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附录L(规!范性:。附录)顶层空间【和底坑 【 ?     当—在,。用建筑的顶》层高:度和(或)底坑【深度小于《5.2.11.1】.2: b)、c)和d)!或,5.2.11.2】.3.?。1 b?),规定值?时,可,通过:。满足下列减小顶层】高度(L.1)和】底坑:深度(L.》2):的规定?来达:到,。要求 】 L.1 减【小,的顶层?高度: 】。    《5.:2.11.1.2b!。)、:c,)和d)的要求可】被下列?规定:。代,。替 【L.1.1  总】则   !  应为仅》载货电梯设》置保:证顶层安全空间的】装置:(见L.1.2)】和控制运行的安全系!。统(见?L,.1.3) 【 , , L.《1.2  保—。证顶层安全空间的】装置 《 ,     保】证顶层安全空间的】装,置应:是  】   a) 可【。移动止停装置;或 ! ? :  : , b)? 预:触发停止系统 ! ,     —。L.1.《2.1  》可移:动止停装《置 :  —       自】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的设!计应防止其在非【工作位置到工作位】置之间移动》。时由于?任何意外撞》击而引起的损—。。坏 《 :    《。  :   L.1.2】.1.1  —布置 【 ,。   ?         !L,.1:.2.1.1.1 !对于曳引式仅载货电!梯可移?动止停装置应设置在!对重下面并应机械】地止停?运载装置 —  》    《   ?    L.1【.2.?。1.1.2 对【于强:制式仅载货电梯可】移动止停装置—应设置在运载装【置,上面并应机械地止停!运载装置 【  《      —   ?  :L.1?.2.1.1.3】 对于液压》仅载货电《梯可移动止停装置】应,。由位于运载》装置投影区域—外的一个或》。多个液压缸外部装置!组成其合力》应施加在液压缸【的中心线上 — 《        】 L.1.2.【。1.:2 可移动止停装置!的缓冲 【        !    《 可移?动止停装《置应具有符合— 5.7.3.【3,.1、5.》7.3.3》.2:和5.7.3.3.!3规定的缓冲装【置 》    》 ,L,.1.2.2— ,预触发停止系统【  【    《 , , 预触发停止系统应!。包括触发装置当运载!装置上行触》及固定触发》点时该触发装置应】触发机械止动钳【动作 》 ,  ?      — L.1.2.2】。.,1 触?发装置应易》于接:近以便?。。在底坑、运载装置】顶或井道外能安全地!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操作 ?   【。      L.】1.2.《2.:2 :预触发停止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a) 止—动钳应设置在运【载装置上且作—用于运载装置的导】轨上; 《    】      —。   b) 止动钳!应由:一个机械触发—装置使其动》作该机?械触发?。装置应?采用机械联动装置实!现,触发动作; — 》 , ,      —    c) 【当运载装置在—。触发点?。以上的任何位—置时应通过触发【。装置和机械联动【装,置使止动钳保持【在动作状《态; ? ,。 ?   ?   ?  :     如果【由于运载装置的【移,动或援救工作的需要!而使止动钳释放则】当运载装置再次向】上运行至触发点【以上时止动钳应再次!动作以保《证所:。需的安全空间—; 》   《。         ! d:) 止?动钳应被强》制操作 》 《  :  :        】   ? 1) 当使—用弹簧时弹簧应在压!缩状态下作用;【 ,    】       【  : ,   2) 当使用!钢丝绳?时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 ,    《   ?    e) 【考虑由?于摩擦的影响使【止动钳动作的操【作力不应小》于以:下两个值的较大值 ! : ,       】。        】  1) 止动【钳起作用所需力的】两倍;或 》 《  :     》  :        2!) 300 N !    【     》    《f) 当止动钳【动作时应《有一个符合》。5,.10.《1.2 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其—动作状态; !   《 ,        】 g) 《止动钳动作后其释放!应通过称职》人员进行; !        !     h)【 止动钳《释放后?应,恢复至正常状态;】 《 :。         !   i)》 预触?发停止系统的正确操!作不应被异物、【灰尘和?腐蚀所影响; !。    —         !。j) 当速度在【零速与?相应于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动【作速度之间》时,预触发停止系—统应能够制停运载装!置,并使其保持在—停止状态; 】       !    《  k) 在附【录M给出的》最不利条件下—最大减?。速度不应《大于:1gn; — ,  《  :     》    l) 当】止动钳动作时无【论,空,载或:载有均匀分布的载】荷运载装置地板【。的倾斜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5%; 】     【        】。