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轨道交通工】程
》
9.1 总—。则
【9.1.《1 本指标》适用于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规模一般不—应大于本指标给出的!限值
《
9.1】.2 ?本指标中的部分工程!用地:采用区间用》地指标形式选用本】。指标时原《则上:。。市区以指标》下限值控《制用地规《模郊区可采用—中值控制用地规模】不宜:突破上限《
,
《 9.1.》3 本指标所列出的!用地指标范围是指】单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工程建!。设应尽可能统筹【安排集约布置—减少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 9.1—.,4 轨道交通工【程的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9.】1.:。5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包括车辆基地!、车:站、区?。间、控制中心和主变!。电所五大类
【 《9.1?.6: 统筹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布局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
》
9.2 车辆【基地
》 9.2.1】 车:辆基地用地指标见】表9.2《.1
?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车辆基【地用地指标》表 表9.2.1 !
!。 ?车辆基地
! 车辆段
【
定—修段
— 停《车场 ?
—辅助停车场
】 :
?
? 用》地指:标,(公顷)
【 30~4】。0 :
: 2》5~30 》
? 1《5,~20
】 10~15
!
—
注车辆《基地用?地,面积的幅度》视以下?情况:。确定设计《规模、地块形—状、:占用:水系、周边道路改造!、,。绿化率要求、特【殊设施(例》如回转线、三角线、!八字出入段》线、试车线等)、】建,设征:地差异、地块开【发等因素通常规划】控制用地面》积应留有适当—余地以便在具—体实施时《避免发生因面积不】足而损失绿化—率
:
《
9.3 车站
】
》9.3.1 —车站:用地指标《。见表9.3.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标:准,车站用地指标—。表 表9.》3.1
【
: ,
《 分类
【 制式和【编组
》 有效—站台长度(m)
!
】 《占地面积(m2【)
》
》
】
— 标
】 : 准
】 站《
高】架车站?
《 A《型车
】 6节?编组
》 , 14》0
— 主体部分
! ≤》3500
【 :
】 附属《部分
》 ≤800 !。
】
地【下车站
】
】 A型车
—
, 《6节编组
】 1《40
】 主:体部分 《
≤60!00
【
— 附属部【分
《 ≤30【00
—
注—① 地下《车站:的“占?。地面积?”是指“地下建、】构筑物的平面投影面!。积”
?
② 【本表格所《列,指标仅适用于无配】线,。、无换乘的独—立标准车站且为6节!编组、A型》车对于有配线或换】乘的:车站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9.3.!2 地下车站出【。入口、风《井用地?指标见表9.—3.2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出—入口、风井》用地指?标表 表9.3.】2
》
【 :分类
《
》占地面积(m—2)
《
,
—
】
【 出入口
! 独立出入口】
10!5~120
!
?
?。
: , 与消防通道【合,建的出入口
! , 135~160!
】
《 独立残疾人】电梯:
《 4《0~50《
:
,
!。。 单座风井 !
16】~25?
】
,注① 本表》格,。中,所列出入口》的占地面《积指的是出入—口地面以上构—筑物的占地面积不包!括其地面以下—部分也?不包:。括地面的《广场出入口周围的】广,场属于城《市道路用地范—围 :
》 ② 地下标准车站!一,般不少?于4:个出入口、8—个风井;地下有【配线车站一般不少于!6个出入口、10】个风:井;风?井,和出入口的数量根】据工:艺要求和具体—情况可以有》所增减
【。
9.4 区间】
? 9.4.1 !区,间的宽度指》标见表9.》4.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区,间占地宽度表 表9!.4.1《 ,
,
:
,
《 分类 【
投【影线宽度《(m)
】
》
】 ? 高—架区间 《
》 单线
! 无应?急平台
!。。 4.7
—
?
?
《 ?有应急平台 —
》 ,5.0
—
—
《 双线
—
? 无应急平台
!
8.4 !
【。
《 ,。 有?应急平?台
《 ? 9.?3 :
】
《
—。 【地下区间 》。
单圆】隧道
】 6.2
【
【
双圆隧】道
】10.9
【 :
— 旁通道【 ,。
,
3.3 !
—
《 地面区间】
单线!
2】2.5
】。
【 : 双线
! 26.5
! ,。
【 , 中间风》井
》 地下部分平面!投影线面积300~!850(m》2)
》。 ,
! :单个出风口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20【m2
—
》注① ?高架区?间,的下方?只有:柱墩占用土地
! ② 地下【区,间不占用地面面积】仅占用地下空间【。
,
》③ 结构形式和设】备若有更改可进行】微调
—
9.5 控制】。中,心,
: : , 9.5.》1 上海《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用地指标见表 】9.5.1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用地指【标表 表9》.5.1
—
!
【 用地指》标,(m2)
【
《。 ,
》 一?般控制中心》(OC?C,)
》 ≤2000】
?
—
《 组?。合控:制中心(CO—CC + ETC)!
》 ≤170—00
!
注组《合控制中心》即整:个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的运营协调】指挥:和,应急处理中心(【。COCC《+ETC)包括了一!般控制控《制中心的建设用【地,
9.6! 主变电所
!。。 9.6.1 上!海轨道交通的供【电方:式以11《0,kV集中供电—为主但根据上—海电网?及轨道交通》线路的具《体情:况也可结合35【kV电压等级采用混!合供电方式》
9.】。6.2 《主变电站的用地指标!见表9.6.2
】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主变电所用地指标表! 表9.6.2【
【
】
用地【。指标(m2)—
!
: 110【kV地下主变电所】
》 ≤3000【 ,
,
,。 ,
《
《 110k【V地面主变电所【
》 ≤?2500 》
《
注3—5kV主变电所【结合车站建筑—一起建造原则上不考!虑,独立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