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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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江苏省新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建立能耗!监,测系统采集分—类,、,分,项能耗数据为—控制能?耗和优化用能管【理提供可靠数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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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 江苏省】各辖:区,。建立的能耗监—测系统应按上一级】数据中?心要求?自动、定时发送能耗!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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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能耗监测—系统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对于既有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充分利用】现,。有配电设施和低【压配电监测》系,统结合现场实际【。合理设计《能耗监测系统所【需要的表计、计【量表箱和数据采集】器的数量及安放【位置
! 3.0.5 【能耗监测《系统应作为新建【。。建筑设备《设,施系统的组成部分列!入建设计划同步设计!、建设和验收—
3.】。0.6 能耗监测系!统的建立不应影响建!。筑用能系《。。统既有功《能不得降《低系统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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