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459-2024 建标库

10  污泥、废气处理和处置

10.1  污泥处理和处置

10.1.1  各处理构筑物产生的污泥量均应以实测数据为准,受各种因素影响,实测数据是一个动态值,本表根据既往统计数据给出了污泥量计算的参考值。

10.1.2  污泥处理工艺复杂,结合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特点,规定污泥处理宜以减量化为主,首选脱水处理。同时由于医疗机构污泥的潜在风险性,规定在脱水减量前,应先进行消毒。当医疗机构污泥排入化粪池时,化粪池的容积应考虑此部分的污泥量。

10.1.3  设置搅拌装置以利于污泥与消毒药剂充分混合接触。

10.1.4  工程实践表明,污泥过流液体的浑浊度很高,物理消毒如紫外线消毒存在消毒接触不充分、杀菌距离不好控制、杀菌不彻底等缺点。本条规定污泥消毒宜采用化学消毒方式,而化学消毒中石灰与漂白粉是最经济有效的。消毒后污泥一般存放7d以上。

10.1.10  医疗机构污水具有复杂的成分和多样化的来源渠道,虽然污泥脱水属于污水处理的后续工艺,污水处理过程中大部分危害人类以及污染环境的物质已被处理掉,但是污泥杂质和气溶胶中难免会残留危险物或病原体,仍会有危害人体身体健康的可能性;脱水过程相对密闭使处理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可减少人员的接触传染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