m): 预触发《停,止系统应《。按附录M的》规定进行设计和验】证, ,  —   L.1—。.2:.3  净空—间 《   》      当可移!动止停装置的—缓,冲部件被完全压【缩或运?载装置被《预触发停止系统(】见附录M)制停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a) 符合5.2.!11.1.2 尺】寸要求的运》载装:置顶最高《。区域:。。[不:。包括下列b)所述的!部件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运载装》置投影区域内井【道顶最低《部件(?。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顶下的零【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2+0.0》35:v2 (m》)  】      — b) 井道顶的】最低部件(》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顶】。下的零部件)与 】    】      — ,  1)《 固定在运载装置】顶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不【包括L.1.—2.3b《)2)所《述及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0!35:v2 (m)—。;,  【  :      —   2) 导靴】或滚轮、钢》丝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1+0.03—5v2 (m)【;  】 ,        】  3) 护栏【(如果?有)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03!5v2? (:。m) 【      —。 ,  c) 运载装置!上方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 m×0【.60 m×—0.80 》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对于用【悬,。挂绳(或链)直【接系:住的仅载货电梯【只要每根《悬挂绳(或链)的】中心线距长方—体的一个垂直面【(至少一个)的【距离均不大于0.】15 m《则悬挂曳引绳(或链!),及,其附件?可以包?括在这个《空间内 】    《     》d): 在上述a》)和b?)中:提到的0.》035v《2仅适用于使—用可移动止》停装置的曳引式【仅载货电《梯和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 : :   》         ! 注对于液压—仅载货?电梯:需使用上行速度vm!来代替?v计算0.》。035 v2— :     L!.1.2《.4: ,操作 【   ? ,     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应按如下方法操作! :      ! , ,。 a)?。 ,自动操作最迟在【安全系统(见L.1!.3)动作时自动】。操作;或 】    》  :。   ?b): ,手动操作 】 :        】L,.1.2.4.【1, 电源故障》情况:。下   !。  :       【 a) 自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自动触发【装置应起作用—并至:少,在电源恢复前保持】。有效状态《;   !         ! b)?。 对于?手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保持运载装置静止】状态的机械安全【装置(?如符合GB》 7588-2【003?的9.10)应起】作用并至《少在电源恢复前保持!有效状态 》。。 ,    【     L.【1,.2:.4:.2 对于曳引式】仅载货电梯》在手动操作的情况】下,符合L?.,1.2.《4.:1 b)的机械安】全装置应通过安【全系统(L.—1.3)操作以防】止,当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不在工—作,位置时引《起的运载《装置上?行方向的任何移动 ! ?     L【.1.2.5 【电气:监控 ?     !   ? 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应—具有符合5.10.!1,.,2 的电气安全装】。置以监控《  【   ? ,。   a《) 完全伸》。出(工作)位置;】。和 《  《      — b) 完》全缩回(非工—作):位置 【 L.1.3  】安全系?统 》     L【。.1.3.1 符】。合5:。.10.1》.2 的电气安【全,装置应触发一—个使正常运行控【。制失效的安全系【统动作当《通过:钥匙打开《进,入运:载装置?顶的任何《门(或活板门)时】该电气安全装置【应动作 !  :      该电气!安全装置《应是一个双稳态【开关:并且应与安》全系统(《见,L.:1.3.2)一【起复位? : ?        】 对于?手动层门的仅载货】电梯一个符合5.1!0.1.2 非可接!近的辅助开关应【能在通往运载装置顶!的,门打:开时防?