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系统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能耗监测系统的设!置既要满足》。国家:建立建筑物能耗数】据监测网的要求【又,要能为?。建筑物在运行过程】中,实现:行,为节:能和控?。制节能提供基础数】。据
》 《4.1.2 —能耗监测系统的基础!数据:包括两部分一是【。建筑:。基本信息和配电支】路信息详见本—规程附录A、附录B!二是建筑能》耗监测数《据
!4.1?.3 能耗监测系统!应能实现《分类能耗数据和【分项能?耗数据的实》时上传?且上传时间间隔不】大于:1h:其,中电能计量的—一级分项能耗数据】和部分二级分—项,。能,耗数据详见》本规程附录C—。
,
4】.1.4 能耗计量!装置和?数据采?集,器的设置不应—破坏原系统的—合理:性不应影响原系【统,的可:靠性
— ? 4.1.5 能】耗计:量装置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数?据采集器应优先【采,。用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认定项目
】
4】.1.6 》能耗监?测系统的计量数据仅!作为节能《考核之用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收费核算依据!。
《 : 4.1.7 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专业】设计应严格遵守本规!程改扩建及》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加装能耗监测系】。统,时其表计设置必须】满足分类、分—项能耗数《据的:上,传要:求以及分项和二级分!。项表计设置可参【照本规程《要求:执行
【 ?4.:1.8 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宜设置建【筑能:源管理后《台同步采《集能耗监测系统数据!
】4.1.9 —采用可?。再生能源作为—建筑用能时宜单【独设置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能耗计量装【置
— : 4.1.10【 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应由电【气、暖通空调、给水!排水:、计:算机及信息专业的设!计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 ?4.1.《11 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应同时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4.2 【能耗计?量的分类
【 4.》2.1 电能—计量装置为计量电】能,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称包括—电能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等—
— 《1 电?子式多功能》电表
! 》。 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三【相电流、电》压、有?功功率、功率因数】、有功?电能、最大需—量、总?谐波含?量功能
》 》 《。 , 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
【 】3)通信协议应采】用,标准开放协》。。议或:符合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 64【5 中的有关规定
!。
? ! 4)计量精度有】功应不低于1—.0级无功不低于2!0 级
《
, 2!。 电子式普》通电能表《。
! 《 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三相单相有功功】率和有功功》率或:电流的功能
【 》。 : , : 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
【 , : ? 3)通信协议【应采用标准开—放协议?或符合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645 中—的有关规定》
,
》 《 4)计量精!度应不低于1—.0级?
: — 3? 互感器
】 ! 1)精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
— , 】 2)其他性】能参:数应符合电流互【。感器GB1》208规定的—技术要求
— 4.2【.2: 能量计量装置【。为用于计量采暖空】调管道能量和流量】的计量装置主要指冷!(热)量表其性【能要求如下
【 》 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温度、流】量,、,热冷量功《能,
【。 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
》 3)通!信协议应《采用Mod》BUS 协》。议或相关行》业标准协议
! —4)精度等级—应不低于2.0级】
? ? 5)其他】性能参?。数,。应符合热量表CJ !128 《的规定?
4.2!.3 流量计量【装,置为:计量中央空调和给水!排水系统中水、【蒸汽等用量》的计量器具的—总称包括水》表、流量计、燃【气表等
! 1 水表】
? ?。 : ,。 《 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累计流《量的:功,能
【 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
】
【 , 3—),通信协?议应采?用ModB》US: 协议或相关行业标!准协:议,
! 4)计】量精度应《。不低于2.》5级
?
】。 5)其他!性能参数应》符合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与热水?水表GB/T 7】。78:的规定
】 2 蒸汽!流量计
【 《 , , , : 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累计流量的功能
! 【 》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
— 《 ?。 3)通信协议应采!用ModB》US ?协议或相关行业标准!协议
》 】 4)精度【等级应不《低于2?.0级?
《 ! 5)其《他性能参数应—符合封闭管道中【气体流量的测量【 涡轮?流量计GB/T【 18940的规】定
? 】3 燃?气表、燃《油表等?
!。 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累计流?量的功能
》
? — 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
【 , 》 3)通《信协:议应采用Mod【BUS 协议或相】。关行业?标准协议
— — 《 4)精度等级应!不低于2.》0级
4.3! 专:业设计
—。。 1 电气
! 《 , 4.3.1】 计量装置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 【。 ? 1 变压器出线】侧,总,断路应设置电子式多!功,。。能电:表进行?计量
】 : 》 ,。2 变电《所所:有出线回路均应【设置电子式普通电能!表进行计量
—
】 3 【其他场所《均采用电子式普通电!能表进行计》量
【 , : 4.3.2— 计:量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能,提供建筑总》能耗、分项能耗【、一:级子项能耗及部分】二级子项《能耗数据分项设【置详见本规程附录】C
【 】2 系统《构成时能源中心和】用能区域《(单元)的物理【链路在通信回—路,。上,应分:开
》 ? : 》3, 电力干线系统的配!置应为计量系统【的细化提《供可能性
! 4.3】.3 照《明系统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非:出租用办公楼—。照明系统的下—列设备应按楼层【或区域?分别计量照明灯具插!座、电热设备—、,室外景观照明
【
? ? 2】 有出租单元、对】外出租包厢的—办公楼?、商场等《公共建?筑宜按?经济核算单元计量
!
! 3 医疗建!筑的病房、手术室旅!馆建筑的客》房、厨?。。房学校建筑的教【。室等宜?。按楼层或《功,能分区计量
【 《 4! ,影剧院?、体育?建筑、图书馆等的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宜按干线系【。统计量
】 4.3】.4 空调》系统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 1 !空调系统《前端设备的》计量应能区分冷【水机组和附属水泵】系统当?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系统形?式且室外机与管【理考核?单元:相对应时多》联式空调(热泵)】应分别计量
【 】 , , 2? 无经济核算—单元:。。时空调末《端和空?调,插座应按楼层或分】区,计量当建筑内有【出租单元且采用【。集中空调《时出租单《元内空调末》端宜单?独设一表计
—
】 4.3《.5 电力系统计】量,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动,力用:。电应按下列不同功能!的设备类《别分别计量电梯、】水,泵、通风机、—室外:景观电力用电等
! 《 , ? 2 —特殊区域《电力用电应》按区域单独计量【如信息中心》、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池、健!身房等
【。 2 《给,水排水
! 4.—3.:6 :计量装置《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总水量计量应采用!。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厨【房、卫?生等:特殊:用水计量宜采用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其余表计【。的,选用宜根据投资【、测量精度、安【装条件等综合考虑
!
》。 【 2 给水系—。统和设备的能耗计】量应根据系统型式、!使用水温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计量器具【并应符合以》下规定水系统应选用!冷水:表计量热水系—统应选用热水表计量!。蒸汽热交《换器宜选《用蒸汽流量》计计量水-水热【交换器宜《选热量计计量
! , ? 4.3—.7 水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市政给水《网的引入管上应【设置总水表计—量
《 ?。 : 2 每!栋单体建筑宜设分】。水表计量
【 — 3— 给:水系统应根据—不同用水性质—、不同的《产,权单:位、不同的用—水单价和单位—内部经济核算单元的!情况:进行分别计量
! ? —。 4 当热水系】统的计量《装置后设有回水【。管时回水管上应【。设计量装置》
》 《 5 给水!系统中游泳》池补充水、冷—却塔补?充水:、空调补充》水、水景补充水应单!独计量?
,
》 【 6 喷《灌,系统、雨水回用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和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进行计!量
! 《 7 《水交换器《的热媒用量应—。进行计量
【。 ?3 暖通空》。调
!。 4.3》.,8 计量装置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用能计量装!置(热?。量表)应由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计算器组成热量表】的选用宜根据投资】、测量精度、安装条!件综合考虑》
— 《 , ?2 热量表应根【据,。。。公称流?量选型并校》核在设计流量下的压!降公称?流量可按照设计流】。量的80%确定
! ? , 3! 冷(热)》量总表、煤气总【表、燃油总表等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其余【表计:。的选用宜根据—投资、测《量精度、安》装条件综合考—虑
】 , 4.3.9 】集中采暖《系统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 1《。 在保证分室—(,区)室?温调节?的前提下应》按经济核算》单元设置《热计量装置
!。 《 —2 建筑物热力入口!处应设?置热计量装置
】 — , 《。 3 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宜设置单独—的采暖系统》及热计?量装置
《
? , 4.3.!1,0 多联式空调(】热,泵)系统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在同一区域组合或】同一空调《系统内宜按经—济核算单《元,设置计量《装置
》 , , : 《 2 》。。系统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核算—单元时应采取计量措!施
? , 【 3 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宜设置!单独的空《调系统
— ? , 4】 空调新风系统【的划分宜与多联式空!调(热泵《)系统一致以便【进行电能核算
】 】4.:。3.11《 集:中式空?调系:统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 ? , 1 采用区域】性冷源和热源—时,每,栋单体建筑》的,冷源和热源入口处】。应设置用能计量装置!
《 : 【 2 建筑内部宜】按经:济核算单元设—置用能计《量装:置
【 【 3 空调风系【统,宜按经济核算单【元布置以《便,进行电?能计量
— , : 》 4 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宜设置单独空调水】系统:和,风系统?同时:设置相应的》用能计量装置
【
! 5》 当采用冷凝热回收!时宜单独设置回【收计:量装置
》 : 《 4.3》.12 制冷站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制冷站应设置冷】量计量装置
—。。
: ! 2 空调冷却】水及冷水系统应设】置补水计量装置
! — 4.3》.1:3 锅炉房及热【交换站?计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燃煤锅炉】应设置计量》装置如铁路道衡【、,汽车衡等
【 ? 《 2 原煤输!送系统应设置计量装!置如皮带秤、冲击】。流量:秤等
】 【 3 燃油、燃【气锅:炉应设置油、气计量!装置
—。 : 4! 蒸汽锅炉应—设置蒸汽流量和水量!。计量装置宜设—置蒸汽?凝结:。水回收量及回收【热的计量装置
】 ! 5 热水锅】炉应设置供热量和补!水量计量装置
! ! 6 《热交换站应分—别设置空调热水【、生活热水的热计量!装置
—4.4 数》据传输?
4.4!.1 能耗监测系统!的传输方式应取【决于能耗计量装【置的数量、分布、】传输距离、环境条】件、信息《容量及传《输设备?技术要求等因素应】采用有线为主—、无线为辅的传【输方式
《
, 4》.4.2 数—据传输的性》能指标?和,技术指标《应,保,证能耗计量装置与】数据:采集器?、数据采集器与数】据中心管理服务【器之:间可靠通信数—据采:集器与数据中—心管理服《务器之间的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过程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要!求
:
4.4】.3 数据》传输过程《中配置的信息—转换:、放大等《设,备,应,设置在建《筑物弱电井(间【)内宜以专用箱体】防护传输设备和计量!装置:宜以不间断》电源集中供》电,
: 4.4.】。6 数据《传输应以《固定格式的编码传输!。能,耗数据编码的具体】规,定,和排:。列方式详见附录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