交: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下面宜敷设—在合流管道和污水】。管道的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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