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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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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城市景观【亮,化专项规《划由市住建》委会同规划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景观亮》化要:。求,。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以下范围《应设置景观亮—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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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主】干道两旁的重要【建,(,构)筑物和住宅区临!街部:分;
】(二:),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及处于城市【非,主干道以外高—度在50米以上【的非住宅类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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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站、广】场、公?园、游园、旅游景】。区(点)《。、大型桥梁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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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繁华商业】。。区及主?干道沿街商业—经营单?位门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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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大型户《外广告;
】(六)城市景观亮化!专,项规划确定设—置,景观亮化设施的场】所
第九条规划】设置城市景观亮化】。设施的新《建项目景观》亮化: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第【十条建设部门在对新!建(构)《筑物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应将亮—化列为审查内容之】一亮化设计方—案经批准后报市美化!。亮化办公室》备案景观《亮,化方案未通过审查】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景,观亮化工程竣工后市!景观亮?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列入城市》景观亮化专项规划的!已建或在建建(构】)筑物其业》主应当按照下—达的:城市景观亮化专项规!划要求设置景观【亮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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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亮化建】设费用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 》
本办法实—。施前:未配套建《设城市照明设施【或,者现:。有城市?照明:设施不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的》产权人应当按规【定进行建设》或者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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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景观亮】化设施严禁使用高】耗能灯?具积极采《用高效?光源和照明》灯具、?节能型镇流》器和:控制电器以及—先进的灯控方式优先!选择通过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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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亮化设计可】按重:大节日、一般节假】日、平时等》分级设计提》倡节能环《保照明
第十【四条设置城市景【观亮:化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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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案和造型美—观、新颖《。、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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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格比?例要与建(》构)筑物及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灯?光的强度、》。颜色、?造型不?得与受管制的或【。特殊用途的光相【干扰并避免造成光】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
第十五】条城市景观亮化设施!的设计、制作应当符!合城市景观亮—化,。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防火—、防漏电等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承!担景观亮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核?准的设计资质—、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并《按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第—十七:条景观亮化设施工】程应当按照城市【景观亮?化建设规划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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