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混凝土组合桥梁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17-2013 建标库

4.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4.3.1  式(4.3.1)为持久状况正常极限状态的验算表达式。作用的效应组合一般采用标准组合、频遇组合及准永久组合,不含安全等级决定的重要性系数;限值的取值源于工程实践的经验。

4.3.2  作用的组合规定与现行行业标准《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的相关规定基本一致。

4.3.3  梁的挠度控制是结构刚度的控制要求,预拱度设置是成桥行车平顺的要求。限值与现行行业标准《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一致。

4.3.4  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第4.1.1条第2款规定,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状态,应认为该结构或结构构件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钢-混凝土组合梁的抗弯能力主要来自翼缘,翼缘若局部失稳,将招致全梁破坏;一旦翼缘板出现失稳,腹板就失掉了翼板对它的支撑,就没有强大的拉力场,腹板也很容易急剧增加其屈曲,甚至促使全梁破坏。另外,组合梁的混凝土桥面板由于受温度、混凝土收缩和钢梁约束等因素,桥面板容易出现裂纹,严重时可影响桥梁的整体性。因此,钢-混凝土组合桥梁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除应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强度要求外,尚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结构局部稳定和混凝土开裂验算。

4.3.5  对于不同的环境类别,混凝土裂缝的控制要求与现行行业标准《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一致。

    组合桥梁的混凝土桥面板由于混凝土收缩受到钢梁的约束,在板内会产生拉应力,即使是正弯矩区段,桥面板仍可能出现裂缝,设计计算时应给予充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