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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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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核定标准减半—收取凡现行标准低】于,减半标准收取的【不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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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法人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申请【住房:项目开?发贷款
》 第十四条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户可以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可以提取《个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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