止运载装置的—移动: : : ,    《 L.1.》3.2 只能通过】操作一个电气—。复,位装置来实现—。安全系统的复位和】仅载货?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  《  :    《 L:.1.3.2.1】 复位仅在》下列情况下有效【 《  ?     》。      a)】 仅载货电梯不在】检修运行状态; !  》       【    b》) 底坑和运载装置!顶的停?止装置?不在“停止”位【置; 【         !    c)— ,任,何通:向底坑?。的门(或活板—门)是关闭的—且被锁紧;》 :   —       【 , ,。 d) 《保证安全空间—的装置?。在,非工:作位置[见L—.,1.2?.5 b)]— 《。       】  :L.1.3.2.】2 电?源故障或其他电【气干扰应不能使【安全系?统自动复位 】。    — L:.1.3《.3 ?电气复位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 a:) 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以确保不》会出现误操作—;   !      —b) 设置》在井道外仅被—授权人员(维护、检!修和救援)可接近;!   】      —c) 由符合5.】。10.1.2的电】气安全装《置监控以防止该【电气复位装置处于】工作状态时仅载货】。电梯进行正常运【行 ?     L!.1.3.4 【在检修?运行状态下在运载装!置上行触及可移【动止停装置》缓冲部件《前,或触发装置》。触发止?动钳之前一个符合5!.10.《1.2? 的附加极限—开,关应使运《载,装,置停止 【       】。  该开关应仅【允许运载装置—下行 》 ?        】运载装置《在该停止位置时【在运载装置顶或【井道外?应,能够安全地对所【有安:装在顶层空》间的零部件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操作 !     L.!。1.:3.5 仅当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在非:工作位置且安全系】统未被触发》时仅载货电》梯才能进行正常运】行 》   《  L.1.3【.6 当安全系统被!触发时只有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在工作位置!时才能够进行检修操!作 — L.?1.4 《 视觉和(或)【听觉信号 !    《 当用钥匙打开【进入运载装置顶【的任:何门:(或:活板门)时应有【听觉和(或)视【觉信号提醒下列装】置处于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 —。   《  a) 可—移动止停装置;【或 :  — ,  b?) 触发装置— :    【 如果行程的两【端均采用可移—动止停装置或预触发!停止系统保护—则无论在井》道的顶部还》是底部?均应:能看到?和(或)听到—。。该信号 — ?    如果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处于工作位!置听觉信号》可在60 s后关闭! 《 L?.1:.5  运载装置顶!护栏: —    5.—5.1.《6.2? 的:要求也可《。通过下述方法满足 ! 《    《 ,当不能满足5.5】.,1.6.2 的要】求时在运载装—置顶上应永久地【设置:易于操作的且安全】。的可伸缩护栏见7.!1.1?。7 《 》L.2 减》少的底坑《深度 《。 ? :    《 5.?。2.1?1.2.3.1 】b)的要求可被下】列规定代替 】 L.2.1】。 ,。。 ,总则 】    应》为,仅载货电梯》。设置保证底坑安全空!间,的,装置(L《.2:.2)和控制运行的!安全系统(L.2】.3) — , L.2.2  !保证底坑安全空间】的装置 】。     保证底坑!安全空间的装—置应:包括  !   a) 可移】动止停装置; 】     】b) 预触发停止系!统 【    L.2.】2.1 《可移动止停装置 】    】     可移动止!停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a) !设置在?底坑并应机械地制停!运载装?置,;,。。 ,。 《  :       【b) 具有符合5.!。7.:3,。.3.?1、5.7.3.3!.2和5.7.3.!3.3规定的缓【冲装置?; 【。 ,   ?    c) 【自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的设》计应防止其在—非工作位置》到工作位置之间移动!时由于任《何意外的撞击而引】起的损坏 —     】L.2.2》.,2 预触发停止系统! —        】预触发?停止系统应包括【。触发装置当运载装】置下行?触及固定触》发点时该触发装【置应触发机械止动钳!动作  !。       【L.:。2.:2.:2.1 触发装置应!易于接近在底坑【、运载?装置顶?或井道外应能安全】地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操作 !     》 ,。   1.》2.2?.2.2 》预触:发停止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a) 《止动钳?应,安装在运载》装置上?。