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轨道交通》工程
《
9.1— 总则?
《 9.1》。.1: 本指标适用—于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规模一》般不应大于》本指标给《出的限值《
《 ?9.1?.2 本指标—中的:部分工程用地—采,用区间用地指标形式!选用本?指标时原则上市区以!指标下限《值,控制:用地:规模郊区可》采用中值《控制用地规模—不宜突破上》限
— 9:。.1.3 本指【标所列出的用—地指标范围是指【单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工程建设应—尽可能统筹安—排集约布《置减少?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
9.1.!4 :。轨道交通工程的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 , 9.1.5】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包括车辆基】地、车站、区间、控!制中心和主变电所】五大类
】 9.1.6 统筹!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布!局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
【9.2 车辆基【地
》。 :9.2.1 车辆基!地用地指《标见表9.》。2.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车:辆基:地用地指《标表 表9.2.】1 :
:。
?
》 车辆基地 【
车辆段!
【定修段
! 停车场
】 辅助停车【场
《
】 : 用地《指标(?公顷)
【 : 30~4》0
》 25~30】。
? 15—~2:0,。
1】0~:15
】
注车》辆基地用地》面积的幅度》视以下情况确定【设计规模、地—块形状、占用水【系,。、,周边道路改造、绿化!率要求、特殊—设施:(例如?回,转线、三角线—。、八:字出入段线》、试车线等)—、建设?征地差?。异、地块开发等【因素通常规划控制用!。地面:积应留有适当余地】以便在?具,体实施?时避免发生因面【。积不足而《损,失绿:化率:
9.】3, 车站
》 9.3【.,1 车站用地指【。标见表9.》3.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标准车站用地指【标表: 表9.3.1
!
,
! 分类 《
,
制式和编!组
《 有》效站台长度(m)】
—
— 占地《面积(m2)
】
【
! 【 标:
》 准
】 : 站
】 高架《车站:。
A型!车
6!节,编组
— 140
! :。 主体《部分
《
》≤350《0
!
《 : 附属部分
! ≤8》00
—
【 《地下:车站
《
,
】 ?A型车
【 : 6:节编组?
【140
》
? 主体部》分
≤!6000
】
《 ,
附【属部分
】 ≤30》00
》
—注,① 地下车站的“占!地面:积”是?指“地下建、构筑物!的平面?投影面积”
! ② 本》表格:所列指标仅》适,。用于无配线、无换乘!的独立标准车—站且为6节编组、】A,型车对于有配线【或换乘的车站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9!.3.2 地—下车站出入口、【风井用地指标见表9!.3:.2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出入口、【风井用地指标表【 表9.3.2【
【
: 分类
】
占—地面:积,(m2) 》。
】
! : 出入】口
《 独立出入口!
:
》105~120
!
:
—。。
与消防通!道合建的出入口 】
—135~160
!
《。。
《
独立残】疾人电梯
】 : 40~50
】
》
【 单座风井
】
, ? 16~《25
—
》注① 本表格中【。所列出入口的占【地面积指的是—出入口地面以上构】筑物:。。的占地?面,积不包?括,其地面以下部—分也不包括地面【的广场出入口周围】的广场?属于:城市道路用地—范围
【 , ② 地下》标准车站一》般不少于4个出入口!。。、8个风井;地下有!配线车站一般不少于!6,个出入?口、1?0个风井;风—井和出入口的数【量根据工艺要求和具!体情况可《以有:所增减
】。
9.4 区间
! , , 9.4.1 区!。间,的宽度指标见表【9.4.《。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区间占地宽度!表 表9《.4.1
!
— 分类
—
》。投影:。线宽度(m)—
—
】
?
】 高架区间 —。
《 单线 》
: , 无应》急平台
! 4.?7 :
》
— , 有应急》平台
《
, 5》.0
!
】双线:
:
无应急】平台 ?
8.4! ,
《
《
有应急!平台
】 9.3《
? :
】 ,
?。
: 地下!区间
】 单圆隧道
! : 6.2
!
,
【。 双圆隧道
! ? 10.9》
】
旁通!。道
—。 , 3.3
—
】
地—面区间
》
《 单线
】 22.5 【
》
,
双!线
】26.?5
】。 ,
? 中间风井】
—。 地下部分平面投】影线面积300~8!50:(m2)
—
—
单】个,。出风口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20m2 】
?
注①【 ,高架区间的下方【只有柱墩《占用土地《
? ② 地下【区间不占用》。地面:面积仅占用地下【空间
】③ :结构形式和设备若】有更改可进行微【调,
:
?
9.5 》。控制中心《
》 9:.,5.1 《上海:。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用地指标见表 【9.5.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用,地,指标表 表》9.5.1
【
! , ,。
— 用:地指标(《m2)?
【。
一!般控制中心(O【CC)
》
≤—2000
】
! , 组合控制中心(C!OCC +》。 E:TC)?
≤1!70:00:
?
?
注组》合控制中心即整【个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的运—。营协调指挥和应【急处理中心(—COCC+》ETC)包括了一】般控制?控制中心的》建设用地
》
9.6】。 主变电所
】 ?9.6.1 —上海轨?。道交通?的供电方式以—110k《V集中供电为—。主,但根据上海》电网及轨《道交通线路》的具体情况也—可,结合35kV电压】等级采用混合供【电方:式
9.!6.2 主变电站】的用地指标见—。表9.6《.2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主变电所用!。地指标表 表9.6!.2
》
》
《
【。 用地?指标(m2)
!
?
!11:0kV地下主变电所!
— ,。≤3000 —
》
》 :。 110kV地面!主变电所
【 《≤2500
【
:
注35k!V,主变:电所:结合:车站建筑《。一起建造《原则上不考虑—独立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