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 交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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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适用情况!
【。 交货检验适用!于钢筋?验,收,批的检验
》
8.3.!。2 组批规则
!。
,
:
, 《8.3.2》.1: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 , 8.3.2.】2 准《。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号组成混!合批进行轧制—。但各炉号熔炼分析】。碳含量?之差应不大于0.0!。2%锰?含量之差应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不应将轧制成】。品组:成混合?批
《。
8.3—.3 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
! 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时应按表8要【求取样并检验每【批重量大于60【t,时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应增加》1个拉伸试验试【样和1个《弯曲试?验试样?对牌:号带:“E”的钢》筋还应增加1个反向!弯曲:试验试样
】
,
8.3.4— 检验结》果
:
【 钢筋(包括盘】卷调直后的钢筋)各!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应符合【第5章和第6—章的有关规定
【
?
:8.3.5》 复?验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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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 17505的【规定钢筋的重量偏】差项目不应重新取】样进行?复验:
: