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八章 ?道路:交通工程
—
,
8.1 总则】
8.】。1.1 《本指标适用于上【海市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用地规模一般不应大!于本指标给》出,的限值
— 8.1.2! ,本指标?。中的部分工程用地采!用区间用地》指标形式选用本【指,标时原则上市区【以指标下限值控制用!地,规模郊区《可采用中值控制用】地规模不宜》突破上限《
《 8.《1.:3 :本,指标所列出的用地】指标范围是指—单项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工程建设应【尽可能统筹安—排集约布置》减少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 8.1.4— 道路交《通工程的《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
, 《8.1.5 道【路,。交通:工程:分为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和》公路交通工程三【大,类
— 8.?1.6 统筹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布局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
!
,
8.2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
【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包】括城市道《路,、交叉口《、管理?设,。。施、城市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共加油站和互通式立!交等7类
》
, 8.—2.1 城市道路
!
城市道】路,用地宽度指》标见表?8.2.1
—
城市道路用地【。宽度:指标表 表8.2.!1,
! : 快:速,路(m)
—
? 主干路(m)】
? : 次干路(m【),
? 支 路(m!)
—
: :
》 40~80
】
《 4:5~60 》
,
: : 30~50—
? ,。 : 15~30 【。
,
《
注① 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用地《宽度不包括根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所需】要增加的用地宽度
!。
: ② 跨海越】江通道、地下道路、!超大桥梁等需根据】运营安全、》养,护管理需要专题研】。究用地?指,标
:
③ 在】城市风貌区、居【住区、商业区—等区域的次干路和】。。支路红线宽》度下:限,可根据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及现》场实施条件适—当缩减
! ④ 上述用地宽】。度不包括公交—港湾式停《靠站的用地宽度
】
》。8.2.《2, 平面?交叉:口
:
?。 : ?。1. 依据上海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程?DGJ08-9【6-2?0,01的规定新建【平面交?叉口进口《道规划红线》需展宽宽度增加【值和展?。宽长度?见表8?.2.2
平面交!叉口进口道规—。划红:线宽度增加》值和展宽《长度表 》表,8.2.《2
》 :
—相交道路
【 — 交叉《。口
】规划红线
【 ? 宽度增加!值(m)
【 进》口,道规划红线长度【(m) 《
【
》 , 展宽段长》度(m)
—
展宽【渐变段?长度(m)
】
! 《
? ,。 主干《路
?。
次—干路
!支,。路I
》。 主干—。路
《 次干路
!
支—路I
【 主干《路
》 ?次干路
》
: 支路I 【
】
主-主!交叉口 《
—10~15
【
-
】
-
! 80~【120
】 :。-
】-
【 3:0~50
! -
!。 -
—
! 主-次交—叉口
!5~10
—
5~1】0,。
【。-
— 70《~10?。0
】50~70
! ?-
》 ?20~40》。 ,
? , 20~40【
:
《 -
!
— , 主-?支交叉口
【 《3~5 《
-【
— 3~5
—
50~】70: ,
? -
—。
30【~4:0
?
《 ,15:~30
! -
《
15【~30
》
?。
《
—次-次交叉》口 :
《 -? ,
《 5~10—
【
】
50~!70
】
?
, ?
《 ? 1:5~:30
《
, 》
】
? 次-支交【叉口 ?
-【
— 3~5
—
》3,~,5
《 : -
!。 40~6》0
【 30~40
】
, , ?。-
?
? 15~》30
【。 15~3—。0
《
?。
— ?。支-支交叉口—
】
—。
? 3~5【
!
,
【 20~4】0
《 , , :
】
》 15~《。30:
【
注》① 相邻《。两交:叉口之间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长度之和—接,近或超过两交叉口】。的距离时应将本【路段作一体化展宽;!
② 跨!河桥梁?两侧亦应作相应【。展宽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长度按【道路类别《参照执?行
】 2. —平面交叉口》。出口道规划红—线应增宽3m增宽】长度视道《路,等级取60~80m!渐变段为30~5】0m干路取上限支路!取下限当《相邻两交叉》口之间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长度】之和接近《和超过两交》叉口的距离时应【将本路段作一—体化展?宽
! 3. 进、出】口道展宽段及渐变】段规划红线长度【和街:区地:块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从《交叉口转角缘—石曲:线的端点起向上【、下游?计算
【 8.2.3 【管理设施《
,
】 1. 在越江桥】隧道、高架快—速路建设中》应遵:循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设?置管理中《心,管理用房供设施运行!安全、应急》停车:。、交通监控等使【。用
】 2. 道【路桥梁面积超过【20万?m2或区《域范围超过2—km2建设》。单位应提《供管:理用房和道班房【
【 , 3. 管理【设施占地《面积3?500?~4500m—2建筑面积250】。0~3500m2】其中对越江设施【合建管理用房采用高!限单独设置管理【用房采用《低限
】8.2.4 城【市广场
— , 城市广场推荐】用地指?标见:表8.2.4
城!市广场?用地指标表 表8】。.2.4
【
】 序?号,。
》 名称
【 用地指【标(h?m2)
》
,
【
1 【
》 市:级广场
— , 4~10【 ,。
】
2 !
