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规划编制任!务时取得《。城市总体规划—任务的向任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其他【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向任务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一条 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中凡属独立!法人性质的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资质证书非独立【法,。人的机构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第二十二条 两个】以,上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作编制《。城市规划时有—关,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共同向任务所!在地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三—条, 禁止转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 【 禁止无资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承接:。。城市规划编制—任务
》
:
第二十四条】 发证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实行资质年检制度!
? : 城市规划》编制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检《或者资质年检—不合:。。格的发证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办】理或者限期》整改逾期不办理或】者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发证部门可以公【。告收:回其资质证书
】。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城市规划及》。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与城市规划【编制:有关的标准、—规范
?
— 第二十六》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城市规划编制成果应!当在文?件扉页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
?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规划—编制最终成》果应当?责,令有关?规,划编制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修改》或者重新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