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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一条 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专题会议制度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第!三,十二条 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政府组成】人员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其主要任务是 【。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以及市—人大的重要决议【;    — (二)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 《     (四【)总结市政府—年度或阶段性—工作; 《     (五)审!议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六,。)通报国内外形势】   《。 , 市政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 第三十》三,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其主!要任:务是 《   ? (一?。)传达和讨论—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门、省政府和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本》市,贯,彻落实意见; 】。 ,   (二)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   (三)—研究需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 ,    (四)审】议规范性文件; 】     (五)】通报和讨论市政府】其它事项    !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二《周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蚌】埠军分区有关领导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根据议题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 ?第三十四条》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或主持其主要!任务是   【。  (?。一)传达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全省】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 (二)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     》(三)?讨,论决定?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 《     (四)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  :   ?(五)讨论其它【需要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   市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三十五条 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召集:或,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受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委托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市?政府:专项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 — 第《三十六条 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协《调、审核后》提出市政府秘—。。书长统筹后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确】定,会议文件及议题【相关背景资料—应于会前发放专【。题会议议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 第三十七条 市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的应向【市长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   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求的参—会人员因故不能【与会的?须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室请假? 第三十【八条 各部门出席】或列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的参会人员【会上发表的意—见应代表本单位的】意见如发表与会前本!单位的?书面意见《。不同的意见须—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签发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纪要由秘书—长签发 》    《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当》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闻稿须经秘!书长审定 — 第四十条— 副市长分管的【。工作中需要有关【部门研究或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分管副市》长召开协调》。会议解决;涉及两】位以上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可共同—召开协调《会议;也《可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召开会议协调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副市长签发!或,由,受委托?主持会议《的秘书长、副秘【书长签?发 第四【十一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市政府督查】目标办负责督—办定期将落实情【况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第四十!二条 会议纪要【。是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遵照—执行的内部文件【不作为对外作出行】政行为的直》接依据? 第四十【三条 精简和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布》置、总?结部门业务工作的会!议不得以市政府名】义召开  — ,  全?市性大会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精减会!议人员压缩会议时间!和控制经《费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