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控制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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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管网灭《火系统的《控制:与操作
— 6.1.1 !本条规定《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三种启动》方式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大多:是消防保护的重点部!位需: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及时地发现火情和】扑灭:火灾: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一般与该部位!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或采【用其他方《。式实现自动》控制以保证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也能自动启动】将火扑灭《但自动?控制装置有》失灵的可能性在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有人监【控的情况下》往往也不需要将系统!。置于自动控制状【态故要求系统同时】应,设有手?动控制启动方式同时!考虑到在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全【部失灵的特》殊情况下也能实【施喷放灭火剂灭【火系:统还应设有机械应】急操:作启动方式
! : 手动控制启!动方式是由操作人】员在防护区或—保护:对象:。附近采用按下手动按!。钮等手段通过—灭火控制器启—动,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实施灭?火;应?急操作可以是手动电!控操作也可以利用】系统:压力或?机,械传动装置等进【。行操作
》 】在实际应用中有些】场所是无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如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有的《能,。够做:到始终处《于专:职人员的监控之下;!有些工业设》备,只在:人员操作运行时【。存在火灾危险而【在设备停止运行后】能够引起火》灾的条件也随—之消失对这样的【场所如果确实允许】不设置?火,灾自动探测与报警】装置也就失去了对】。灭火系统《。自,动控:制的条?。件因此本条对这两】种特殊情况》作了弹性规定允许】。。其不设置自动—控制的启动》方式
— 6.1.2 】本条对采《用,火灾探测《器自动?控制的灭火系统【的启动和延迟时间作!了规定在实际—应,。用中:。不,。论哪种类型的探测】。器由于受其自身【的,质量和环境》。的影响在长》期,运行:。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出现》误报:的可能为了提高【系统的可靠性最大】限度地避免由于探测!器误报引起灭火【系统:。误动作通常在保护场!所设置两种不同类】型或两组《同,一类型的探测器【进行复合《探,测,本条规定的“应【在收到两个独立火灾!探,测信号后才能启动”!是指只?有当两种不同类型】或两组同一类型【的火灾探测器—均检测出保护场所】存在:火灾时才能发出启动!。灭火系统《。的指令
【 :。 即使在自】动控制装置接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发出启动灭】火,系统的?。指令或操作人员通过!手,动,控制装置《启动灭火系统之后】。考虑到给有关—人员一定《的时间对火情确认以!判断是否确有必【要喷:放,。灭,火剂同时给一定【的时间使《。人员从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附近撤—离亦不希望立即【喷,放灭火剂当》然贮气瓶型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在喷放灭火剂之前】要先对超细干—粉贮存容器》进行增压这也决定了!它无法立即喷放灭火!剂因此作了延迟喷】放的规定延迟时【间控制在 30s !之内是?为了避免火灾—的扩大也参照—了习:。惯的:做法: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延迟时间《但,。要求这一时间—。。不,得小于超细干粉贮】存容器的《增压时间增》压是在接到启动指】令后才开《始的:
6.1!.,3 本条对手—动,。启动装置的安装位】置作了规定手动启动!装置是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附近的?。人员在发现火灾时】。启动灭火系统的手】段之一故要求它【们安装在临近防护】区的门外《或保护对象》附近 同时》又是能够确保操作人!员安全的位置—
6【.,1,.4: 手动紧急》停止装置是》在系统启动后的延】。迟时段?内发:现,不应或不必要实施喷!放灭火?剂的情况时可—。采用的?一,种使:系统中止的手段【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比如有人错【按了启动按钮;火情!未到非启动灭火系】统不可的地步可改用!其他:简易灭?火手段;区域内还有!。。人员:尚未完全撤》离等等使用》手动:。紧急停止装》置必须在延时时段内!一旦系统《开始喷?放,灭火剂手动紧急【。停,止装置便失去了作用!启用紧急停止装置后!虽然系统控制装【置,停止了后继动—作但超细《干粉:贮存:容器增压仍然继续】系统处?于蓄:势待发的状态这【时仍有?可能:需要重?新启动系统》释放灭?火剂比如《。有人错?按,了紧急停止按钮防】护区内?被困人员已经撤【离等所以《。要求做到在使用手】动紧:急停止装置后手动】启动装置《可以再次《启动强调这一—点的另一个理由是目!前在用的一些—。其他的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装置不—具有这种功》能