且作用于运载—装,置的导轨上;— —        】    b)— 止动钳《应由一个机械—触发装?置使其动作该机械】触发装置应使用【机械联动装置实【现触发动作》;  】        】   ?c,)  当运载装置】在触发点以下的【任何位置时应通过】触发:装,置和机械联动装【。置使:止动钳保持在动【作状:态; 《    【         !   如果由于【运载:装置的移动或援救工!作的:需,要而使止动钳释放】则当运?载装置再次向下运行!至触:发点以下《时,止动钳应再次—动,作以保?。。证所需的《安,全空间 —。 , :       【     》d) 止动钳应【被强制操《作 《   》    《 ,   ?      1) !当使用弹簧时弹簧】应在压缩《。状态下作用》; 【  :      —。。  :     》 2)? 当使用钢丝—绳时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       【   e) 考【虑由于摩《擦的影响使》止动钳动《作的操作力》不应小于以下两【个值的?较大值 【   《 ,。  :       【    1) 【止动:钳起作用《所需:力,的两倍;《或 —         !        2!) 300 N【 ?      】。    《。   f)》 当:止动钳动作时应有】一个:符,合,5.10.1.【2 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其动作状【态;  !      —  :    g) 【止动钳动《作后:其释放需《经过称职人员进行;! ? ,    》         !h,) 止动钳释放【后,应恢复至正常状【态; 【       【 ,     》i) 预《触发停?止系统?的正:确操:作不应?被异物、灰尘和腐】蚀,所影响; 》     !      —  j)《 速度在零速与相应!于运载?装置安全钳》动作速度之间时预触!发停止系统应—能,够制:停,运载装置《并,。使其保持在停止状态!;   !  :      —  k)《 止动钳动作时的最!太减速?度不应大于安全钳动!作时的最大减速度】;   !       【   ?l) 当止》动钳动?。作时无论空》载,或载有?均匀分?布的载?荷运载?装置地板《。。的倾斜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5%—; 《。 , :  :   ?  :     m) 预!触发停止系统—应按附?录M:的规:。定进行设计和验证】 》 ,    L.2.2!.3 净空间 !    —     当—可移动止停装—置,的缓冲部件被完【全,压缩或运载装置【被预触发停止系【统(见附录》M)制停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       【 a:) 底?坑中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 !m×0.60 【m×1.0》0 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 》  》       b】) 底坑底面与运载!装置:最低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6!0 m?下述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 m之内《时该距离可减少到】0.10《 m 【         !。    《。1) 夹紧装置【钳块、棘爪》装置、护脚板—或垂直滑动》门的部件与相邻的】井道壁之间》; 【         ! ,  2) 运载【装置最低部件与【。导轨之间 》 《         !   ?    《 注当运载装置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需】避免运?。载装置的最》低部件与底坑—底面之间的》碰撞 】。   ?     c) 】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如液压!缸支座、管路—和,其他附件)》。与运载装置的最低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 m上述《b)1)和b)2】)除外; 》 》        d!) 底坑底面或安装!。在底坑的设备的顶部!。与倒装?。。的液:压缸:的向下运《行的柱塞头》。部组件的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0— m —  ? ,        】  但?如果不可《能误入柱塞头部组件!下面(如按照5.2!.10?设,置隔障防护)该【垂直距?离可从0《.50? m减小到》0.10《 m  !      — e) 底》坑底面与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下的多级式液压】缸最低?导向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 50 】m :   【。 , L.2.2.4】 操作 》 ?       【  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应按如下【方,法操作?  【       a】)  自动操作最】迟在安全系统(见】。。L.2?.3)动作时自动】操作;或 】   《    《  b)  手动】操作 【         !。