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 : 电气故障的—防护:。、控制?和优先权《
》
5.10.1! 故障分析和电】气安全装置
—
— ?5.10.1—.1 故障—分析
《
:
— : 5.《10.1.1.【。1, 在5《.1:0.1.1.2 】中所列出的任何单一!仅载:货电梯电气设备【故障:如在5?.10.1》.1.3和(或)附!录K所述条》件下其?本身不应成为导【致仅载货电》梯危险故障的原因】
— — , ? , 关于?安全电路《见5.10.—1.2.3
!
】。。 5.1》0.1.1.2 !可能出现的故障
】
:
【 : , , a) 无电!压;:
?
,
】 b【) 电压《。降低;
—
】 ? c) 导】线(体)中断;
】
?。
— : ? d) 对地】或对金属构件的绝】缘损坏;
!
》 e!。) :电气元件的短—路或断路以及—参数或功《能的改变如电阻【器、电容器、—晶体管、灯等;
】。
— 《 f】) 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吸合或吸合不完】全;
《
! , 》 ,g,), 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释《放;
?
,
《 : ? h)! ,。。触点不?。断开;
! : : ? 《 i) 触点—不闭合?;
:
【 ? j)! 错相
》
》 5】.10.1》。.1.3 》 对于符《合5.10》.1.2.》2要求的安》全触点可《不考虑其触点—不断:开的:情况
《。
!。 5《.10?.1.1.4 】如,果含有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接?地或接触金属构件而!造成接地应
】
— , 】a) 使驱动主机】立即停止运》。转;或?
》
! 《b) 在第一次正】常停止运转后防止】驱动主机再启—动
—
《 【 恢复仅》载货电梯运》行只能通过》手动复位
!。。
》5.10《.,1.2?。 , 电气安《全装置
—
【 , , 5.10—.1.2.1 【 总则?
【 — 5.1】0.1.2.—1.1 当附录A!给出的电气安全【装置中的某》一个动作时应—按,5.:10.1.2.4】的规定防止驱动【主机启?动或使?其立即停《止运转
—
】 电气!安全装置包括
【
— 》 ? 【a):。 一:个,或几:个满足5.10【.1.2.2—要求的安全触—点它直接切断5.1!0.2.5述及的】接,。触器或其继电接触】器的供电;或—
】。 ? 》 b) !满足5?.10.1.2.3!要求的安《全电:路包括下列一项【或,几,项,
?
,
! , 【 ? 1) 一个或几!个满足5.》10.1.2—.2要求的安—全触点它不》直接:切断5.10.2】.5述及《的接触器或》其继电接触器的供电!;
! : ? 》 2!) 不满足5.10!.1.2.2要求的!触点;?
,
—。 【 】 3) 【符合附录K》要求的元件
!。
— ? 》5.10.1.2.!1.2 除本【标准允?许的特殊情况—(见5.10.2】。.2:和5.1《0.2.3)外电】气装:。置不应与电气安全】装置并联《
》
: 》 【 与电气—安,全回路上《不同:点的连接仅允—许用来采集信息这些!连,接装:置,应该满足5.1【0.1.2.3安】。全电路的要求—
,
:
,
! 5.10!.1:.2.1.3 内!、外部电感或—电容的作用不应【引起电气安全装置】失灵
【
》 》 5.10.】1.2.1》.4: 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发》。出,的信号不《应被同一《电路中设置在其后】的另一?个电:气装置发出的外【来,信号所?改变以免造成—危险:后果
?
?
,。
】 5—.10.《1.2.1》。.5 在含—有,两条或更多平行通】道组:成的安全电路—中除奇偶校验—所,需,要的信息外一—。切信息应仅取自一】条通道
《
?。
《 — 5.1【0.:1.2.1.—6 记录或延【迟信号的电》路即使发生故障【也不:。应妨碍或明显—延迟由?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而产生【的驱动主机停—机即停机应》在与系统相适应的】最短时间内发生
】
》 《。 》 : 5:.10.1.—2,.1.7 —内部电源装》置的结?构和布置应防止由】于开关作用而在电】。气安:全装置的输出端【出现错误《。信号
《
【 5.1】0.1.《2.2 安全触】点
】 】 5.1—0.:1.2.《2.1 安全触】点的动?作应由断路装置将其!可靠地断《开甚至两触点熔接在!一起也应断开—安全触点的设计应】尽可能减小由—于部件?。故障而引起》。的短路危险
!
