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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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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
》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本—市市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在编制或【调整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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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控制【老城区建设规模【合理发展近郊城镇和!建制镇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各】项建设必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
— ,。 ?任何建?。设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城市风貌影【响各项功能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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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依】据本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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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本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 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工程立!项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第五条 市城!市规划局是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全市《的城市规《。划工作
!市城市规划》局派驻各区的—规划:。。管理机构在》规,定的权限内负责【本辖区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各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城!市规划局《的指导下主》管,本县城市规划工作】
第?六条 市城》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责—
: : (一)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和制定本市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行政和!。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 组织本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申报和实施;】
《 (三)》 管理城市规划设计!、科:研、勘测、档案和】城市规划监察等工】作,。;,。
(四)! 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实:施规划管《理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五) 对【市辖三县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其,他城市发展需要控】制,地区的建设项—目等重要地区、【重大规划建设项目】在规划审批前组织】技术论证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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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参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大型或!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及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的会审【工作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 市政—府设立?市规划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是我!市城市规划》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重】要的:城市规划审查和规划!管理:事项的协调
第】八条 ?各县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研?究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 市城市《规,划局:要加强对《各县规?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市辖三县重要【地段、重要》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局发】文明确)《在审批前应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查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检举揭发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保护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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