【6.1.5 本条】规定预制《灭,火装置?可不设机械》应急操作启动方【式等效?采用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中!的规定
【 6.1.6【 6.1.6 【和6.1.7 本两!。条规定了联》动控制设备和灭火系!统电源的选用要【求
6—.2 无管网—。灭火系统《的控制?与操作
!6.2.1》 本条规定了超【细干粉无管网—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包括感温元件启【动、热引发》启动和电引》发启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本款规定》每个独立的防—护区采用单感温元件!启动的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不宜超过8 具参!考,了有关国家标准【中无管网灭火装置应!用的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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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款规定采用热【敏线联?。动时:热引发启动的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一,组,不,宜超过6 》具根据实体灭—火试验为缩小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各》灭火装置启动—的时间?差确定的《每组灭火装置至少】延伸两组《热,敏线与?被保护物《充分接触是为了更快!地探:测到火灾信号—更及时地启》动灭火装置迅速扑】灭初:起火灾防止火灾蔓延!扩大
! 3 本款规定!了采用电引发启【动的无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电引发启动的灭火系!统一般与该部—位,。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系?统联动实现自动【控制以保证无—人值守操作的情【。况,下也:。能自动启动扑灭火】灾但自动《控制有失灵》的可能在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有人监控的情况!下,。往,往,也不:需要将系统置于自】动控:制状态故同时—应设有手动控制【启动:方式手动《控制启?动方式在这里—指由操?作人员在《防护区或保护对象】附近采用按动—手动按?钮等手段启动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实】。施,灭火在实际》应用中有些场所是】可以不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如保护对象能够始!。终处于专职》人员:的监控之下还有的场!所或专业《。设,备只在人员操作运】行时存在火》。灾危险而在非操作】时能够引起》火灾:的条件也随之消【。失对这样《的场所?如果确实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也】就失去了灭》。火系统自动控制【的条:件因此规范对这两种!情况作了《弹性处理允许可不】。设自动控《制启:动方式
》 》 4 本款规】定对非?贮压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组成的灭火系统实!施自动控制》宜通:过延时启动》器与灭?火装置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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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本条—规定对?。。采用电引《发自动启动的灭火系!统,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启!动,。装置是为《了在:火灾发生《时方便?就近启动灭火—系统及时启动灭火在!靠,近手动启动装置的部!位设置紧《急停止装置是因为手!动紧急停止装置【是在系统启动后的延!迟时段内发》。现不需要或不—。能够实施喷放—灭火剂的情况时【可采用的一种使系】统中止的《。手段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比如有人—错按了?启动装置;火—。情未到非启》动灭火系《。统不可的《地步可改用其他简易!灭火手段《;区:域,内,还有:人,员尚未完全》撤离等等
— : , 强—调在使用手》动紧:急停:止装置后应保—证手:动启动?装置可以再次—启动是?目前有?。些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装置不具备!。这种功?能而火灾现场情况】又很复杂在使用了紧!。急停止装置后又发现!需再次启动》灭火装置《为保证不《贻误灭火的》最佳时机故作此【规定
》 : 6.2.3 本】条规定设置》无管网灭火系统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应设:置系统启动喷发的信!号反馈装置是为【了及:时反馈?灭,火系统启动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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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本条和6.【2.5、6.2【.,6 该三条是对超】细干粉无管网灭【火系:统,的联动设备、电【源及电缆《的选:用提出的《要求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上述器材的—选,。用都有明《确的规定灭火—系统的?联动装置《、电源、电缆除【了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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