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
第】七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及居住区必须!配置与其规模相【应的停车位不同【性质类别建筑(群)!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按下表执行(!本表停车位》指标不包括》单位:拥有的专业车队【所需机动车停—车位)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场(库)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也不得被占用或】停用
表七 】 ? 《 《 ?。 《 : 建筑停车指标】。一览表
《
】
— 》类别
【 , 单《。位指标
】 《小型汽车 》
? 自行【车
【 摩托车— ,
!
》 》 住宅(以》100平米为一个标!准户:),
】 标准户
】 》车,位,/户
】 1
! : 1
》 , 0.—5
! ,
】。 公《寓
》 : 车位/户
!
, ? ?0.6
》 —0.5
【 0.2
】
:。
】
【 :其,他,
— 车位/户【
— :。 按:每户:建筑面积与标准户】建筑:面积比例增减
! :。
】
《 : 经济适用房(拆!迁,恢复房)
! ? 车位/户
!。 按其他】类计算后再》乘以0?.6的折减系数
!
? :
—
】市级机?关行政办公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 ? 1:.0
》 4
! 2—
: , ?
:
》
商业!办公(?写字楼)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1.2
】 : 4:
: —。2
》。
】
,
《 其他办—。。公 :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0.】6
— , , 4
《 《 2
】
【
】博物、图书、—。展览馆、文化中心 !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 0.5!~1.0
】 1.5
!。 : : :1
】
! 大型体育】中心 ?
【 车位/《100座
【 《 4
》 20】
: ,。 , 15
】 : ,
】
, : , 中《小型:体育场 《
《 ? 车位/《100座
! 2》.5
《 : 1》2
? 6
! ?
》
— 剧》场、影院、礼堂
!
? 车位/1】00座
》
? 4》
? ? 15
【。 , 8
—
【 :。。。
?
— 大中?专院校
】 ?。 车位/100【师生
】 , 5
》 8【0
【 , 30
【 :
—
— 中小学校
】
车】位/10《0师生
》。
—。。 0.4
— 《 中学70
】 小!学20
— 中学10!
《 ? 小学10
】
!
】 :医院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1~0.8
—
— 1.5
— : 1
】。 ,
?
:
— 》疗养院?。(中心?)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0.6
! 》0.8
》 ? 0《.3:
】 ?
? 商场 !
: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0.8
—
《 7《。.,。5
!3
》
— ,
【 农?贸市场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0.5
! 8.—。5
【 4
— ?
? ,
?
? 《餐饮、娱乐(—包括:。旅馆、酒店配—套餐:饮娱乐)
—
《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 《1.5
!。。 3.6
! , 1.5—
! :
》 《旅馆、酒店
! ? 车位/客房
!
? , , 0?。.5
?
— 0.2
】 0》.1:
:
—
》
》 其他建筑— ,
》 仓储式超市、!综合市场、大卖【场、:批,发,交易市场、公—园和市民广场—;交通建《筑、:城市交通《枢纽等其《他,类建筑以及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建设项目
【 应【根据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确定:配建的车位数
!
】
上!述各项指标均为下限!
— 综?合建筑的停车位【指标按上表所列【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分项:。累计计算统一规划建!设的建筑群》各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的,设置标准必》须与其规模》、性质相对应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前:提下可统一安—排合理布置》建,筑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以1个计【算
第七十—八,条 停车位面积应】按以下确定》。
【 小型?汽车露天停》车场 【 25~30】平米/车位;
! , 小型—汽车室?内,。停车库 ! 30~3—。5平米/车位;【
小!型汽车路边停车【带 !16~20平米【/,。。车位;
【 多层机械式!停车应按产品样【本和设计图纸—核算;
【 《摩托车停车位 】 》。 : ? 3~《3.6平《米/车位
【 : ?自行车停车位— — — , 1.5~》1,.8平米/车—位
— 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按下表换算
! , , 《车型 ! 微型汽车— 小型汽》车 中型汽—。车 : ,普通汽车 铰【接车
】 换算系数 】。 0.7 】 — , 1.0 —。 【 ?2.0? , 《 2.5】 》 —3.:5,
,
第七十九条 鼓!励地下?停车其中居住区地面!停车率应不》宜大于15%办公】。停车地面停车率不宜!小于15《%大于30%并【符,合相关专业规—范地面?停车位可《与树阵式绿》地相结合
第八十!条 建?筑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必须按其】。使用功?能依:。照,本规定重新》配置停车位
第】。八十一条 停车场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出入口通!道和城?市道路宜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交角不宜小于7】5度: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要求宜右—进右出
第—八十二条 禁止建】筑基地向快速路设置!。。开口限制建筑基地向!主干道设置》开口鼓励建》筑基地向《次干道、支路设置】开口
第》八十三条《 ,各类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距【相邻: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红线交点不宜小!于50?米距桥、隧道—的,起坡:线距离不《宜小于5《0米
?
第八十四》条 配建停》车场(库)》的建设必须与其相】。配的建?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未按规划要求!建设停车《场(库)《的不予进行规—划验收?
《 严禁改变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
《
,。第,八,十五条 地下空【间利用应与地面【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管网、地】下文物及其》它地下构筑》物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鼓!励同一街区内公共建!筑的:地下空间按规划【进行互?通设计
】 , 地?。下通道的设计应【与地上、地下—建,筑密切配合出—入口应安《排人流集散用地【其面积?不应小于50平【方米
?
第八十六条 新】建、:改扩建的以下建设】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 (?一)大型城市—交通设?施,(例如铁《路客:货站场、公路客货】站场、客《货,运码头、物》流中心、公共—。汽车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加油站】。。、,公交枢?纽等);《。。
: 》 (二)在城市主】。、次干道《上施工并对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市政工程项—目;
》 各类需】。封闭道路的工程项目!;
:
【(三:)各类大型市—场;
《 (【四)在城市快—速路及主《干道路两侧、主次干!道,交叉口?。四周、城市出入口】道路、交通繁忙等地!区,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米,的公共建筑(含高层!居住)或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米的居住区;】
? ? (五)城市规】。划,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八十:七条 商业设施、】文娱场所、》医院、交通枢纽等】建设项目应当在【用地范?围的适当区域—内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增《配符合城市规划、道!路交通管理要—求的装卸货泊位、】出,租车上落客》泊位、旅《游巴士停《车位或者救护车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