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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维—护与管理《
第十八条景!观,亮化设施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应当做好亮化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亮化设【施的完整、安—。全、:功能良好和容貌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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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亮化设施】的,图案、?文字、灯《光显:示残缺或者污—浊、腐蚀《、,陈旧以?及损坏的《。设,。施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
“重大特殊】”庆典活动中—经市政府批准后在】指定位置“临时设】置”的宣传标语【或灯饰灯景等设施待!活动结束后设置【单,位应及?时拆除、清理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景观亮化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和电费原【则,上由产权单》位承担?。各区:政府(管《委,会)对于重点区【。域、:重要楼体亮化可根据!具体实际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年终由市【住建委牵头对全市】景观:亮化工作进》行考评市财政根据】考评:结果给予一定—奖补
第》二十:条城市景观亮化设】施启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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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美化亮化办公室按】照季节?变,化,分区域?、分时段原则确【定日常启闭》时间; 《 ,
(二)法定节日!、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按】市美化亮化办公室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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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市【景观亮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城市景观亮化专项!规划结合实际建立】城市景观亮化中心控!制,系统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城市景》观亮化重要节—点启: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控?制,。做好管理和维护负责!对各县?、区景观亮》化工作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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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部,门负责对《道路两?侧门面店招、—标识:标牌和户外广告亮】化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相关产权单—位,确保店招《。、标识标牌和户外广!告亮化?设施:完好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对本级出资】建设的景观》亮化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对非【政府出资建》设,的景观亮化设施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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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单位自】筹建设资金》。项目由各《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维—护,
景观亮化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当保持其功能】完好对?结构损坏、》图文显示《不全:等影响效果的灯【光环境设施应当【及时:修复;对不》能使:用,或影:响,安全的灯光设—施产权单位必—须及时?拆除并重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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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城市?景观亮化设》施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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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城市景观亮化设施】上刻:划、涂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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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城市景》观亮化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性物质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
(【三)擅自在》城市景观亮化—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
【(,四)擅自在》城市景观《亮化:。。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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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景观亮【化,设施;
【(六)其他可能影响!城市景观亮》化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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