》 ! , 注当所有触点!的,断开元件处于断【开位置?时且在有效行程内动!触点和施加》驱动力?的驱动机构》之,间,无弹性元件(如弹簧!。)施加作用》力即:为触点获得了可【靠的断开
》
! : ? : 5.10.—1.2.2.2 】 如果安全触点的保!护外:壳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X?则安全触点》应能承?受250 V的额】定绝:缘电压如果》其外壳防护等—级低于IP4X则】应能承受500【 V的额定绝缘电压!
! 《 : 安全!触点应?是GB? 14048.5】-2008规—定的下列类型
】
,
,
? ! , a)【 A:C-15用于—交流电路的》安,全触:点;
》
,
《 ,。。 】 ? b) DC【-13用《于直流电路的安全】触点
?
! — 5.10.1.!2.2.3 【如,果保护?外壳:的防护等级》。不高于IP》4X则?其电气间《隙不:应小于3 mm爬电!距离不应小于—4 :。。mm触点断开后的距!。离不应小于4 【mm如果《保护外?壳的防护等级高于】。。IP4X则其爬电距!离可降?至3 mm》
》
! ? 5:.10.1.2【.2.?4 : ,对于多分断点的情况!。在触点?断开后?触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 mm
!
【。 !。 5.?10.1.》2.:2.5 导—电材料的磨》损不应导致触点短】路
—
《 ? , 5.10.1【。.2.3《 安全电路
!
! 》 5.10.—。1,.2.3《.1 安》全电路应《满,。足5.10.1.1!有关出现故障—时的要求
【。
? 《。。 , 5】.10.1.2.3!.2 另外如图2!所示:下列:要求也应满足
】
《 , ! a)】 如果某个故障(第!一,。故障)与随后的另一!个故障?(第二故障)—组合导致危》险情:况那么最迟应在【第一故障元件参与】的下一个《操作程序中》使仅载货电梯停止】
《
,
【 !。 只要第一》故,障仍存在仅载货电】梯,的所有进一步操【作都应是不可能的】
》
!。 ? 《 在:第一故障发生后【而在仅?载货电梯按上—述操作程序》停,止前发生第二故障】的可能性不予考虑】
【 ? 《 【 ,b) ?如果:两个故障组合不【会导致?危,险情况而它》。们与第三故》障组合就会导致危险!情况时?那么最迟应》在前两个故障元【。件中任何一个参与】的下一个《操作:程序中?使仅载货《电梯停止
—
:
【 》。 , 在仅载】货电梯?按上述?操作:程序停止前发生第】三故:障从而导致危险【情,况的可?能性不予考虑—
【 》 , : c】) 如果存》在三:个以上故障同时发生!的可能?性则安全《电路应设计成有【多个通道和一个用】来检查各通》道的:相同状态《的监控电路
—
?
】 】 如果监》测到状态《不同则仅载货电梯】应,被停止
—
《 【 , 【对于两通道的—情况最迟应在—重新启动仅》载货电梯《之前检查《监控电?。路的功能如果功能】。。发生故障则仅—载,。货电梯重新启动应】是不:可能的
》
?
! 【。 d) 在恢复已】被,切断的动力电源时】如果仅载货电梯在】5.1?0.1.2.3【.2:a)~5.10.1!.2.?3.2c)》的情况下在下一个】。操作程?序中被强《制再:停梯则仅载货—电梯无需保持在已停!止的:位置上
《
,
:
— 》 ? : e) 在—冗余型安全》电路中应采》取措施尽可能—限制由于某一—原因:而在一个《。以,上电路中同时出现故!障的危险
》
】
— , —。 , 5.1《0.1.2》.,3.3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是》安全部件应按—照F.5的》要求进行验证—
,
》 》 5.10.】1.:2.4 》电气安全《装置的动作
—
— : 【 当?电气安全装置为【保证:安全而动《。作时:应防止驱《动主机启动或立【即使其停止运转【制动:。器的电源也应被切】断,
,
,。
,
— !按照5.10.2.!5的要求电气安全装!。置应直接作用在控制!驱,动主机供电的设备】上
《
:
【 若由于!输电功?。率的原因使》用了继?电接触?器控制驱动主机【则它们应视为直【接控:制驱动主机启动【和停止的供》电设备
》
,
! 5.10.1】.2.5《。 电气安全装【置的操作《
【。 》 ? 操作电气安全!装置的部件应能【在连续?正常操作所产生机】械应力?的情况下正确地起】作,用
》
》 !如果操作电气—安全装置的装置【设置在人《员,容易接近的》地方则它《们应这样设置即【采用简?单的方法《不能使其失效
【
?。
? 【。 , 注用》磁,铁,或桥接件不算简单方!法
》
【 ?。。 对于冗余】。型安全电路》应采用传《感器元件机械的或】。几何:的布置来确保机械故!障时不应丧失—其冗余性《
,
《
: 《 : 对于【安全电?路传感器元件—应符合F.5.【3.1.1的要求
!
