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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  》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在设计寿《命年限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其工:程质量的行政—领导责任人》建设单位的》。主管责任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 ,    】 《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其主【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未依法招—标或者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    — (二)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 】    【(三)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未委托监理或!者要求?监理单位降》低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的; ! :    【(四:)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施工的; 】    》 : (五)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或者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建筑构配件的【建设?单位将未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的—除按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第四十五《条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应当返还监理【费用依法或者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经济损失;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可》处以监理费》用一: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再从事监理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 : ,   第【四十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建筑构《配件转包或者违【。反规定分包工程【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转?包或者违反规定分包!工程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 【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 —    【 :(,二)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 (三《)伪造、涂改、【买卖、出借》、借用?。资质证书或设计图签!、图章、执业证章的!; ?    — ?(四)不按照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    】 (五)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  —  : 第四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未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及超—越其资质等》级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检测—。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    》。 第四十九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因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当返还监【督费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顿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监督费用一》倍以下罚款对—主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   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按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其主管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第五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五】十一条拒绝、阻【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其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涉及专?业建设?工程的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涉及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