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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轨道交通工】程 》 9.1 总—。则     【9.1.《1 本指标》适用于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规模一般不—应大于本指标给出的!限值  《     9.1】.2 ?本指标中的部分工程!用地:采用区间用》地指标形式选用本】。指标时原《则上:。。市区以指标》下限值控《制用地规《模郊区可采用—中值控制用地规模】不宜:突破上限《 ,    《 9.1.》3 本指标所列出的!用地指标范围是指】单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工程建!。设应尽可能统筹【安排集约布置—减少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   9.1—.,4 轨道交通工【程的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9.】1.:。5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包括车辆基地!、车:站、区?。间、控制中心和主变!。电所五大类 【    《9.1?.6: 统筹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布局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 》 9.2 车辆【基地  》   9.2.1】 车:辆基地用地指标见】表9.2《.1 ?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车辆基【地用地指标》表 表9.2.1 ! !。 ?车辆基地 ! 车辆段 【 定—修段 — 停《车场 ? —辅助停车场 】 : ? ? 用》地指:标,(公顷) 【 30~4】。0 : : 2》5~30 》 ? 1《5,~20 】 10~15 ! — 注车辆《基地用?地,面积的幅度》视以下?情况:。确定设计《规模、地块形—状、:占用:水系、周边道路改造!、,。绿化率要求、特【殊设施(例》如回转线、三角线、!八字出入段》线、试车线等)、】建,设征:地差异、地块开【发等因素通常规划】控制用地面》积应留有适当—余地以便在具—体实施时《避免发生因面积不】足而损失绿化—率 : 《 9.3 车站 】     》9.3.1 —车站:用地指标《。见表9.3.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标:准,车站用地指标—。表 表9.》3.1 【 : , 《 分类 【 制式和【编组 》 有效—站台长度(m) !   】 《占地面积(m2【) 》 》   】 — 标 】 : 准 】 站《 高】架车站? 《 A《型车 】 6节?编组 》 , 14》0 — 主体部分 ! ≤》3500 【 : 】 附属《部分 》 ≤800 !。 】 地【下车站 】   】 A型车 — , 《6节编组 】 1《40 】 主:体部分 《 ≤60!00 【 — 附属部【分 《 ≤30【00 — 注—① 地下《车站:的“占?。地面积?”是指“地下建、】构筑物的平面投影面!。积” ?     ② 【本表格所《列,指标仅适用于无配】线,。、无换乘的独—立标准车站且为6节!编组、A型》车对于有配线或换】乘的:车站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9.3.!2 地下车站出【。入口、风《井用地?指标见表9.—3.2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出—入口、风井》用地指?标表 表9.3.】2 》 【 :分类 《 》占地面积(m—2) 《 , —   】 【 出入口 ! 独立出入口】 10!5~120 ! ? ?。 : , 与消防通道【合,建的出入口 ! , 135~160! 】 《 独立残疾人】电梯: 《 4《0~50《 : , !。。  单座风井 ! 16】~25? 】 ,注① 本表》格,。中,所列出入口》的占地面《积指的是出入—口地面以上构—筑物的占地面积不包!括其地面以下—部分也?不包:。括地面的《广场出入口周围的】广,场属于城《市道路用地范—围 :    》 ② 地下标准车站!一,般不少?于4:个出入口、8—个风井;地下有【配线车站一般不少于!6个出入口、10】个风:井;风?井,和出入口的数量根】据工:艺要求和具体—情况可以有》所增减 【。 9.4 区间】  ?   9.4.1 !区,间的宽度指》标见表9.》4.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区,间占地宽度表 表9!.4.1《 , , : , 《 分类 【 投【影线宽度《(m) 】 》   】 ? 高—架区间 《 》 单线 ! 无应?急平台 !。。 4.7 — ? ? 《 ?有应急平台 — 》 ,5.0 — — 《 双线 — ? 无应急平台 ! 8.4 ! 【。 《 ,。 有?应急平?台 《 ? 9.?3 : 】 《   —。 【地下区间 》。 单圆】隧道 】 6.2 【 【 双圆隧】道 】10.9 【 : — 旁通道【 ,。 , 3.3 ! — 《 地面区间】 单线! 2】2.5 】。 【 : 双线 ! 26.5 ! ,。 【 , 中间风》井 》 地下部分平面!投影线面积300~!850(m》2) 》。 , ! :单个出风口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20【m2 — 》注① ?高架区?间,的下方?只有:柱墩占用土地  !   ② 地下【区,间不占用地面面积】仅占用地下空间【。 ,     》③ 结构形式和设】备若有更改可进行】微调 — 9.5 控制】。中,心, :  : , 9.5.》1 上海《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用地指标见表 】9.5.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用地指【标表 表9》.5.1 — !   【 用地指》标,(m2) 【 《。 , 》 一?般控制中心》(OC?C,) 》 ≤2000】 ? — 《 组?。合控:制中心(CO—CC + ETC)! 》 ≤170—00 ! 注组《合控制中心》即整:个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的运营协调】指挥:和,应急处理中心(【。COCC《+ETC)包括了一!般控制控《制中心的建设用【地, 9.6! 主变电所   !。。  9.6.1 上!海轨道交通的供【电方:式以11《0,kV集中供电—为主但根据上—海电网?及轨道交通》线路的具《体情:况也可结合35【kV电压等级采用混!合供电方式》     9.】。6.2 《主变电站的用地指标!见表9.6.2 】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主变电所用地指标表! 表9.6.2【 【   】 用地【。指标(m2)— ! : 110【kV地下主变电所】 》 ≤3000【 , , ,。 , 《 《 110k【V地面主变电所【 》 ≤?2500 》 《 注3—5kV主变电所【结合车站建筑—一起建造原则上不考!虑,独立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