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459-2024 建标库

10.2  废气收集和处理

10.2.1  废气产生的环节主要是污水处理、污泥干化和堆放,废气污染物种类主要有氢、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氯气等,废气处理的主要措施是消毒和除臭。

10.2.5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的规定,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应对污水处理站排放的废气进行消毒处理。采取机械通风措施,将站内各部位产生的废气收集输送至能阻截、过滤吸附、辐照或杀死病毒、细菌的专用设备中,经过有效处理后再排入大气。

10.2.6  本条对废气收集和输送管道材质进行了规定。

10.2.8  废气排放形式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在恶臭产生区进行密闭收集,通过排气筒排放且排气筒高度大于或等于15m,按有组织排放填写;未设置排气筒或排气筒高度低于15m,按无组织排放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