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 村镇?规划的制定
! : , 第六条《 村镇建设—必须编?制,村镇规划
】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镇规划的!编制;组织各村民】委员会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
《 : 第七?条 : 村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规划:和县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等专业规《划相协调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村镇规划的【技术标?准
】 ,村镇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自然环《境、资?源条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镇的各》。项建:设;
《 《 (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镇建设》的规模、速度、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 —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各—项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新建、扩建【工程:及住宅应当》尽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安排住宅—、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布局引导乡!镇工业向工业区【集中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 (五)】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地—处洪涝?、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镇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村,镇总体规划中制定防!灾措施
》
,
《 第八条 【 村:镇规划分为村—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
【村镇总体规划即乡】(镇:)域规划是乡—级行政区域内村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规!。划,期限为十五》至二十年《其内容?主要包括乡级行政】区域的村镇布点村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镇的交通!、供水、供电、邮电!、商业、绿化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
!
, 》 第九条 —村,庄、集镇的》建设规划《应当在村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具体安排》。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其规划期】限近期为三至—五年远期《。为十五至二十年【。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 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照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集:镇需要迁建的应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村庄的迁建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
》
? 第十条 !村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必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 村庄建设规划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一条 《。 村镇规划批—准后由?乡级人民政》府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
?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可以对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镇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