5.1】0.2? 控制
》
】 ,5.:。10.?2.1 正—常运行?控制
! ? ? ,这种控制应借—助于按钮《或类:似装置如触摸控制、!磁卡控制等》这些装置应置—于,盒,中以防止使用—人员:触及带电零件
】
【 : 不应在—运载装置内控制仅载!货电:梯,。
—。 : 《 层门《开着时不应登记【呼梯:指令且任何》。层门的打开应取消】已登记?的指:令
》
【。 , 控制装置应【防止非被授权人员】的使用在《非被授权《人,员,或未培训人员可【接近的地方例如【公共区域、购物【区域:、饭店或宾馆等应设!置钥匙开《。关、钥?匙卡、锁《紧的控?制柜:或可移动的手持装置!等(见0.2.【4和:0.3.14)
!
,。
《 5.1—0.2.2 门开!着情况下的再—平层控?制
【 ? 在5【。.4.4.1—述,及的特殊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允许当【层门和运载装—置门打开时进行运载!装置的平《层和再?平层运行《
【 , a【) 仅限于开锁】区域(见5》.4.4.1—)内;?
!。 b—。) 应至少由【一个:开关防止运》载装置在开锁区【。域外的所有运行该】开关:设置在层《门及锁紧《电气安全装置的桥接!或旁接?电路中;
》
】 c)【 该开关应是
】
《
? — 1》。) : 满足5.10.1!.2.2《要求的安《全触点;或
】
— 【 2?) 其连接方式满!。足5.10.1【.2.?3,。安全电路的要求
!
】 : d?) 如果该开【关的动作是依靠一】个不与运载装置【。直接机械连接的装置!例如绳、《带或链则《连接件的断开—或松弛应通过一个】符,合5.10.—1,.2 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
【 e) 【再,平层速度不大于0.!3 m?。/s;
】
》 《f): 采用持续揿压方!式控制?运载装置的运行
】
【 5.10.2.!3 :。 检修运行控制
!
【 : :。 5.10.2.3!。.1: 仅载货电梯应】至少设置一个—从井道外操作—的可移动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该装置可将运】载装置停止》在预:先,设,定,的位置应《能从检?修运行控制操作处】清晰地观察到该位】置的标记《此时可从井》道外:、运载装《置内:。或运载?装置顶进行检—查和(或)维修操作!
! 《 在任何情况下【应不可?能在运载《装置中使用可移【动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移动运载装—置
》
《 , 5.1】0.2?.3.2 应【。在B类仅载货电梯】的运载装置》顶设置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该控制】。装置可与防止—误操作的特》殊开关结合从运载装!置顶上控《制门机构
】
》 5.【10.2.3—。.3 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应仅可以【被,。维,护或:检测人员使用它【应能防止《非被:。授权人员的使用【例如通过钥匙控制】
《
【 5.1—0,.2.3《.4 ? 该装?置应由一《个能满足5.1【0.1.2电气【安全装置要求的开】关(:检修运行开关)操】作
】 】 该开关—应,。是双稳态《的并应设有》防止误操作的防【护,
,。
:
【 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 —。 a) 】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的开》关应使正常控制【操,作失效包《括任:何动力?驱动门的操作;【
?
《 : 】 b) 只有关闭】检,修运行?控制装?置,才能:使,仅载货电梯》恢,复,正常:运行;
》
— ! c) 如果【a)所?述的取消正常—操作控制的开—关装置不是》与,检修开关机构组成】一体的?安全:触点:则,应采取措《施防止5.10【.1.1.2所述】的,一种故障出现在电】路中时运《载装置的一切—误运行;
】
,
? 》 》d) ?仅允许用持续—揿压按钮使运载装】置运行应《防止该按钮》被误动作并应—清楚地标明》运载:装,置的运行方》向;
》
《 !。 e) 检修【运行控制装置的控制!。。面板应包含》一个符合5.10】。.,2.4的停止—装置;
》
?
? ? 【f) 运行》速度不应大于—0.3 《m/s;
》
,
】 ? g) 不!应超出正常行—程范围;
【
:
— 【。。h) 在符合5.2!.1:1.1.《2 :b)2)顶层空【间的情况下运—载装置的行程极【限应按照附录L确】定,;
】 — 《 i:。) 仅?载,货电:梯的所?有安全装置保持【有效
—
《。 5.10.2.!4 :。 停止装置
【
【 : ?5.10.2.【4.1 仅载货】电,。。梯应设置停止—装置:用于停止仅载货电梯!。并使仅载货》。电梯包括动力驱动】的门保持在非服务】的状态?停止装置设置—在
》
?。 】 ?a) 底坑;—。
?
