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系统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能耗监》测系统的《设置:既要满?足国家建立建—筑物能耗数据监【测网的要求》又要能为建筑物在】运行过程中实现行为!节能和控制》节能提供《基础数据
】 4.—1.2 能耗监测系!统的基?础数据包括两部分】一是:建筑基本信息和【配电:支路信息详见本规】程附录?A、附录B二—是建:筑,能耗:监测:数据
— 4.—1.3 《能,耗,监测系统应能实现】分,类能耗数据和分项能!耗数据的实时上【传且:上传时间间隔不大】于1h其中》电能:计量的一级分项能耗!数据和部分》二级分项能耗数据详!见本规程附录C
】
4.!1,.4 能耗计量【装置和数据》采集器的设置不应破!坏原:系统的合理性不【应影响原《系统:的可靠性
【 ,。 4.1.】5 :能,耗,计量装置《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数据采》集器应优先采用【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认定项目
—
》 4?.1.?6 能耗《监测系统的计量【数据:仅作为节能考核之用!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收【费核算依据
—
《 4.1.【7 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专业设计应严格遵守!本规程改扩建及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加装】能耗监测系统时【其表计设置必—须满足分类、—分,项能耗数据的—上传要求以及—。分项和二级分项表】计设置可参照本【规,程要求执行
—
【4.1.8 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宜—。设置建筑能源管理后!台同:步采集能耗监—测系统数据
—
》 4.《1.9 采用—可再生能源作为建筑!用能时宜《单独设置《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能耗计量装置—
? , ? 4:.1.10 —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应由电【气、暖通空调、【给水排水、计—算机及信息专—业的:设计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 4.1.】11:。。 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应同?时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4.2 能耗计量!的,分,类
:
: : 4.2《。.1: 电能计量》。装置为计量电能【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称?包括电能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等】
— , 1 》电子式多功能电表
!
: — 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三相电流、!电压、有《功功率、《功率因?数、有功电》能、最大需量、总】谐波含量《功能
《。 : — 《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
! 》 ? 3)通信协【议应采用《标准开放协议—或符合?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 !645? 中:的有关规定
! — 4》)计量精度有功应不!低于1.0级无功】不低于20 级
! ? , 2》 电子式《普通电能表》
! 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三相单相有功功率!和有功功率或电流的!功能:
,
! 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
,
? 《 3【),通信协议应采—用标准开放》协议或符《合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6—45 中的有—关规定
》 : ? ? 4)—计量精度应》不低于1《.0级
》 ? 3 互】感器
》 【 , 1)》。精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
】 2)其!他性能参数应符合】电,流互感器GB1【208规定的—技术要求
! 4.?2.2? 能量计量装置【为用于计量采暖空调!管道能量《和流量的计量装【置主要指《冷(热)《量表:其性能要求》如下
》 — 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温度、流量、】热冷量功能》
】 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
》 《 3)通信协议】应采用Mo》dBUS 协议或】相关行业标准—协议
《 4!)精:度等级应不低于【2.0级《。
— ?。 5)其他》性能参数应》符合热量表CJ 1!28 的《。规定
— 4.《2.3 流量计量】装置为计量》中央空调和给水排水!系统中水、蒸汽等】。。用量的计《量器具?的总称包括》水表、?流量计、燃》气表:等
】。 ?1 水表
! 【 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累计!。流量:的功能?
【 , , , 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
】 , 》 ? 3)通—信协议应采用Mod!BUS 协议—或相关行《业标准协议》
】 , , 4》)计量?精度应不低》。于2:.5级
— , 《 , 》5):其他性能参》数应符合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与热水水表GB】/T:。 778的规定
! ? : 2 蒸—汽流量?计
— 《 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累计流?量的功能
》
》 ? , 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
: 】。 3)通【信协议应采用M【odB?US 协议或相关行!。业标准协议
—
】 : 4)精度【等,级应不低于》2.0级
! 】 5)其他性能参】数应符合封闭管道中!。气体流量的测量 】涡轮流量计》GB:/T: 189《4,0的规定
》。
】 3 燃《。气表:、燃油表等
! : 》 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累计流量的】功能
! 【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
! ? : 3)通信协】议应采用Mo—dBUS 协议【或相关行业标准协】议,
! 4—)精度等级应—不低于2.》0,级
?。
4.3 —专业设计
》
1— 电气?
》 4—.3.1 计量【装置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 ? ,。。 , 1 变!压器出线侧总—断路应设置电子式多!功能电表进》行,。计量
《 , : 》 , 2《 变电?所所有出线回路均】应设置电《子式普通电能—表进行计量
! — 3 —其他场所均采—用电子式普通电【能表进行计量
【
!4,。.3.2 计量【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 《 》 1 能提【供建筑总能耗、【分项能耗、一级子项!。能耗及部分二级子项!能耗数据分项设【。。置详见?本规程附录》C
《 ?。 :。 : 2 系统构!成时能源《。中心和?用能区域《(单元?)的物?理链路?在,通信回路上应分【开
【 《 《3 电力干线系统】。的配置应为》计量系统的细化【。提供可能《性
— ? 4.3.3【 照明系统》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非出:租用办公《楼照明系统的下列设!备应按楼层或区域分!别计量照明灯具插座!、电热设《备、:。室外景观照》明,。
? ? — 2 有出租单】元、:对外出租包厢的办公!楼、商场等》公共建筑宜》按经济核《算单元计量》
! 》3 医疗建筑的病房!、手术室旅馆建【筑的客房《、厨房学校建筑的教!室等:宜按楼层或功能分区!计,量
《 】。 :。 4 影剧院、【体育建筑、图书【馆等的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宜》按干线系统计量
! — 4.3.4 空!调系统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 【 1 空调系统】前端:设备的计量应能区分!冷水机?。组和附属水泵系统】当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系统形式】且室外机与管理考核!单,元相对应时》多联式空调》(热泵)应分别计量!。
《 — : :2, 无经济核》算,单元时空《调,。末端和空调插—座应按楼层或分区】计量当建筑内—。有出租单元且采用集!中空调时出租单元】内空调末端宜—。单,独设一?表计
— :。 4.3【.,5 电力系统计【量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动力用电—应按下列不同功能的!设备类?别分别计量电—梯、水泵、通风机、!室外景观电》。力用电等
】 】 :2 :特殊区域电力用【电应按区域单独计】量如信息中心、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池、健身房!等
? 2 给水排!水,
《 《 4.《3.6 计量—装置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总水量计量应—采用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厨—房、卫生《等特殊用水计量宜】。采用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其余】表计的选用宜根据投!资、测量精度—、安装条件等综合】考虑
?
