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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轨道交通工!。程 : : 9.1 —总则   —。  9.1》.1 本指标适用】于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规模一般不应【大于本指标给—出的限值 》    》 9.1.2 【。本指标中的部分工】程用地采《用区间用地》。指标形式选用本指】标时原?则上市区《以,。指标下限值控制用地!规模郊区可采用中】值控制用地规—模不宜突《破上限 》    《9.1.3 本指】标,所列出的用地指【标范:围是指?。单,。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工【程建设应尽可能统】筹安排集约布—置减:少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 9.1.》4 轨道交》通工程的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 9.1.5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包【括车辆基地、车站】、区间、控》制,。中心和主变电所五】大类    【 9:.1.6 》统筹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布局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 9.!2 车辆基地—  ?   9.2.1 !车辆基地用地指【。标见表9《.2.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车辆基地用地指【标表 表《9,.,2.1 】 】车辆基地 】 车辆段 】 ? :定修段 》 《 停车场 》。。 辅【助停车场 — 》 :。 《 用地指标(【公顷) 【 3《0,~40 —。 ?。。 25?~30?。 — 15?~20 — 10~【15 》 ? 注车辆基【地用地面积的—幅度视以下情况确定!设计:规模、地《块形状、占用水【系、周边道路改造】、绿化?率要求、特殊—设施(?例如:回,转线、三角》线、:八字出入段线、【试车线?。等)、建设征—地差异、地块开【发等因素通常规划控!制,用地面积应留有【适当余地以》便在具体实施时避】免发生?因面积不足而损失绿!化率: 《 9.3 车站 !     9—.3.?。。1, 车站用《地指标?见表9.3》.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标—准车:站用地?指标表 《表9.3.1 ! 】 分类 ! 制式和编组 】。 ? : 有效?站台长度(m) !   ! 占地面—积(:。m,。2) ! 》   》 《 《 标 ! 准 ! 站:。 ? 高架车【站 《 A型车 】 《 6?。节编组 【 140 】 : 主体》。部分 ?。 ,。 ≤—350?0 ?。 《 !附属部?分, 《 ≤80—0 【 , 【 地下车站 !  《。 —A型车 】 6节编》组 ? 140 ! 《 主体部分 】 ≤—6000 ! 】 附?属部分 【 ≤30—。00 》 》 注① 《地下车?站的“占地面积【”是指“地下—建、构筑物》的,平面投影面积—”  《   ?② :本表格?所列指标仅适用于】无配线、无换—乘的独立标准车站且!为6节编组、A型车!对于有配线或换乘的!车站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9《.3.2《 地下车站出入口】、,风井:用地指标《见表9.3.2【。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出入—口、风井用》地指标表《。 ,表9.3.2— ? , 】 分类 《 《 :占,地面积(m2) ! —。。   !。 】 出入口《 独立!出,入口 》。。 10—5~:120 《 : 】。。 与消防通】道合建的出入口【 — 135~160 ! 【 《 : 独立残疾人—电梯 【 40~50 ! !  单座风井! : ? 16~25 ! 《 : 注①? 本表格中所列【。出入口的占地—面,积指的是出入—口地面以《上构筑物的占地面】积不包括其地面以下!。。部,分也不包括地面【的广场出入口—周围的广场属—于城市?道,路用:地,。。范围:   《   ② 地下【标准:车站一般不少—。于,4个出入口》、8个风井;地下】有配线车站一般【不少于6个出入【口、10个风井【;,风井和出入口的数】。量根据工艺要求和具!体情况?可以有所增减 【 , ,。 9.4 区】间  《 ,  9.《。4.1? 区间?的宽度指标见—。。表9.4.1 【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区间?占地宽度《表 表9《.4.1 》 ? : , ? ?分类 《 》投影线宽度(m)】 — 《   【 》 高架区间 ! 单线】。 《。 无应》急平台 【 4.7— 【 】有应急平台 ! 5.0 】 — 双线! ?。 无应—急平台 【 8.4— ! : 有》应急平台 】 9.3 】 — ,   】。 《 》地下区间 【 , : 单圆隧道》 【6.2 》 , 【 : 双圆隧道【 — 10.9 】 】 旁》通道: ? 3.—3 《 , 》 , 地面区】间 【 单线 】 :22.5《。 , 【 双线! 【26.5 【 : :。 【 中间风井》。 , 地【下部分平面投影线】面积300~850!(m2) 》 ! ? 单个《出风口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20m》2 ? 《 注《① 高架区间的下方!只有柱墩占用土地】  ?   ② 地下区】间不占用《地面面积《仅占用?地下空?间   》  ③ 结构形式和!。设备:。若有更改可进行微】调 — 9.5 控—制中心 《    《 9.5.1 【上海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用地指标见—表 :9.:5.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用地指】标表 表9.5【.1 — 》 《  《 ?用地指标(m2【) ? 】 : ?一,般控制中心(O【CC) 】 :≤2000 】 ! : 组合控制中心(C!OCC +》 ETC) 】 , ≤17000! , 》 注组合控制】中心:即整个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的运营协调》。指挥和应《急处理中心(—COCC+ETC)!包括了?一般控制控》制中心的建设用地】 9【。.6: 主变电所 【 ,。   9.6—.1 上海轨道【交通的?供,电方式以110【kV集?。中供电为主但根据上!海电网及轨道交通线!。路的具体情况—也可结合35—kV电压《等级采用混合供电】方式  》。  : ,9.6.2 主【变电站的用地—指标见表9.6【.,2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主《变电所?用地指标《表, 表9.《6.2 》 ? 】。  用地!。指标(m2) 】 《 《 11【0kV地下》主变电所 — , 《。≤3:000 ! 【 :110kV地—面主变电所 】 , ≤2500 ! 》 ?注35kV》主变电所《结,合车站建筑一起建】造原:。则上不考虑》独立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