! ? b) —机器空间;
】
:
, :。 ! c) 如》果附近没《有主开?。关则在仅载》货电梯?驱,动主机上《。;,
,
【 【 d) 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如果有)【;
:
【 — e)— 运载装置顶或运载!装置上部距检修或维!护人员入口不—大于1 m的—易接近位《置;:
【 《 f】。) 上述e)中【的停止装置也可设】置在紧邻距》入,口不大?于1 ?m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
!。 5.10.2.4!.2 《停止:装置应由《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组成》。。停止装置应为双稳态!误动作不《能使仅载货》电梯恢?复运行
! 5》.10.2.5【 停止驱动主【机及检查其》停止状?态
—
【 5.1》。0.2.《5.1? , 总则
—
《 , 【 驱动主—机由一个符合5【.10.1.—2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的《动作制停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控制
【
】。 : ? 对于液【。压驱动?仅载:货电:梯,见G.2.4的【规定
》
:。
— ?5.:10.2.5.2】 :。由交流或直》流电源直《接供电的电》。动机
! : ? —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源—接触器的触》点应串联于电源电路!中仅载货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运载装置再!。运,行
! 》 5.10.2【.5.3 》 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用》。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
》
《 : , 《 5》.1:0.2.《5.3.《1 应采用下【述方法中的一种【
?
— 》 】。a): 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电动机!电流
】。 : ! 《 》仅载货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运载装置再运行
!
《
? 【 : b—), 一个由以下元件组!成的系统《
:
?
【 ? ! 1) 切断各相!(极)电流》的接触?器,;
—
? — 》 : ? 至少在每次【改变运行方向之前应!释放接触器线—圈如果接触器未释放!。应防止仅载货电【。梯,再运行;
【
》 — ? — 2《), 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流动【的控制装置;
!
—。 》 — : 3) 用来!检验仅?载货电梯每次停车】时电流流《动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
】
:
《 《 :。。 ?。 : 在正】常停车期间如果【静,态,。元件未能有效的【阻断电?流的流动监》控装置应使接触器】释放并应防止仅载】。货电梯再运行
】
》 【 5.10.!2.:5.3.2 【上,述5.10.—2.5.3.—1b)2)中—所述:的控:制装置和《5.1?0.2.《。5.:3,.1b)3)—中所述的《监控装置不必是【5.10.1.【2.3规定》。的安全电路
!
】 ? 》 只有《满足5.10—.1.1的要求【以获得与上述5.1!0.2.5》.3.1a》)类似的效果时这些!装置才能使用
【
【 5.《。10:.2.6 优先】权控制
—
《 》 对于手动—门仅载货《电梯应有一种装【置在仅载货电梯停】止后不小于》5s 时间内—防,止运载装《置,离开停?靠站
?
,。
—。 5.《10.?2.7 》载重:。量控制
! : —5.10.2.7.!1 ?设置了符合5.【5.1?.1.2规定的【载,重量控?制装置的仅》。载货:。电梯应防《止其在超《。载情况下运》行
! 5【.10.《2.:7.2 所谓【超载:是,指超过额定载重量】的20%并至少【。为100《 kg
》
! ?5.10《.2.7《.3 在超—载情况?下
【 】 a》) 运载装置内应】有听觉?和(或)《视觉信?号通知使用人员;】
【 : !b) 门应保持在未!锁住:状态
》
? 5.10】.2.8 》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
—
《 《 5.10.2【.8.1 》。 仅载?货电梯?应具有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在下述情—况下使驱动主机失】电并保持《。在失电状态
【
:
! , 《。a) 当启动仅载货!电梯时驱动主机不运!转
《
! b】) 运载装置或【对重向下运行时【由于障碍物而停住】引起:。下列部件打滑
【
! ! 1) 对于曳!引式仅载货电梯曳】引轮:。。上的钢丝绳;
【
! , 】 ?2) 用于》连接电动机与—。旋转部件的》连接:带
【。 】 ?。 c) 《运载装置未在设【定的时间《。内到达预定的层站】
— ? 5—.10.《2.:8.2 《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应【在不大于下列两个时!间值的较小》值,时起作用《
:
! ? a》) 45 s;
!。
— ! b:) 仅载货电梯【运,行全程的时》。间,再,加上1?0 s若运行全程】的时间小《于,10 ?s则:最小:值为2?0 s
《
?
— 5》.10.2.8.3!。 恢复正常运行只!能,。。通过手?动复位恢复断开的】电源后驱动主机无需!。保持在停止》位置
《
【 5.1】0,.2.8.》4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不应:影,响运载装置检修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