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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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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成片?建设的地《区均应实《行综:。合开发?其,配套的?公共建筑《。和市政设施必—须同步建设》
《第十四条 》城,市居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和设】施,、绿化用地必须符】。合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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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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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铁路客货》站场、公路客货站】场、水运《客货码?头、公共汽》车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加油站、公交!枢纽:等,大型城市交通设施】;
【(二:)在城市主》、次干?道上施工并对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市政【工程项目《;,各类需封闭道路的工!。程项目;
! (三)各类大型市!场,、商场、物流中心】。;
【(四)在城市—快速路及主干—道路两侧、主次干】道交叉口四周、【。城市出入口》。道路等交通压—。力相对较大的—区域;?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含高层居住》。。)或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居住区;
】 (》五)其?他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
【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应当由专业》交通:研究机构编制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作—为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的依—据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的各类公】共建筑物《必须按?照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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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发展危害城市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城市旧区《改建应当同》改善工业布局和企业!技术改?造相结合调整用【地结构治理》或迁出有污染或破】坏城市环《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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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古墓】葬和古树名木等【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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