区级】广场
— 1~3
】
】 8.2.5】 城市公共》停车场
】 城市公《共停车场推荐用【地指标见表8.2】.5
城市公共停!车场用地《指标表 表8—.2.5 》
:
【 序号
! ?名称
!规,模
《 用地指标】(m2/车位—。)
】
》 1
—
汽车【。
:
, >30【0,停车位
【 25~30 !
【 :
,
2—
:
摩托车 !
】
2.5】~2.?7
【
?
3 !
自【行车 ?
《
【 1.5~1.】8,
【
》 8.2.6 公共!加油站
!公共加油站的用地】面积见表8.2.6!
:公共加油站用地指标!。表 表8《.2.6
》
—
, : 昼夜加油的车】次数
— 3《00
《
50【0
— 800
【
: 10》。00:
:
》
— 用地面积(hm!2)
《
》0.12《
? 0.—18 ?
: 0.25 !
0.】30
《
,
《
? 8.2.7】 互通?式立交?
城【市道路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见,表8.?2.7
《
城市道路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表! 表8.2.—7
—
《 交叉道—路
高!速公路
》
!。城市:快速路
》
城市主干!路
— —一级公路
—
其他道路!
》
:
《 ? 主:
【 线》
— 道《
》 路
】 —等
《 《 :级 :
城市】快速路?。 ,
高值】(hm2/座)【
【55.?00 ?
《 :45.0《。0,
《 1《6,。.00 《
】
中值(!h,m2/座) —
,
, 40.00!。。 ,
40.!00
《
》。14.?。50 ?
—
《 , 低值(hm】2/座) 》
,。
30【.00 《
,
》30:.,00 ?
《 13《。.00?
?
【
城—市主干路
】。 高值(hm】2/座)
【 45.【0,0
?。
40【.00?
【1,6,.00
【
—
中值(h!m2/座) —
? 40.0【。0
3!0.00
【。 ? 14.50 【
!
低值(】hm2/《。座)
》 30.【00
!20:.00
【 13.00】
《
:
,
注: 【。① 表中高值—指所有转弯交通【量较大或与直行【交通量相接近或【交叉条件复杂、用】地,。规模受地形》地物影响较大中【值为一般《情况,低《。值指不多于》一个方向的左—转弯交通量大—。。于单一道《。的通行能力或所【有左转?弯匝道设计车速<6!。0,km/h
— ② 表【中四肢交叉的单喇】叭不包?括主线、被交叉公路!和匝:道之间的三角—区用地
《
》③ 上表一般立【交为四肢《交,叉五肢及五肢以上多!肢交:叉的枢纽型》立交每增加》一肢交叉用地数量可!增加:15%~25—%增加的交》。叉公路等级越—高越靠?近高限
》。 ④ 城【市道路?立交应根据实际地】。。形、地物设置立【交用地面积可根【据实际用地需要【调整
》
,。
8:.3 城市公—共交通工程》
》 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包括公交起讫站、!公交枢纽《站、公交停车场、】公交:保养场、出》租,汽车营业站和公交】修理厂6类
! 8.《3.1 公交线路】。起讫:站、枢纽站》
,
公交线路!起讫站、《枢纽:站建筑?面积:和用地指标见下表8!.3.1
公交】线路起讫《站、枢纽站》。用地指标表 —表8.3《.1
《
,
《
: ?序号
— , 项目
—
, , 1线》路站点?
《 2线路—站点
》 3线路枢】纽站
— , 3线路以—上枢纽 《
:
《 ,
— 1
!车道:面积 ? (m2—。)
》 750
! 1100】
》 , 1500 —
—2000《 ,
《
《
,
2
】
候车廊 ! (m【2)
!60
!120
】 180 —
? 200
!
【
? 3?
:
, 车队用房面!。积(m2)
】 ?。 1:90
《
2—80
— : 320
【 350【
?