【 ? , 2 给水系统】和设备的《能耗计量应根据系统!型式、使用水—温,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计量器具并应!。符合以下规》定水系?统应选用《冷水表?计量热水系统应【选用热水表计量蒸】汽热交换《器宜选用蒸》汽流:量计计?量水-?。水热交换器宜选热】量计:计量
】。。 4.—3.7 水》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市政给水网的】引入管上应》设置总?水表:计量
! : 《 2 每《栋,单,体,建筑宜?设分水表计量
【。。
》。 — 3 给水系统应!根据不?同用水?性质、?不同的产权》单位、不同的—用水单价和单位内】部经济核算单—元的情况进》行分别计量
! 《。 4 当!热水系统《的计量装置后—设有:回水管时回水管上】应设:计,量装:置
:
, 】 5》 给水系统中—。游泳池补充水—、冷却塔补充水【、空:调补充水、》水景补充《水应单独计量
! ! 6 喷灌系统、!雨水回用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和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进行计量
! — 《7 :水交换器的热媒【用量应进行》。计,量
:
3 【暖通空调
— 》 : 4.3.8 计】量装置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用能计量装置(【热量表)应由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计算器!组,成热量?表的选用宜根据投资!、测量精《度、安装条》件,综合考虑
! 》 : 2 《热量表?应根:据公称流《量选型并校核在设】。计流量?下的压?降公称流量》可按照设计》流量的80%确【定
!。 3【 冷(?热)量总表、—煤气总表《、,燃油总表等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其余表计的选用宜根!据投资、测量精【度、安装《条件综合考虑
【
: 4】.3.9 集中采】。暖系统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在保证分!室(区?)室温调节》的,前,提下:应按经济核算单元】。设,置热计量装置—
》 】。 2 建筑物热力入!口处应?设置热计量》装置
?
》 》 3 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宜【设置单独的》采,暖系统及热》计量装?置,
《 《 4.3.10】 多联式空调—(热泵)系统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 — 1 在同一区域】组合或同一》空调系统内宜—按经济核算单—元,设置:计量:装置:
《。 ! 2 系统》。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核算—单元:时应采?取计:量措施
! 】。3 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宜:设置单独的》空调系统
】。 — 4》 空调新风系统的】。。划分宜与多联式【空调(热泵)—。系统:。一致以便《进行电能核算
】 :。 —4.3.《11 集《中式:空调系统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采用区域性】冷源和热源时每【栋单体建筑的冷【源和:热源入口《处应设置用能—计量装?置
:
》 】2, 建筑内部宜按经济!核算单元《设置用?能计量装置
】 : 《 : 3 空调风】系统宜?按经济核算单元【布置以便进行电【能计量?
? ! 4 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宜设置单独!空调水系统和—风系统同时设置【相应:的用能?。计量装置
! 》 5 当采】用冷凝热回收时宜单!独设:。置回收计量装—置
】 4.》。3.12 》制冷站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 1 制冷站应设!置冷量计量装置
! 【 2 【。空调冷?却水及冷《水系统?应设置补《水计量装置
—
— 4《.3:.13 锅》炉,。房及热交换站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燃煤锅炉—。应设置计量装置【如铁路道衡、—汽车:衡等
—。 《 : 2 —原煤:输送系统应设置【计量:装置如?皮,带,秤、冲击流量秤【等
】 — 3 燃油、燃【气锅炉应设置油【、,气,计量装置
】 》 : : ,4 蒸汽《锅炉应设置蒸汽流】量和水量计量装置】宜设置蒸汽》。凝结水回收量—及回收?热的计量装置
】。 , 】 5 热水【锅炉应设《置供热量和补水量】计量:。装置
《 【。 ,。 6 热交】。换站应分别》设置:空,调热水、生活—热水的热《计量装置
】4.4 数据传输】。
4.4!.1 ?能耗监测系统的传输!方式应取决于能耗计!量装置?的数量、分布、【传输距离、环境【条件、信息容—量及传输设》。备技:术,要求等因素应—。采用有线为主、无线!为辅的?传输方式
】 4.4.2 数!据,传输的性《能指标和技术指标】应保:。。证能耗计量装—置与数据采集器【、数:据采集?器与数据中心管理服!务器之间可靠通信数!据采集器与数据中心!。管,。理服务器之间的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过程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要求
! : 4.4.3 【数,据传输过《程,中配置的信息转换】、放大等设备应【设置在建《筑物弱电井》(间)?内宜以专用箱体【防护传输设备和计】量装置宜以》不间断电源集中【供电
《 : 4.4.—6 :数据传输应以固定】格式的?编码传输能》耗数据编《码的具?体规定和排列方【式详见附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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