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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八章《 市政公用设【施与管线 》 第六十七条】。 :市政公用设施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 新建《污水:处理厂、各类垃圾处!理厂周围《应当: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防护距离的!大小: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    《 ,(,二) 新建》变电站应当靠—近负荷中心中—心城区内新建变【电站应?当,采用户内式》。结构形式;》     (三)! 新建?消防站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应当不小于5!0米;? ,     (四) !新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站、CN】G加气母站、液化】气储配站不得在中】心城区内选址 【 第《六十八条 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布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 新建?独立式的公共—厕所外墙与相邻建筑!物距离?一般不小于5米【周围应当设置不【小于3米的绿—化带;    】 (二) 新—建天然气门站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   (三) 消防!站,车库门应当朝向【城市道?路至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小于》15米?; ?    (四)【 新:建的加油站、加气】站、车辆清》洗站宜?采取合建方式集中】设置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分级【及其设施建(构)筑!物防:护,距离应当符合—附表8-《。1-附表8-8的】规定;?    》 (五) 》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应当符合附表8-9!的规:定不能满足上—。述间距和绿化隔【离带宽度要》求或者周《边既有建筑物为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时其间距和绿】化隔离?带宽度?。应当符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相!关要求?;     【(六) 市政公【用设施出入口应【当在城市道路—交叉口50米以外设!置,(附图7-1); !     (—七):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布局应当【符合相关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 第六十九条】 :。市政管线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 中心城】区快速路、主—干路、重《要的:次,干路:禁止新建架空—的通信、电力及【其他市政《管线;?     —(二) 沿城—市道路敷设》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管线应】当根据需《求统筹合并敷设;】   《  (三)》 ,沿城市道路敷设的电!力、通信、燃气等箱!柜一律不得设置【在人:行,道内:应当:结合街头《绿,。。。化用地、沿街—建筑布局进行综合】。考虑隐?蔽设置保《持道路空间通透、】整洁;     !(四:) 110、22】0及500千伏【电力架空线走廊控】制,宽,度分:。别,。为30米、40【米和:75米;《  ?   (五》) 高压燃气管廊】(P>4.O—MPa)控制宽【度不小于100米高!压A管廊(2.5M!。Pa<P《≤4.?OMP?a)控?制宽度不小》于60米(》管道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时?控制宽度《不小于30》米)高压B管廊(1!.6MPa<P≤2!.5MPa》)控:制宽度?不小:于,32米(管》道,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时!控制:。宽度不?小于2?0米)管廊与周【边建(构)筑—物水平净距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   (六) 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  1.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者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与飞机场—、海河港《码头:、大中型水库和水】。工建(构)筑物【、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20!米与铁路平行敷设时!管道应当敷》设在距离铁路用地范!围边线3米以外;】      【   ?。。2.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与—铁路平?行敷设时管道中【心线与国家铁路【干线、支线(单【线)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应当分别》不小于25》米、10米》与城:镇居民点公共建筑的!距离应当不》小于75米》;     【    3.—与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平?行敷设时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应当不小于10【米,;  《     》  4.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同军工厂、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最小:。距离:应当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      敷【设在:地面的?输油管道《同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的距离增【加1倍与专业管线的!。敷设距离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 (七)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城市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应:当分别符合》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附表8-》10)、《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附表8-1!1)的要求》;    — (八) 城市地下!管线的?敷设应当遵循—有压管线让无压管】线、支管《线让干管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的原则敷设管】线的:水平、垂直净—距应当分别符合地下!敷设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附表8-1》2,)、地下《敷设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附表8-1!3)的要求》不得妨碍《相,邻管线通过、—危及公共安》全 第—七,十条 机场导航、!广播通讯发射、【。。无线电、微波、气】象等需设置专用走】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堤防】、泄洪区、防灾避】难场所、污水处【。理厂、?医疗等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垃圾处置场【等需划分保护范【围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专项规划】予以控?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