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轨道交通工!。程 :
:
9.1 —总则
—。 9.1》.1 本指标适用】于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规模一般不应【大于本指标给—出的限值 》
》 9.1.2 【。本指标中的部分工】程用地采《用区间用地》。指标形式选用本指】标时原?则上市区《以,。指标下限值控制用地!规模郊区可采用中】值控制用地规—模不宜突《破上限
》 《9.1.3 本指】标,所列出的用地指【标范:围是指?。单,。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工【程建设应尽可能统】筹安排集约布—置减:少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 9.1.》4 轨道交》通工程的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 9.1.5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包【括车辆基地、车站】、区间、控》制,。中心和主变电所五】大类
【 9:.1.6 》统筹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布局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
9.!2 车辆基地—
? 9.2.1 !车辆基地用地指【。标见表9《.2.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车辆基地用地指【标表 表《9,.,2.1
】
】车辆基地
】 车辆段
】
? :定修段
》
《 停车场 》。。
辅【助停车场
—
》 :。
《 用地指标(【公顷)
【 3《0,~40
—。 ?。。 25?~30?。
— 15?~20
— 10~【15
》
?
注车辆基【地用地面积的—幅度视以下情况确定!设计:规模、地《块形状、占用水【系、周边道路改造】、绿化?率要求、特殊—设施(?例如:回,转线、三角》线、:八字出入段线、【试车线?。等)、建设征—地差异、地块开【发等因素通常规划控!制,用地面积应留有【适当余地以》便在具体实施时避】免发生?因面积不足而损失绿!化率:
《
9.3 车站
!
9—.3.?。。1, 车站用《地指标?见表9.3》.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标—准车:站用地?指标表 《表9.3.1
!
】 分类
! 制式和编组 】。
? : 有效?站台长度(m)
!
! 占地面—积(:。m,。2)
!
》
》
《 《 标
! 准
! 站:。
? 高架车【站
《 A型车 】
《 6?。节编组
【 140
】
: 主体》。部分 ?。
,。
≤—350?0
?。
《
!附属部?分,
《 ≤80—0
【
,
【 地下车站
! 《。
—A型车
】 6节编》组
?
140 !
《 主体部分
】
≤—6000
!
】 附?属部分
【 ≤30—。00
》
》
注① 《地下车?站的“占地面积【”是指“地下—建、构筑物》的,平面投影面积—”
《 ?② :本表格?所列指标仅适用于】无配线、无换—乘的独立标准车站且!为6节编组、A型车!对于有配线或换乘的!车站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9《.3.2《 地下车站出入口】、,风井:用地指标《见表9.3.2【。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出入—口、风井用》地指标表《。 ,表9.3.2—
?
,
】 分类 《
《 :占,地面积(m2)
!
—。。
!。
】 出入口《
独立!出,入口
》。。 10—5~:120 《
:
】。。 与消防通】道合建的出入口【
— 135~160 !
【
《 : 独立残疾人—电梯
【 40~50
!
! 单座风井!
:
? 16~25
!
《
:
注①? 本表格中所列【。出入口的占地—面,积指的是出入—口地面以《上构筑物的占地面】积不包括其地面以下!。。部,分也不包括地面【的广场出入口—周围的广场属—于城市?道,路用:地,。。范围:
《 ② 地下【标准:车站一般不少—。于,4个出入口》、8个风井;地下】有配线车站一般【不少于6个出入【口、10个风井【;,风井和出入口的数】。量根据工艺要求和具!体情况?可以有所增减
【
, ,。
9.4 区】间
《 , 9.《。4.1? 区间?的宽度指标见—。。表9.4.1
【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区间?占地宽度《表 表9《.4.1 》
?
: ,
? ?分类
《
》投影线宽度(m)】
—
《
【
》 高架区间 !
单线】。
《。 无应》急平台
【 4.7—
【
】有应急平台
! 5.0
】
—
双线!
?。 无应—急平台
【 8.4—
!
: 有》应急平台
】 9.3
】
— ,
】。
《 》地下区间
【 , : 单圆隧道》
【6.2
》
,
【
: 双圆隧道【
— 10.9
】
】 旁》通道:
? 3.—3
《 ,
》
,
地面区】间
【 单线
】 :22.5《。 ,
【
双线!
【26.5
【 :
:。
【 中间风井》。 ,
地【下部分平面投影线】面积300~850!(m2) 》
!
? 单个《出风口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20m》2
?
《
注《① 高架区间的下方!只有柱墩占用土地】
? ② 地下区】间不占用《地面面积《仅占用?地下空?间
》 ③ 结构形式和!。设备:。若有更改可进行微】调
—
9.5 控—制中心
《
《 9.5.1 【上海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用地指标见—表 :9.:5.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用地指】标表 表9.5【.1
—
》 《
《 ?用地指标(m2【)
?
】
: ?一,般控制中心(O【CC)
】 :≤2000
】
! : 组合控制中心(C!OCC +》 ETC)
】 , ≤17000! ,
》
注组合控制】中心:即整个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的运营协调》。指挥和应《急处理中心(—COCC+ETC)!包括了?一般控制控》制中心的建设用地】
9【。.6: 主变电所
【 ,。 9.6—.1 上海轨道【交通的?供,电方式以110【kV集?。中供电为主但根据上!海电网及轨道交通线!。路的具体情况—也可结合35—kV电压《等级采用混合供电】方式
》。 : ,9.6.2 主【变电站的用地—指标见表9.6【.,2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主《变电所?用地指标《表, 表9.《6.2
》
?
】。
用地!。指标(m2)
】
《
《
11【0kV地下》主变电所
—
, 《。≤3:000
!
【 :110kV地—面主变电所
】 , ≤2500 !
》
?注35kV》主变电所《结,合车站建筑一起建】造原:。则上不考虑》独立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