! 4
】 ?占地总面《积 (m2)【
:
: 1《000 《
? 1500【。
? 200【0 :。
2【550
—
《
:
注① 公交线路!起讫站、枢纽站【用地宜按以上—标准控制具体—占地面积可视地形】作相应调《整,
— , ② ?以上标准适》用,于,新建城市公》共汽(电)车—起讫站及《枢纽站
》 ? ③ 三—条,。以上的公共汽电【车枢纽站每》增加一条线路—。车道:扩大300~—500m2》候车:廊增加60m—2车队用房视实际】情况适度增加—
: 《 ④? 车:队,用房包括生产—用房(调度》室、:。维修储藏室》、办:公,室)和生活用房(】职工休息更》衣室、用餐室、厨】房、厕所)等
】。 ⑤【 以上标《准不包?括配建的自行车停车!位(:场):和公:共,。停车位(场)—用地
》 8.【3.2 停车—场(库)《
》 《 1. 停车】场(库)用地的前提!是保证公交车—辆在:停放饱和《的情况?下每辆车仍可自由】出入而不受前后【左右所?停,车辆的影《响公共汽车》停车方?式可采用平行式、】垂直式或斜》列式电车《应采用平行式停车】方式
《 《 , 《 2. 停车—。场的:。。生,。。产、生活用》地(包括《各,种必要设施及生【产、生活建筑—不包括绿化用地)宜!按150m2—/,标准车确定》
注》① 本标《准仅适用于》上海市交通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及】停放标准大型车【(长12m宽2【.,。5,m高3.2m~4】.,2m)的专用停车场!(库)?。
,
②】 与加油《加,气合建站《用,地再增加10m【2/标准车
【 ③ 】新建场(库)—绿化率?宜按20%~3【0%设置改建停【车场(库)绿化率】按规划要求不宜低于!15:%
? 】。 3. 多—层停车库建筑面积】。宜按不高于130m!2/标?准车确?定建:筑层数不宜超过4层!。停车数量不宜超过】500辆
— ? , 8?.3.3 公—交保养场
【 公交保】养场用地按所承【担的保养《车,辆数计?算每辆标准车用【地不高于250m】2
【 8.《3.4 出》租汽车营业站
!。 ? , 出租汽车营业站】用地宜按每》辆车:占地不高于32m】2控制(不包括【绿,。化用地其中停车场】。用地每辆车26【m2:营,业用地每辆车6【m2)
】 : 8.?3,.5 公《交,修,理,厂
》 公交修理】厂用地按所承担【年修理车辆数计【算宜按不高于25】0m2/标准车进行!控制
?
》8.4 公路交通】工程
《 : 公路—交通工程用地包括】。。。公路主?线、交叉工程—和沿线设《施3类
— 8.4.!1 公路红线—
— 1. !高,。。速公路红《。线宽度5《0~70m》
】 :。 2?. 等级公路一【级公路红《线,宽度45~55m】;,二级公路红线宽【度40?~5:5m;?。三级公路《红线宽度30~40!m;四级公路红线】宽度:20:~30m
】 【 3. 上述—公路红线《宽,度不包括根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所需增加】的用地宽度》
8】.4.2 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设施《一般由主《线或匝道收费站、交!通监控?和通信管《理、路政管理、【交通管理和运—行管理?等部分组成若—管,理中心单独设置【其用地?指标为4000~5!000m2
—
《 8.?4.3 服务区
! 【。 ,1.: 服务区设施一般】由停车场、加—油站、商店和餐【厅、:公共厕所、医务【室和急救站、免费休!息室、公用》电话和自《助银行等部分—组成 —。
,
】 2. 本市服务】区按规模划分为【大型服务《区、中型服务—区、小型服务区和高!速,公路:服务点对外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大—型服务区为主—。市域高?速公路服务》区以中型服》务区为?主
! 大型服务区一侧!停车80~150】辆每侧占地1.【20~1.70公】顷
》 —中型服务区一侧停】车,。50~80辆—每侧占地0.85】。~1.20公顷
】。
》 小型服【务,。区一侧停车30【~50辆每侧占【地0.65~0.】90:公顷
【 高速公路!服务点每侧占地0.!20~0《.3:3公顷
!8.4.4 —收费设施
! : ?1.: 收费设施》分主线收费站—和匝道收费站两【类计:算收费?设施用?地指:标的主要设施规模见!表8:.4.4-1—
高?速公:路,。匝道及主线收—费,站用地?指,标及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表 】 表8.4.—。4-1
【 ,
【型式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
,
《 容积率 》
】
? ?(m2)
【 《(m2)
】
【 《匝道收费站
【
3—~5车道数》
《 800~【1000
【 ? 250~》300
】 0?.3
【
】 5~1》0车道数 》
《 1330~16!70
— 45》0~5?5,0
】0,.3
【
《
主线】收费站
— ? (2【2根:车道)?