L.2.2》.4.1 电源故】障情况?下应满足 》    】。   ?  :    a》) 自动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自动触发装置应】起,作用并至少》在电源?。恢,复前保持《。有,效状态;《  【         !  b).对于手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保持—运载装置静止—状态的机械安全【装置(如符合—5.6.2.3)应!有,效至少在电源—恢,复前:保持有?效状态 《 》  :      L.】。2.2.4.2 】对于曳?引式仅载货电梯【。在手动?操作的情况下符合】L.2.《2.4. 1—b)的机械安全装】置应通过安》全系统(L》.2.3)操—作以防止当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不在工作位置时引!。起,的运载装置下—行,方向的?任何移动《 《  ?。   L.2—.2.5 》 电气?。监控 【      —   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具有:符合5.《10.1.2的电】气安全装置以—监,。控 ?  》  :     a)  !完全伸出(工作)位!。置;和 《 《       【  b?)  ?完全:缩回:(非工作)位置 ! , L.》2.3  安—全系统?    ! L.2.3—.1  《符合5.10.【1.2的电》气安全?装置应触发一个使正!常,运行控制失效—的安全系统动作【当通过钥《匙开启进入》底坑的任何门(或】活板:门)时该电气安全装!置,应动:作 —。    《     》该电气?安全装置应是—一个:双稳态开关并且应】与安全系统(见L.!2.3.2)一【-起复位《 《        ! 对于手动层—门的仅载货电—梯一个符合5.【10.1.》2非接近的辅助【开关应能《在通往运载装—置顶的门打》开时防止运载装置的!移动 】。       【 当任何《门(或活板门—。),的门槛距底》坑,底面的?。距离小于2.—5 m时则》认为该门可》作,为通往底坑的门 】  —。  : L.2.3.2 !只能通过操作—一个电气复位—装置来实《现安全系统的—复位和仅载货—电,梯恢复到正常操【作的状态 【 ?     》   L《.2.3.》2.1 复位—仅在下列情况—下有:效 ?     】        】a) 仅载货电梯不!在,检修运行状态—; 《   》 ,   ?  :。 ,   b)》 底坑和运载装【。置顶的停《止装置不《在“停止”位—置; ? ,   —。       【   c)》 任何?通向底坑《的,门(或活板》门)已关闭且被锁】紧; 》       !      d) !保证:安全空间的装置在】非工作位置[见L.!2.2.5 b【。。)] ? ,。 :  ?    《。   L.》2,.3.2.2— 电源故《。障,。或其:他,电气干扰应不能【使安全系统自动【复,位 《     L】.,2.3?。.3: 电气复位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       【  a) 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以?确保:。不会出?现误操作; 【 ?    《     b) 】设置:在井道外《仅,被授权人员可接近】(进行维《护、检修和救援操作!); — , , ,     》  c) 由—符合:5,.10.1.2 】。的电气安全装置监控!以防止该《电,气复位装置处于工作!状态时仅载》货电梯?进行正常运行 !。    — L.2.3.【4 在检修运行【。状,态下在?。运载装置下行触及】可移动止停装置缓冲!部件前或触发装置触!发止动钳之前一个】符合5.10.1】.2 的附加极限开!关应使运《载装置停《止 ? 《        】该开关应仅允—许运载装置》上行 【       【 , 运:载装置?在停止位置时在底坑!或井道?外应:能够:安全地对《所有:安装在运载装置底部!的零部件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操作 —。     L【。.2.3.5 【仅当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在非工作位!置,且安全系统》。未被触发时仅载【货电梯才能》进行正常运行 【   【  L?.2.?3.6 当安全系统!被触发时只》有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在工作位置时才!能够进行检修操【作 — L.2.》4  视觉和(【或)听觉信号 ! ?    当用钥匙】打开进?入底坑的任何门【(,或活板门)时应【有听觉和(或)【视觉信号提醒下列】装置处于《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   !。  a)《 可移动止停装【置;或 】  :   b《) 触发装置 !  《 , , 如果行程的两【端,。均采用可移动止【。停装置或预触发停】止系统保护则应能】够辨别?该,信,号是来自《于井:道顶部还是井—道底:部, ?   》  如果可移动【止停装置或触发装置!处于工作位置该听觉!信号可在60 s】后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