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管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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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1 】 排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渠、建筑《物、构筑物等相互】间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敷设】和检修管《道时不应互相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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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排,水,。。管道损坏时不应【影响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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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 【污,水,管道、合《流,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相交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的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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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3】。 排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或—构筑:物,)水平和垂直—的最小净距应—根据两者的》类型、?高程:、施:工先:后和管线损坏—的后果等《因素按当地城镇【管道综合规划—确定亦可按本规范】附录:B采用?。
4【.13.4 — 再生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合,流管道和污水管道相!交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下面宜敷》设在合?流管道?。和,污水管道的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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