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
第七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及居住区》必,须配置与其规模【相应的停车位—不同性质类别—建筑(群)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按》下表执?行(本表停车位指】标不包括单位拥【有的专业车》队所需?机动车停车位)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场(库)】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也不得!被占用或停用
】
表七 【 】 《 【建筑:。停车指标一览表
】
【
! ?。类别
《
单位!指标
! 小型《汽,车
》 自行车】
《 ? , 摩托车 》
?
!
? 住宅【(以:100平米为—。一个标准户》) :
【 标准?户
》 车位【/户
— 1—
1!
? 》0.5
】
】
: : : 公寓?
【 车位/户—
】 0.6
【 0.5】。
,
》 0.2
【 :
》
《
《 其《他
【 , 车位/户—
《。 : , 按每《户建:筑面积与标准户建】筑面积比《例增减
》
《
】
》 经?济适:。用房(拆迁恢—复房)
! 车位/户
!
— 按其他类计算后】再乘以?0.6的折减—系,数
—
】
】市级机关《。行政:办公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 1.0
】
,。 , ? 4
《。
? : 2
— ?
! ? 商业办公(写字!楼)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 1.【2
!4
— ?2
—
【
【 ,其,他办公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0.6
】 4
— , 2
【。
《
》
?
博】物、图书《、展览馆《、文化中心 —
《。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 《0.5~1.0
】
【1.5
— ? , ,。1
:
, :
》
》。 —大型体育中心
】。
》 :车位/?100?座
?
《 , :。4
【 , ,20
《 《 1?5
?
【 :
!中小型体育场
】
《 车《位/100座
! : 2》。.5
【 : 12
! , 6
?
?
《
》
剧】场、影院、》礼堂
【 车位/10!。0座
《
》 4
《
: ?。 15
! 8
】
—
】 , 大中专院校 【
】车位/100师【。生
》 , ?。 5
】 :80
【 30
! :
! ? 中小学校 【
— 车位/100】师生
— 0.【4
— 中学70
】
, 《 :。 , 小学20》
,
》 :。中学1?0
】 ?小学10
》
》
《。
— : 医院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 :。 : 1?~0.8
!。 , 1.5》
1!
—
:
【 》疗养院(中心)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0—.6
《 —0.8
】 , , 0.3
】
!
》 商场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 0.8
! 7.5
】
》 3
!
: :
! ,农贸市?场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0—.5
《 8【.5
】 4
【。。
—
— :。 ,。 ,餐饮、娱乐(—包括旅馆、》酒店:配套餐?饮娱乐) 》。
》。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1.5
《
, ? 3.6
! 1.5】
《
?
:。 :
】 旅馆、酒》店
【 车位/—客房:
:
: 0.5】
,
: 0.2】
》 0.1
【。
》
】 —其他建筑
! 仓》储,式超市、综合市【场、大卖场、批发】交易市场、公园和市!民广场?;交通建筑、—城市交通枢》纽等其?他类:建,筑以及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建设项【目
! 应根据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确定配【建的车位数
】 《
?
】 上述各项指标均为!。下限
】 综合建》筑的停车位指标按】上表所列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分项累?。计计算统一规划【建设的建《筑群各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的设置】标准必须《。与其规模、》性质相?对应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前提下!可统一安排合理布置!建筑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以1个!计算
第七十八条! 停车位《面积应按以下确【定
】 小型汽车露天停车!场 : 》 25~30【平,米/车位;
【 小型汽!车室内停《车库 《 3【0,~,35平米/车位;
!
, 小型汽!车路:边停:车带 【 16~20】平米/?车,位;
《 《 多层机械—式停车应按产品样】。本和设计《图纸核算《。;
!摩托车停车位 】 ! 3《~3.6平》。米/车位
》
自】行车停车位 】 — 1.【5,~,1.8平米/车位】
: 》 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按下表换—算
:
》 车?型 【 微型》汽车 小型汽【车 中型汽车 】 普通汽车 铰接!车,
: 《 换算《系数 》 0.7 ! , —1.0 《。 ? ? ?。 ,2.:0 ! 2.5》 : , 3!.5
第七十九条! 鼓励地下停车】。其中居住区地面停】车率:应不宜大于1—5%办?。公停车地面停车【率不宜小于》15%大于30【。%并符合相关专业规!范地面停《车位可与《树阵式绿地相—结合
第八十【条 建?筑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必须按—其使用功《。能依照本规定重新】配置停?车,位
第《八,十一条 停车场【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出!入口通道和》城市道路宜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交!角不:宜小于7《5度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要求:宜右进右出
第】八十二条 》禁止建筑基地—向快速路设》置开口限制》建筑基?地向主干《道设置开口鼓—励建筑基地向—次干道、支》路设:置开:口
第八十三条 !各类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距:相邻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红线交点不宜小于5!0米距桥、隧道的起!坡线距离不》宜小于50米
第!八十四条 配建停车!场(库)的建设必须!与其相配的建—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未:按,。。规划要求建》设停车场(库)【的不予进行规划验收!
严!禁改变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
第八!十五条 地》下空间利用应与【地面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管—网、地下文物—及其它地下构筑物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鼓励同!。一街区内《公共建筑的地—下空间?按规划进行互通【设计
】 地下通道—的设计应与地—上、地下建筑密切】配合出?入口应安排人流集散!用地其面《积不应?小于50平方—米
?第,八十:六条 新建、改扩】建的:以下建设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 《。(一)大型城市交通!设施:(例:如铁路客《货站场、公路客货站!场、客货运码—头、物?流中心、公共—汽车: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加油【站、公交《枢纽等);
—
: (—二,)在:城,市,主、次干道》上施工并《对,。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市政《工程项目;
【 各【类需封?闭道路的工程—项目;
— (三)各!类大:型市场?;
【 (四)在—城市快?速路:及主干道路两侧、主!次干道交叉口—四周、城市》出入口道路、交【通,繁忙等地区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米的公共—建筑(含高》层居住)或》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米的居住】。区;:
: (五】)城市规划》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建设项目
!
第八十七条— 商业?设施、文娱》场所:、医院、交通枢纽】等,建设项?目应当在用》。地范围的适当区【。域,内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增配符合!城市规划、道—路交通管理要求的装!卸货泊?位、出租车上落客】泊位、旅游巴士【停车位或者救护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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