含主!线收:费、通讯监控站【
? 2330】~267《0,
【700~800
!
, 0.3【
【。 ,
? 含主—。线收:费、通讯监控站、】路政用房《。
2】660~《3000 》
》 850~9—50
!0,.3
》 ,
?
— 含?主线收费《、通讯监《控站、路政》。用,房、交警用房 【。
4【000~4670 !
》 1:250~《1,。350
》。
: 0.3—。
!
含主】线收:。费、通讯监控站、】路段:管理用房、路政用】房、:交警用房 》
800!0,~8670
】 250【0,
《 0.3—
【
注① 采】用底层独立》式形式按中心城外一!般镇和其它》地区标准建筑高【度在10m以—下,
: : , ② 房《建部分已考》虑了由?。于景:观要求而《增加:的建筑面积
【 ③》 ,交警用?房暂按400m【2列入可根据现场】情况:由市政局《等单位和交》警部门协商调整【
④【 未考虑出省主【线收费站《的交:运检查、公安—设卡等管《理用房的面积
】 : ⑤ 未考虑【办公用车停车面【积若需停车》可在:绿,地,内设置植草砖以【备停车使用》。
《 — ,2. 主线收费站收!费广场及过渡段用地!指标一?般不宜超《过表8?.4.4-2的规定!收费广场《及过渡?段,用地指标中已扣【除主线行车道—。及,中间带宽度范围内】的用地
《
主线收费》站收费广场及过渡】段用地指标表 表】8.4.4-2【。
《
】公路等级 》
行【车道宽度及
【
》 ?。 中间带宽度— ,
【 (m)
】 收费车道【数
?
收费广】场及过
【 《 渡段用地指标!
】 (hm2/座【。)
》。。。 每增》。减一:个收费
— : —车道:调整指标
—
》 (hm2/【。座)
《
》
【 进口
】 出口 》
《
— 高速公路 !
2×1!5+4.5
】 : 6
【。 13 —
,
2.15!98
!。。0.1450
】
【
》 2×11.—25:+4.5《。
? 《5
《 《1,1 :
—1.5777 【
? 0.119】0,。 ,
》
!。。2×:7.:5+4?.5:。。
【4
?
》7
》 0.6758!
? 0.08】56
】
》 《2×7.《5,+3:.5
》 《0.6997—。 ,
: : :0.0867
】
! 2×7.5!+2.5 》
0.7!240
— 《0.08《78
!。
】2×:7.0?+2.5
【 , 0.》7487
—
0—.088《9
《
! 一级》公路
》 2×—7.5+《3.0
— 3》
》 5
— , : 0.3389
!
0.【0706
】
! 2?×7.0+2—.5
!。0.3705—
《 0《.0706》
《
—
二级公】路
9!.0
】 3:。
? 《3
】0.2579 【
? : 0.?06:1,1 :
,
! 7.0 】
0【.2872
】 0.06】25
》
》
【8.4.5 互通】式立交
!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见—表8.4.5
【。
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表! 表8.4》.5
—
【 交:叉形式
》
枢纽型】
【单,喇叭型
! 菱 型《
【
交!叉肢数?
四】
【四
》 四《
—
【 主
》
】 线 ?
《。 《公,
— 路
】。 等 【
【 级:
:
? 高速公》路
— 高?值(hm2/—座):
55!。.00
— 1》。。6.00
】 16》.00
】
】 :中值(hm》2/座)
】 : 40.0》0, ,
: 14—.50
】 1?4,.50
!
, :
低【值(hm2》/座)
【。 : ,3,0.00
】 ?13.00
】 1》3.:00
】
《。
一—级公路
》
高值【(hm2/座)
!
45【.,00
】 16.00
! 16.【00:
?
《
【 中值(hm2【/座)
! 40.00
】。
《 14?.50?
《 , 14.》50
》
【
, 低值—
》 3?0.00
! 13.00
!
? 13.00【
—
:
注① 表【中高值?指所有转弯交通量较!大或与直《。行交通量相接近或】交叉条件复》。杂、用地规模受地】形地物影响较大中值!为一般情况,低【值指不多《。于一个方《。向的左转弯》交通量大于单一【道的通行能》力,或所有左转》弯匝道设《。计车:速<:60km/h—
《 ②? 表中四肢》交叉的单喇叭不【包括:主线、被交叉公路和!匝道之间的三—。角区用地
》
, 《。。③ :五肢及五肢》以上多肢交叉的枢纽!型,立交可参照四肢【交叉枢纽型立—。交的用地指标—每增加一肢交—叉,用地数?量可增加《1,5%~25%增加】的交叉公路等—。级越高越靠近高【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